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全國兩會正式閉幕。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壯大綠色環保產業,加快解決風、光、水電消納問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等與光伏相關的問題,著實振奮了一波光伏從業者的心。
作為兩會代表,南存輝、劉漢元、曹仁賢、陳康平等紛紛為光伏行業發聲。縱觀各代表的提案,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光伏企業稅費等非技術成本被多次提及。以下匯總了今年兩會期間光伏代表為行業提出的建議和提案。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一直是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中的“攔路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補貼不足時,可以再提高征收的標準。
曹仁賢:
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標準。建議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由現行0.019元/千瓦時提高到0.029元/千萬時,用能企業電費多支出2%左右,對當前企業減負和工商業用戶降電價影響有限。
陳康平:
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并保證全部電量足額征收。
南存輝:
簡化可再生那個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和補貼申報、審批、撥付方式,縮短補貼發放周期,同時免除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征收、發放過程中的各種稅費,以真正減輕企業的負擔。
聚焦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問題
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全國電力工業統計數據》,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國累計光伏發電裝機量達到1.74億千瓦,同比增長34%,在可再生能源中占比達23.9%。迄今僅有5,024萬千瓦進入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超過70%的項目未能進入。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統計,2018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超過1,400億元,其中光伏行業缺口超過600億元。
截至目前,可再生能源補貼第七批目錄僅收錄了2016年3月底之前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且目前補貼資金還未到位,嚴重造成了項目電站運營商的資金緊張。2019年,在以補貼定規模的新政策下,光伏新增裝機不會帶來新的補貼缺口,但是歷史補貼問題仍亟待解決。
曹仁賢:
加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力度,應收盡收。目前全國高耗能行業總裝機達1.4億千瓦的自備電廠,每年發電量近7,000億度,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連續多年沒有繳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已累計形成拖欠近800億元。建議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盡快完成自備電廠歷年拖欠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追繳清收工作,同時切實做好按時足額征收工作。
陳康平:
相應減少脫硫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加價補貼,用于可再生能源補貼。建議財政部出臺配套政策,加大力度來兌付累計欠補貼。
南存輝:
提高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彌補資金缺口。出臺配套政策,鼓勵裝機容量較大的企業發行綠債,對拖欠補貼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處理,減輕企業資金壓力。財政部發行補貼式國債,既能解決補貼資金來源,也提升金融機構對光伏產業的信用評級,帶動更多資金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搬走非技術成本大山
一直以來,光伏企業稅費、土地稅等非技術成本被稱作壓在光伏企業頭頂的大山,非技術成本的抬升,不僅降低了企業的利潤率,也阻礙著了平價上網的進程時代。因此,進一步減輕光伏發電稅費負擔、降低非技術成本仍是兩會代表關心的熱點。
以企業稅費為例,我國光伏產業鏈上、中、下游各環節都被全額征收各項稅費,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6%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多種稅費,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僅從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就已經達到1毛3分到1毛7分。
劉漢元:
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實現企業利息成本進項稅可抵扣,并將光伏發電企業納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還范圍。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
南存輝:
延續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并且形成長效機制,不加時間限制。參照大型水力發電站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模式,對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實行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優惠政策。比照小水電,對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光伏電站實行3%計征增值稅。完善光伏發電土地稅費政策,根據國家現行的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結合光伏發電企業光伏方陣用地的實際情況,盡快明確光伏方陣用地適用的優惠政策,以便各地執行。
作為兩會代表,南存輝、劉漢元、曹仁賢、陳康平等紛紛為光伏行業發聲。縱觀各代表的提案,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光伏企業稅費等非技術成本被多次提及。以下匯總了今年兩會期間光伏代表為行業提出的建議和提案。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一直是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中的“攔路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補貼不足時,可以再提高征收的標準。
曹仁賢:
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標準。建議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由現行0.019元/千瓦時提高到0.029元/千萬時,用能企業電費多支出2%左右,對當前企業減負和工商業用戶降電價影響有限。
陳康平:
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并保證全部電量足額征收。
南存輝:
簡化可再生那個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和補貼申報、審批、撥付方式,縮短補貼發放周期,同時免除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征收、發放過程中的各種稅費,以真正減輕企業的負擔。
聚焦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問題
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全國電力工業統計數據》,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國累計光伏發電裝機量達到1.74億千瓦,同比增長34%,在可再生能源中占比達23.9%。迄今僅有5,024萬千瓦進入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超過70%的項目未能進入。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統計,2018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超過1,400億元,其中光伏行業缺口超過600億元。
截至目前,可再生能源補貼第七批目錄僅收錄了2016年3月底之前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且目前補貼資金還未到位,嚴重造成了項目電站運營商的資金緊張。2019年,在以補貼定規模的新政策下,光伏新增裝機不會帶來新的補貼缺口,但是歷史補貼問題仍亟待解決。
曹仁賢:
加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力度,應收盡收。目前全國高耗能行業總裝機達1.4億千瓦的自備電廠,每年發電量近7,000億度,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連續多年沒有繳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已累計形成拖欠近800億元。建議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盡快完成自備電廠歷年拖欠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追繳清收工作,同時切實做好按時足額征收工作。
陳康平:
相應減少脫硫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加價補貼,用于可再生能源補貼。建議財政部出臺配套政策,加大力度來兌付累計欠補貼。
南存輝:
提高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彌補資金缺口。出臺配套政策,鼓勵裝機容量較大的企業發行綠債,對拖欠補貼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處理,減輕企業資金壓力。財政部發行補貼式國債,既能解決補貼資金來源,也提升金融機構對光伏產業的信用評級,帶動更多資金解決補貼拖欠問題。
搬走非技術成本大山
一直以來,光伏企業稅費、土地稅等非技術成本被稱作壓在光伏企業頭頂的大山,非技術成本的抬升,不僅降低了企業的利潤率,也阻礙著了平價上網的進程時代。因此,進一步減輕光伏發電稅費負擔、降低非技術成本仍是兩會代表關心的熱點。
以企業稅費為例,我國光伏產業鏈上、中、下游各環節都被全額征收各項稅費,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6%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多種稅費,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僅從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就已經達到1毛3分到1毛7分。
劉漢元:
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實現企業利息成本進項稅可抵扣,并將光伏發電企業納入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還范圍。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
南存輝:
延續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優惠政策,并且形成長效機制,不加時間限制。參照大型水力發電站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模式,對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實行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優惠政策。比照小水電,對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光伏電站實行3%計征增值稅。完善光伏發電土地稅費政策,根據國家現行的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結合光伏發電企業光伏方陣用地的實際情況,盡快明確光伏方陣用地適用的優惠政策,以便各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