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能源局發布了關于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調整的復函,其中涉及張家口尚義縣、邢臺新河縣、邢臺臨城縣,具體文件如下:
關于尚義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調整的復函
張家口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調整尚義縣2016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的請示》(張發改能源〔2017〕57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同意尚義縣原由三河市祥天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9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調整為德州東帝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即尚義縣17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全部由德州東帝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承擔后續扶貧任務,其他內容不變。
請協調尚義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建設企業加強村級電站運營維護,保障扶貧收益按時足額到位。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19日
關于新河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項目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的復函
邢臺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新河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實施方案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確認的請示》(邢發改能源〔2017〕56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新河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投資企業由原申報的一家增至兩家:新河正德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新河炎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詳見附表),并分別承擔后續扶貧工作,其他內容不變。
二、同意尋寨村村級電站由300千瓦調減至240千瓦,幫扶貧困戶數由60戶減至48戶。
三、同意原仁里鄉政府村級電站項目建設地點調整至東邊村,其他內容不變。
請協調新河縣有關部門及項目承擔單位加強村級電站運營維護,保障扶貧收益按時足額到位。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關于臨城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及運維主體變更的復函
邢臺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臨城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實施方案內容調整進行確認的請示》(邢發改能源〔2017〕576)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臨城縣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單位增加晶澳(揚州)太陽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變更為石家莊科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卓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晶澳(揚州)太陽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業作為承建單位。
二、同意項目主體由原來的“融資平臺臨城縣錦成農村建設有限公司”變更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村級電站運維及后續扶貧工作。
請協調臨城縣有關部門及項目主體加強村級電站運營維護,保障扶貧收益按時足額到位。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19日
關于尚義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調整的復函
張家口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調整尚義縣2016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的請示》(張發改能源〔2017〕57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同意尚義縣原由三河市祥天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9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企業調整為德州東帝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即尚義縣17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全部由德州東帝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承擔后續扶貧任務,其他內容不變。
請協調尚義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建設企業加強村級電站運營維護,保障扶貧收益按時足額到位。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19日
關于新河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項目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的復函
邢臺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新河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實施方案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確認的請示》(邢發改能源〔2017〕56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新河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投資企業由原申報的一家增至兩家:新河正德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新河炎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詳見附表),并分別承擔后續扶貧工作,其他內容不變。
二、同意尋寨村村級電站由300千瓦調減至240千瓦,幫扶貧困戶數由60戶減至48戶。
三、同意原仁里鄉政府村級電站項目建設地點調整至東邊村,其他內容不變。
請協調新河縣有關部門及項目承擔單位加強村級電站運營維護,保障扶貧收益按時足額到位。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關于臨城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及運維主體變更的復函
邢臺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臨城縣2016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實施方案內容調整進行確認的請示》(邢發改能源〔2017〕576)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臨城縣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單位增加晶澳(揚州)太陽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變更為石家莊科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卓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晶澳(揚州)太陽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業作為承建單位。
二、同意項目主體由原來的“融資平臺臨城縣錦成農村建設有限公司”變更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村級電站運維及后續扶貧工作。
請協調臨城縣有關部門及項目主體加強村級電站運營維護,保障扶貧收益按時足額到位。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