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安發〔2017〕15號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中央在京和市屬國有企業,各有關單位:
進入秋冬季以來,本市連續發生火災及各類安全事故,安全形勢嚴峻。特別是2017年11月18日,大興區西紅門鎮發生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社會影響惡劣。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范遏制各類事故,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7〕18號)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經市政府同意,市安委會決定自2017年11月20日起,在全市開展為期40天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市各行業、領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全力抓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著力整治違法違章建設、非法生產經營、違法群租衍生的安全隱患;著力抓好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問題,取締一批違法場所,拆除一批違章建筑,關閉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著力加強低端業態安全管理,對安全隱患突出的低端業態做到堅決疏解、倒逼騰退,全面壓減事故總量,有效防范較大以上事故和社會影響大的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首都安全形勢穩定。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
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范圍是全市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和各類企業。
清理整治重點區域:1.以首都機場、西郊機場、城市副中心為核心輻射周邊,圍繞彩鋼板建筑、廠房庫房、倉儲物流、批發市場等開展清查整治;2.以天安門、中南海為核心輻射至整個政治中心區,圍繞沿街餐飲、門店、文物古建、老舊平房區、大屋脊筒子樓等開展清查整治;3.以城鄉結合部為核心,圍繞出租公寓、出租大院、待疏解或正拆除場所、彩鋼板建筑、工廠企業、廠房庫房、倉儲物流、汽配城、批發市場等開展清查整治。
清理整治重點場所和行業領域:嚴查彩鋼板建筑;嚴查工業大院、“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嚴查廠房庫房、倉儲物流、集貿批發市場、出租房屋、出租大院等生產、加工、儲存、住人場所;嚴查待疏解或正在拆除場所;嚴查人員密集場所;嚴查重大活動場所;嚴查文物古建、高層地下、軌道交通、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燃氣管線等高危行業領域;嚴查有限空間作業;嚴查工礦商貿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嚴查火災、道路交通、工礦商貿等事故單位;嚴查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單位;嚴查掛賬火災隱患單位和區域性火災隱患。各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自行選定重點區域開展清查整治。
三、職責分工
(一)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不再單獨成立領導小組。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工作。
(二)各區安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要結合本通知和轄區實際迅速研究制定針對性方案,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抓緊抓好落實。要建立安全隱患臺賬,詳細記錄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確保隱患及時得到有效治理。
(三)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通知要求,針對本行業(領域)的實際,依據職責制定本行業(領域)實施方案,細化明確本行業(領域)排查整治的具體內容和標準,科學高效指導、督促各地區、各單位做好實施工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協調、督促、檢查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開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制度并落實專項治理行動計劃,解決聯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制止違法建設、違法占地、非法盜采、超越批準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圍繞首都機場、西郊機場、副中心周邊及政治中心區、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以彩鋼板建筑、高層建筑、出租大院、文物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為重點進行排查、清理和整治。依托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平臺,加強對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清查整治的督導檢查。督促緊盯三類區域、嚴查六類場所,嚴格執行“九個一律”措施。
市公安局交管局:負責對重要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輛進行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兩客一危”、大貨車、非法改裝貨運車、電動二三輪車、老年代步車、低速電動車、電動獨輪車、滑板車等重點車輛違法行為及公路交通管理設施安全隱患。
市交通委:負責“兩客一危”、軌道交通、重要交通樞紐中涉及交通運輸業態、貨物運輸領域和市管道路、一般公路、高速公路、隧道、公路橋梁的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一般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設施工等領域中違法行為。聯合公安部門共同開展車輛超載超限治理。
市城市管理委:負責石油天然氣管線、城鎮燃氣管道、熱力管道、電力管線、再生資源回收等領域安全隱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管道安全巡查防范措施、管道占壓、油氣泄露、爆燃、爆炸等隱患。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建筑施工、新機場建設等重大建設工程、物業服務企業、普通地下室等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用電用氣、裝飾裝修和普通地下室散租住人、違規用電用氣等方面安全隱患排查。
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企業安全責任制落實、風險防控、電氣火災治理等方面安全隱患。
市商務委:負責商業零售、餐飲等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無購物出口、中英文雙語應急廣播設置、排油煙管道清理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等方面的安全隱患。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電梯、燃氣、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市旅游委:負責賓館飯店、旅游景區等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整治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滑道)、蹦極、攀巖、漂流、玻璃棧道、專用機動車、擺渡車、游船、游艇等設備和消防安全等方面隱患。
市教委:負責學校的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廢棄化學品處置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市工商局:負責落實“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重點清理整頓取締無照經營違法行為、“開墻打洞”住宅內經營行為,規范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等。
