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的首要目標是促進越南中南部地區的寧順省成為越南清潔能源的中心地區,越南政府最近同意延長寧順省太陽能發電項目FIT計劃的實施期限,即從2019年6月30日延長到2020年底。
根據現行法規(第11號決議和第16號通知),每千瓦時2,086越南盾(不包括增值稅,相當于每千瓦時9.35美分)的FIT僅適用于部分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達到其商業運營日期的太陽能發電項目,并且PPA期限為20年。然后第11號決議最近引起了許多私人開發商的不滿,因為只有很少一部分項目在2019年6月截止日期之前能投入商業運營。因此越南政府決定延長FIT計劃截止日期,減輕寧順省太陽能項目開發壓力,增加投資機會。
根據一份非官方報告,寧順省的地方當局已經通過了20多個太陽能發電項目的投資審批,總容量約為1,573.77 MWp。 這些項目的一些投資者還與越南電力集團簽訂了購電協議。
雖然第223號通知向市場發出了積極信號,但在有新的發展之前,太陽能發電商應該考慮到某些問題,包括:
a) 根據第223號關于將FIT延長至2020年底的通知僅適用于寧順省的太陽能項目,而不是整個國家。
b)從法律上講,第223號通知不是法律規范性文件。從第223號通知的一般措辭來看,目前尚不完全清楚該延期是僅適用于一般的FIT方案還是僅適用于每千瓦時9.35美分的FIT。 根據政府對寧順省的最終決議,這項政策可能需要進一步進行詳述。
根據現行法規(第11號決議和第16號通知),每千瓦時2,086越南盾(不包括增值稅,相當于每千瓦時9.35美分)的FIT僅適用于部分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達到其商業運營日期的太陽能發電項目,并且PPA期限為20年。然后第11號決議最近引起了許多私人開發商的不滿,因為只有很少一部分項目在2019年6月截止日期之前能投入商業運營。因此越南政府決定延長FIT計劃截止日期,減輕寧順省太陽能項目開發壓力,增加投資機會。
根據一份非官方報告,寧順省的地方當局已經通過了20多個太陽能發電項目的投資審批,總容量約為1,573.77 MWp。 這些項目的一些投資者還與越南電力集團簽訂了購電協議。
雖然第223號通知向市場發出了積極信號,但在有新的發展之前,太陽能發電商應該考慮到某些問題,包括:
a) 根據第223號關于將FIT延長至2020年底的通知僅適用于寧順省的太陽能項目,而不是整個國家。
b)從法律上講,第223號通知不是法律規范性文件。從第223號通知的一般措辭來看,目前尚不完全清楚該延期是僅適用于一般的FIT方案還是僅適用于每千瓦時9.35美分的FIT。 根據政府對寧順省的最終決議,這項政策可能需要進一步進行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