各有關項目單位(個人):
根據《關于撥付我市第一至四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016年四季度和2017年一季度專項補助資金的通知》(東府辦復〔2017〕356號),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2016年四季度和2017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補助資金撥付給你們。本次資金為第一批(第5、6期)、第二批(第3、4期)、第三批企業(第2、3期)、第三批個人(第1、2、3期)、第四批(第1期)共12549312.74元(具體見附表),其中:企業項目專項補助資金10646878.07元,個人項目專項補助資金1902434.67元。請你們加強項目運行監測及數據信息收集,配合做好專項資金后續跟蹤監督。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四季度和2017年一季度東莞市第一至四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補助匯總表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