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事務主管部門最新公告2019年度可再生能源躉購電價,包含離岸風電與光伏費率皆大幅下調逾一成,其中光伏平均降幅高達10.17%,遠超過國際平均降幅4.25%。對于正在成長的臺灣地區光伏市場而言,無疑是一記重拳,這重拳的力道與影響的程度,可能會比預期還來得更大。
躉購制度(FIT)是各國及各地區為輔助可再生能源發展所制定的獎勵措施,以固定的優惠費率保證收購能源,并提供補貼增加誘因。臺灣地區的躉購制度始自2010年,整體購電價格逐年下降。為了鼓勵光伏的區域平衡發展,臺灣當局在2016年推出北部地區可享15%額外補貼的優惠。2017年起,采用通過VPC認證之組件的系統可獲得額外6%補貼優惠。此外,水上型光電系統的躉購補貼也從2017年起正式導入。
2018年下半年開始,許多大型系統商陸續布局大型地面型項目,因為臺灣地區地形環境特殊,所釋放出來的土地相較其他地區而言,建置難度非常高,特別是在設備的選用上,必須要能抗鹽害并能持續20年之久。除此之外,不同于屋頂型,地面型系統大多都要靠業者自設升壓站,其并網成本約占總成本的25%。因此,在并網成本無法減少的情況下,又面臨躉購費率大幅下降,EPC廠商評估內部報酬率(IRR)后,只能在有限的設備成本(如組件與逆變器)上選擇價格較低者,以換取較高的IRR。
EnergyTrend分析師陳君盈指出,按目前市場現貨組件價格0.37USD/W計算,地面型躉購費率的下調,讓IRR已降低到2.60%,并且要15年后才能回本。預測2019年的價格,由于組件與逆變器都必須通過VPC高效認證,才能符合高效能加成的6%費率,因此組件與逆變器廠商會將VPC檢測的成本轉嫁到報價上,使得2019年主要設備價格降幅有限。根據EnergyTrend推算,組件價格最低至少須降到0.30USD/W,才能讓IRR回到5%的基本點。
然而,當組件價格來到0.30USD/W時,就算是臺灣地區最具競爭力的組件制造商,可能都無法跟進此價格,更不用說視為光伏發電系統心臟的逆變器,臺廠的制造成本也無法迅速跟進市場的降幅。因此不論是組件或逆變器,都會由具備成本優勢的陸制產品勝出。如果走到這一地步,2016年設立的VPC制度就不是在保護臺灣地區的制造商,而是加速臺系制造商的退場。
由此可見,臺灣地區對于新能源政策的配套措施缺乏全面性的考慮,臺灣地區已在全球公告2025年光伏要達到20GW安裝量,吸引許多外商來臺投資布局,也確實帶動產業的發展。但躉購費率一夕之間大幅下滑,可能造成產業發展停滯,讓2025年20GW的目標安裝量,可能形同虛設。根據CIER統計指出,臺灣地區EPC系統廠認為政治風險已經凌駕于天然災害的風險,成為最無法預測,也無法透過買保險來轉嫁的風險。
躉購費率(FIT)的逐漸退場,是全球光伏政策的趨勢。EnergyTrend認為,最好的配套方式應該是要預告到2025年前,每年躉購費率的降幅,并將減少的躉購費率轉而用在鼓勵儲能的發展,才能讓光伏這類間歇性能源藉由儲能來完備,也藉此讓業者自行評估風險,不適者自然淘汰,讓光伏全產業朝向健康化的平穩發展。
躉購制度(FIT)是各國及各地區為輔助可再生能源發展所制定的獎勵措施,以固定的優惠費率保證收購能源,并提供補貼增加誘因。臺灣地區的躉購制度始自2010年,整體購電價格逐年下降。為了鼓勵光伏的區域平衡發展,臺灣當局在2016年推出北部地區可享15%額外補貼的優惠。2017年起,采用通過VPC認證之組件的系統可獲得額外6%補貼優惠。此外,水上型光電系統的躉購補貼也從2017年起正式導入。
2018年下半年開始,許多大型系統商陸續布局大型地面型項目,因為臺灣地區地形環境特殊,所釋放出來的土地相較其他地區而言,建置難度非常高,特別是在設備的選用上,必須要能抗鹽害并能持續20年之久。除此之外,不同于屋頂型,地面型系統大多都要靠業者自設升壓站,其并網成本約占總成本的25%。因此,在并網成本無法減少的情況下,又面臨躉購費率大幅下降,EPC廠商評估內部報酬率(IRR)后,只能在有限的設備成本(如組件與逆變器)上選擇價格較低者,以換取較高的IRR。
EnergyTrend分析師陳君盈指出,按目前市場現貨組件價格0.37USD/W計算,地面型躉購費率的下調,讓IRR已降低到2.60%,并且要15年后才能回本。預測2019年的價格,由于組件與逆變器都必須通過VPC高效認證,才能符合高效能加成的6%費率,因此組件與逆變器廠商會將VPC檢測的成本轉嫁到報價上,使得2019年主要設備價格降幅有限。根據EnergyTrend推算,組件價格最低至少須降到0.30USD/W,才能讓IRR回到5%的基本點。
然而,當組件價格來到0.30USD/W時,就算是臺灣地區最具競爭力的組件制造商,可能都無法跟進此價格,更不用說視為光伏發電系統心臟的逆變器,臺廠的制造成本也無法迅速跟進市場的降幅。因此不論是組件或逆變器,都會由具備成本優勢的陸制產品勝出。如果走到這一地步,2016年設立的VPC制度就不是在保護臺灣地區的制造商,而是加速臺系制造商的退場。
由此可見,臺灣地區對于新能源政策的配套措施缺乏全面性的考慮,臺灣地區已在全球公告2025年光伏要達到20GW安裝量,吸引許多外商來臺投資布局,也確實帶動產業的發展。但躉購費率一夕之間大幅下滑,可能造成產業發展停滯,讓2025年20GW的目標安裝量,可能形同虛設。根據CIER統計指出,臺灣地區EPC系統廠認為政治風險已經凌駕于天然災害的風險,成為最無法預測,也無法透過買保險來轉嫁的風險。
躉購費率(FIT)的逐漸退場,是全球光伏政策的趨勢。EnergyTrend認為,最好的配套方式應該是要預告到2025年前,每年躉購費率的降幅,并將減少的躉購費率轉而用在鼓勵儲能的發展,才能讓光伏這類間歇性能源藉由儲能來完備,也藉此讓業者自行評估風險,不適者自然淘汰,讓光伏全產業朝向健康化的平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