市民防局:負責人防工程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清理整治未經批準擅自使用住人,未按規定備案和改變備案用途、擅自改變規劃用途或批準用途,擅自改變主體結構、平面布局或拆除設備設施的地下空間,杜絕違法違規使用地下空間行為。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地下空間規劃設計用途和法律、法規規定的使用功能。
市水務局:負責水務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清理整治水利在建工程、水利運行工程、供水設施運行、排水設施運行、農村水利、農村水電、勘察(測)設計、有限空間作業、電氣火災等方面問題隱患。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醫療機構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治理氧氣站、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專用儲存室、氣瓶間、危廢儲存室等重點部位安全隱患。
市文物局:負責文物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對文物古建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防雷、電器線路等方面問題隱患進行清理整治。
市重大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本市在建軌道交通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強化年底通車項目的安全管理。
市質監局:負責對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電梯、施工塔吊、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領域進行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設備設施運行、液化石油氣瓶超期未檢驗、超期限使用等隱患。
北京鐵路局:負責鐵路沿線保護區內安全隱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在鐵路線兩側、車站周圍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非法建造危險品生產、加工、儲存、銷售場所,非法從事采礦、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業,以及拆盜、割盜、掀盜、置障、石擊等危及行車安全的違法活動。
市安全監管局(北京煤監局):1.負責非煤礦山、尾礦庫、排土場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冬季采暖期間停產的礦山企業值守值班、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2.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未按國家標準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自動化設施未正常投入使用,操作人員操作不熟練;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許可證過期繼續從事生產、儲存、經營等安全隱患。3.負責有限空間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排查整治有限空間作業單位未配備氣體檢測、通風、正壓呼吸器、安全繩、三腳架等防護設備設施;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監護人員無特種作業證;未經審批,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未經通風、檢測、作業人員未佩戴防護用品,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隱患。4.負責冶金、有色、建材、紡織、輕工、煙草等工業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市安委會(京安發〔2016〕11號)文件指出的涉爆粉塵作業場所14類隱患問題;危險化學品庫房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未設置濃度監測報警控制、靜電消除、溫度檢測等必要的安全裝置,禁忌危化品混存混放等安全隱患。5.負責煤礦領域重大災害治理、用電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保存使用、備用設備設施及器材完好性、各級安全責任制落實等方面問題隱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
中央在京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所屬房屋土地非法違法出租情況、重點消防部位管理情況、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各類安全隱患。
駐京軍隊:負責部隊所在區域和所屬企業單位的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治理彩鋼板建筑、超市、招待所、出租房,以及電路線路、消防設施等方面安全隱患。
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農委、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體育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南水北調辦、市氣象局、華北能監局、市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及其他各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和部門職責,認真組織本行業(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涉及多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7月份以來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特別是掛賬督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問題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安排專人盯防,限時整改,確保不發生事故。
四、工作安排
從11月20日開始至12月底,集中40天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
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下發到基層單位和企業。要召開會議,進行周密動員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細,任務要求清,落實責任嚴。請各部門于11月25前,各地區于11月30日前將本行業領域、本地區的實施方案部署傳達到各基層單位,并將動員部署情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11月30日至12月20日,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開展全區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緊盯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大隱患以及風險高、隱患多的單位,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拆除違法建設,有效防范各類事故。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隱患臺賬,重大隱患進行掛賬督辦。
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總結,特別是要對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提出本地區、本部門加強安全監管、落實安全責任的對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制,及時將大排查、大清理和大整治專項行動總結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專項行動部署落實的階段性總結和進展情況。自11月20日起,每周五16時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將本周安全隱患排查清理整治行動統計表、安全隱患臺賬(附件1、附件2)以及有關情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后報市政府。
(二)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市安委會每兩周組織召開一次視頻會議,通報近期事故情況及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推動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依托市級主流媒體,定期曝光依法嚴厲查處、關閉取締的違法違規企業。
