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發改能源〔2019〕45號
各有關單位 :
根據《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能源〔2016〕136號),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了2018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工作。在各區初審基礎上,我委委托上海投資咨詢公司進行了評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49個光伏項目(包括2個全額上網光伏電站項目和47個分布式光伏項目,共28090.93千瓦)和1250戶個人光伏(共9485.87千瓦)符合條件,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予以支持(詳見附表)。
2、經閔行區發展改革委申請,已納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的“上海航天產業園(804、805、806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上海航天812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上海航天新力機器廠1.06兆瓦項目”、“上海航天萬源稀土電機有限公司2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和“上海航天149廠336千瓦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等5個項目,項目單位名稱從“上海耀陽光伏電力有限公司”變更為“上海航天智慧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3、經寶山區發展改革委申請核實,已納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的“上海新建29.52千瓦屋頂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項目”(2017年目錄)屬于學校屋頂項目,獎勵標準從0.25元/千瓦時調整為0.55元/千瓦時,獎勵起始時間不變;由于補貼標準差異造成的前期電量獎勵資金撥付差額,請市電力公司在下一期獎勵資金申報中一并申報。
4、請市電力公司從2019年2季度開始,做好本批獎勵項目電量統計工作。從2019年3季度開始,每季度第1個月初將獎勵項目的上季度實際上網電量和應獎勵金額報我委(分布式光伏和個人光伏項目,初次申報電量的起始時間以并網時間為準),并在市財政資金到帳后10個工作日內轉付項目投資主體,獎勵時間為5年。請各有關區發展改革委做好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確保項目發揮應有的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第三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表(光伏項目).doc
2、2018年第三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表(個人光伏).doc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8日
各有關單位 :
根據《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能源〔2016〕136號),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了2018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工作。在各區初審基礎上,我委委托上海投資咨詢公司進行了評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49個光伏項目(包括2個全額上網光伏電站項目和47個分布式光伏項目,共28090.93千瓦)和1250戶個人光伏(共9485.87千瓦)符合條件,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予以支持(詳見附表)。
2、經閔行區發展改革委申請,已納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的“上海航天產業園(804、805、806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上海航天812所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上海航天新力機器廠1.06兆瓦項目”、“上海航天萬源稀土電機有限公司2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和“上海航天149廠336千瓦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等5個項目,項目單位名稱從“上海耀陽光伏電力有限公司”變更為“上海航天智慧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3、經寶山區發展改革委申請核實,已納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的“上海新建29.52千瓦屋頂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項目”(2017年目錄)屬于學校屋頂項目,獎勵標準從0.25元/千瓦時調整為0.55元/千瓦時,獎勵起始時間不變;由于補貼標準差異造成的前期電量獎勵資金撥付差額,請市電力公司在下一期獎勵資金申報中一并申報。
4、請市電力公司從2019年2季度開始,做好本批獎勵項目電量統計工作。從2019年3季度開始,每季度第1個月初將獎勵項目的上季度實際上網電量和應獎勵金額報我委(分布式光伏和個人光伏項目,初次申報電量的起始時間以并網時間為準),并在市財政資金到帳后10個工作日內轉付項目投資主體,獎勵時間為5年。請各有關區發展改革委做好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確保項目發揮應有的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第三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表(光伏項目).doc
2、2018年第三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專項資金獎勵項目表(個人光伏).doc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