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海市發改委發布了《上海市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管理辦法》。《辦法》要求,上海市新增的集中式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
《辦法》還要求,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通過競爭配置規模,海上風電項目通過競爭確定業主。其中,海上風電項目由上海市發改委根據規劃確定項目場址并委托第三方完成測風等前期準備工作,并通過競爭方式公開選擇項目投資主體(即業主),綜合評分高的企業獲得項目開發資格。
本辦法由上海市發改委負責解釋,自2019年2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2月9日。詳情如下:
《辦法》還要求,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通過競爭配置規模,海上風電項目通過競爭確定業主。其中,海上風電項目由上海市發改委根據規劃確定項目場址并委托第三方完成測風等前期準備工作,并通過競爭方式公開選擇項目投資主體(即業主),綜合評分高的企業獲得項目開發資格。
本辦法由上海市發改委負責解釋,自2019年2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2月9日。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