(三)建立督查工作機制。市政府督查室要組織對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專項督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督察組要把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作為重要督察內容,督促指導各有關地區、部門做好工作落實,確保整治取得成效。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專項行動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責任不落實的單位和有關人員,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全市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動期間發生的死亡事故和社會影響較大事故,各地區監察部門要介入事故調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強化與軍隊、中央單位的情況溝通。協調、支持、配合軍隊、中央單位做好自身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隱患排查整治無死角。
六、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加強領導。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嚴峻形勢,深刻吸取大興區11·18火災事故教訓,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增強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要與“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緊密結合,集中精干力量,嚴格落實責任,確保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二)建立臺賬,強化監管。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建立臺賬,加強分類監管,對整治情況要逐一進行驗收復查。各區要逐個街鄉、逐個場所排查登記,做到一街鄉一專檔,逐級領導確認簽字。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隱患,要全程跟蹤,嚴密監控,強力督促整改;對重大隱患要建立臺賬,逐級掛牌督辦,嚴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證安全的,要堅決停產整頓。要加強對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現場管控,落實專人盯守,嚴防明停暗開、假停假改和死灰復燃。
(三)加大力度,嚴格執法。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建設出租轉租住人、煤礦“三超”、危險化學品“三違”、重大突出火災隱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勞”、建筑施工“三搶”、“開墻打洞”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嚴格落實停產整頓、上限處罰、關閉取締、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執法措施。凡是有安全隱患的建筑、廠房,尤其是工業大院,一律關停整頓。“三合一”、“多合一”場所,要立即清人,確保安全。公安交管、公安消防、安監、質監等部門,要依責加強對事故發生單位調查處理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區有駐軍部隊的,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情況溝通,告知相關要求,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冬季用火、用電、用氣、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常識宣傳,進一步增強社會公眾安全意識,提高避險減災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訴舉報電話,建立健全舉報獎勵機制,動員企業職工和社會群眾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7年11月19日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中央在京和市屬國有企業,各有關單位:
進入秋冬季以來,本市連續發生火災及各類安全事故,安全形勢嚴峻。特別是2017年11月18日,大興區西紅門鎮發生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社會影響惡劣。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范遏制各類事故,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7〕18號)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經市政府同意,市安委會決定自2017年11月20日起,在全市開展為期40天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市各行業、領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全力抓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著力整治違法違章建設、非法生產經營、違法群租衍生的安全隱患;著力抓好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問題,取締一批違法場所,拆除一批違章建筑,關閉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著力加強低端業態安全管理,對安全隱患突出的低端業態做到堅決疏解、倒逼騰退,全面壓減事故總量,有效防范較大以上事故和社會影響大的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首都安全形勢穩定。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
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范圍是全市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和各類企業。
清理整治重點區域:1.以首都機場、西郊機場、城市副中心為核心輻射周邊,圍繞彩鋼板建筑、廠房庫房、倉儲物流、批發市場等開展清查整治;2.以天安門、中南海為核心輻射至整個政治中心區,圍繞沿街餐飲、門店、文物古建、老舊平房區、大屋脊筒子樓等開展清查整治;3.以城鄉結合部為核心,圍繞出租公寓、出租大院、待疏解或正拆除場所、彩鋼板建筑、工廠企業、廠房庫房、倉儲物流、汽配城、批發市場等開展清查整治。
清理整治重點場所和行業領域:嚴查彩鋼板建筑;嚴查工業大院、“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嚴查廠房庫房、倉儲物流、集貿批發市場、出租房屋、出租大院等生產、加工、儲存、住人場所;嚴查待疏解或正在拆除場所;嚴查人員密集場所;嚴查重大活動場所;嚴查文物古建、高層地下、軌道交通、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燃氣管線等高危行業領域;嚴查有限空間作業;嚴查工礦商貿企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嚴查火災、道路交通、工礦商貿等事故單位;嚴查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單位;嚴查掛賬火災隱患單位和區域性火災隱患。各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自行選定重點區域開展清查整治。
三、職責分工
(一)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不再單獨成立領導小組。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工作。
(二)各區安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要結合本通知和轄區實際迅速研究制定針對性方案,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抓緊抓好落實。要建立安全隱患臺賬,詳細記錄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確保隱患及時得到有效治理。
(三)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通知要求,針對本行業(領域)的實際,依據職責制定本行業(領域)實施方案,細化明確本行業(領域)排查整治的具體內容和標準,科學高效指導、督促各地區、各單位做好實施工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協調、督促、檢查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開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制度并落實專項治理行動計劃,解決聯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制止違法建設、違法占地、非法盜采、超越批準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公安局消防局:負責圍繞首都機場、西郊機場、副中心周邊及政治中心區、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以彩鋼板建筑、高層建筑、出租大院、文物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為重點進行排查、清理和整治。依托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平臺,加強對消防安全隱患集中清查整治的督導檢查。督促緊盯三類區域、嚴查六類場所,嚴格執行“九個一律”措施。
市公安局交管局:負責對重要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輛進行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兩客一危”、大貨車、非法改裝貨運車、電動二三輪車、老年代步車、低速電動車、電動獨輪車、滑板車等重點車輛違法行為及公路交通管理設施安全隱患。
市交通委:負責“兩客一危”、軌道交通、重要交通樞紐中涉及交通運輸業態、貨物運輸領域和市管道路、一般公路、高速公路、隧道、公路橋梁的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一般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設施工等領域中違法行為。聯合公安部門共同開展車輛超載超限治理。
市城市管理委:負責石油天然氣管線、城鎮燃氣管道、熱力管道、電力管線、再生資源回收等領域安全隱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管道安全巡查防范措施、管道占壓、油氣泄露、爆燃、爆炸等隱患。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建筑施工、新機場建設等重大建設工程、物業服務企業、普通地下室等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用電用氣、裝飾裝修和普通地下室散租住人、違規用電用氣等方面安全隱患排查。
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企業安全責任制落實、風險防控、電氣火災治理等方面安全隱患。
市商務委:負責商業零售、餐飲等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無購物出口、中英文雙語應急廣播設置、排油煙管道清理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等方面的安全隱患。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電梯、燃氣、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市旅游委:負責賓館飯店、旅游景區等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整治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滑道)、蹦極、攀巖、漂流、玻璃棧道、專用機動車、擺渡車、游船、游艇等設備和消防安全等方面隱患。
市教委:負責學校的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廢棄化學品處置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市工商局:負責落實“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重點清理整頓取締無照經營違法行為、“開墻打洞”住宅內經營行為,規范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等。
市民防局:負責人防工程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清理整治未經批準擅自使用住人,未按規定備案和改變備案用途、擅自改變規劃用途或批準用途,擅自改變主體結構、平面布局或拆除設備設施的地下空間,杜絕違法違規使用地下空間行為。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地下空間規劃設計用途和法律、法規規定的使用功能。
市水務局:負責水務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清理整治水利在建工程、水利運行工程、供水設施運行、排水設施運行、農村水利、農村水電、勘察(測)設計、有限空間作業、電氣火災等方面問題隱患。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醫療機構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治理氧氣站、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專用儲存室、氣瓶間、危廢儲存室等重點部位安全隱患。
市文物局:負責文物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對文物古建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防雷、電器線路等方面問題隱患進行清理整治。
市重大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本市在建軌道交通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強化年底通車項目的安全管理。
市質監局:負責對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電梯、施工塔吊、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領域進行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設備設施運行、液化石油氣瓶超期未檢驗、超期限使用等隱患。
北京鐵路局:負責鐵路沿線保護區內安全隱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在鐵路線兩側、車站周圍安全保護區范圍內非法建造危險品生產、加工、儲存、銷售場所,非法從事采礦、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業,以及拆盜、割盜、掀盜、置障、石擊等危及行車安全的違法活動。
市安全監管局(北京煤監局):1.負責非煤礦山、尾礦庫、排土場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冬季采暖期間停產的礦山企業值守值班、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2.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未按國家標準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自動化設施未正常投入使用,操作人員操作不熟練;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許可證過期繼續從事生產、儲存、經營等安全隱患。3.負責有限空間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排查整治有限空間作業單位未配備氣體檢測、通風、正壓呼吸器、安全繩、三腳架等防護設備設施;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監護人員無特種作業證;未經審批,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未經通風、檢測、作業人員未佩戴防護用品,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隱患。4.負責冶金、有色、建材、紡織、輕工、煙草等工業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市安委會(京安發〔2016〕11號)文件指出的涉爆粉塵作業場所14類隱患問題;危險化學品庫房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未設置濃度監測報警控制、靜電消除、溫度檢測等必要的安全裝置,禁忌危化品混存混放等安全隱患。5.負責煤礦領域重大災害治理、用電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保存使用、備用設備設施及器材完好性、各級安全責任制落實等方面問題隱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
中央在京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整治所屬房屋土地非法違法出租情況、重點消防部位管理情況、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各類安全隱患。
駐京軍隊:負責部隊所在區域和所屬企業單位的隱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點排查治理彩鋼板建筑、超市、招待所、出租房,以及電路線路、消防設施等方面安全隱患。
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農委、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體育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南水北調辦、市氣象局、華北能監局、市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及其他各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和部門職責,認真組織本行業(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涉及多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7月份以來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特別是掛賬督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問題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安排專人盯防,限時整改,確保不發生事故。
四、工作安排
從11月20日開始至12月底,集中40天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
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下發到基層單位和企業。要召開會議,進行周密動員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細,任務要求清,落實責任嚴。請各部門于11月25前,各地區于11月30日前將本行業領域、本地區的實施方案部署傳達到各基層單位,并將動員部署情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11月30日至12月20日,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開展全區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緊盯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大隱患以及風險高、隱患多的單位,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拆除違法建設,有效防范各類事故。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隱患臺賬,重大隱患進行掛賬督辦。
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對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況進行認真梳理總結,特別是要對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提出本地區、本部門加強安全監管、落實安全責任的對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制,及時將大排查、大清理和大整治專項行動總結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按照要求,及時報送專項行動部署落實的階段性總結和進展情況。自11月20日起,每周五16時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將本周安全隱患排查清理整治行動統計表、安全隱患臺賬(附件1、附件2)以及有關情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后報市政府。
(二)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市安委會每兩周組織召開一次視頻會議,通報近期事故情況及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推動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依托市級主流媒體,定期曝光依法嚴厲查處、關閉取締的違法違規企業。
(三)建立督查工作機制。市政府督查室要組織對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專項督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督察組要把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作為重要督察內容,督促指導各有關地區、部門做好工作落實,確保整治取得成效。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專項行動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責任不落實的單位和有關人員,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全市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動期間發生的死亡事故和社會影響較大事故,各地區監察部門要介入事故調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強化與軍隊、中央單位的情況溝通。協調、支持、配合軍隊、中央單位做好自身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隱患排查整治無死角。
六、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加強領導。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嚴峻形勢,深刻吸取大興區11·18火災事故教訓,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增強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要與“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緊密結合,集中精干力量,嚴格落實責任,確保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二)建立臺賬,強化監管。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建立臺賬,加強分類監管,對整治情況要逐一進行驗收復查。各區要逐個街鄉、逐個場所排查登記,做到一街鄉一專檔,逐級領導確認簽字。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隱患,要全程跟蹤,嚴密監控,強力督促整改;對重大隱患要建立臺賬,逐級掛牌督辦,嚴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證安全的,要堅決停產整頓。要加強對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現場管控,落實專人盯守,嚴防明停暗開、假停假改和死灰復燃。
(三)加大力度,嚴格執法。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建設出租轉租住人、煤礦“三超”、危險化學品“三違”、重大突出火災隱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勞”、建筑施工“三搶”、“開墻打洞”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嚴格落實停產整頓、上限處罰、關閉取締、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執法措施。凡是有安全隱患的建筑、廠房,尤其是工業大院,一律關停整頓。“三合一”、“多合一”場所,要立即清人,確保安全。公安交管、公安消防、安監、質監等部門,要依責加強對事故發生單位調查處理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區有駐軍部隊的,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情況溝通,告知相關要求,積極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冬季用火、用電、用氣、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常識宣傳,進一步增強社會公眾安全意識,提高避險減災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訴舉報電話,建立健全舉報獎勵機制,動員企業職工和社會群眾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