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發展清潔能源“大招”迭出。與青海省相關的“清潔能源”兩則新聞,幾天內連續置頂行業網站,成為能源領域熱議的話題。
一是青海省要從6月17日到6月23日24時,實現連續7天168個小時使用光伏、風電和水電為全省供電的創舉。二是青海省發改委下文,出臺了2017年度330萬千瓦的風電建設規模,出人意料的是,文件強制性要求該風電指標所涉項目都要標配10%的儲電裝置;同時強調,項目并網時將接受電力公司的嚴格驗收,達到此標準的風電項目方可并網放行。
從這兩件被能源領域認為的“大事”來看,可以窺見青海省發展清潔能源的雄心。但看似青海自己省內的兩件事,卻雙雙戳中了全國清潔能源行業發展中的痛點,引起質疑也就不難理解。
首先,“168小時”試驗,從媒體報道上看,對全國范圍內促進清潔能源發展與消納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但從業界反應來看,大多認為其象征意義遠大于實際意義。青海能源資源稟賦優越,水電、太陽能、風電資源均得天獨厚,且當地負荷小、水電富裕,因此,清潔能源在青海并不是不夠用,而是用不了的問題。客觀而言,“168小時”試驗,對國家發展清潔能源、實現清潔能源替代只是做了一個小型的“演出”,對其他各省而言,其借鑒和推廣價值十分有限。
其次,青海政府給風電加“儲能”裝置一事,把清潔能源發展過程中,看似平靜卻長期隱藏的矛盾再次全盤揭出:電網建設速度與新能源的發展速度不協調,導致西北地區的“棄風、棄光、限電”問題逐年加劇。在輸送不暢的情況下,青海此次為風電項目綁定“儲電設備”,難免有“藥不對癥”之嫌——即使將電力儲起來仍無法擺脫消納之困。況且,現在儲能的成本高企、技術未獲突破,若在“棄風棄光還是增加儲電設備”這本經濟賬沒算清之前,就盲目推進儲能項目開發,其結果必然將重蹈光伏風電設備投資浪費的覆轍,又有誰將為此巨大浪費買單?
清潔能源快速發展的“大美青海”,已然調動起人們對青海的向往之情,而人們對青海發展也賦予更多的期望。因此,青海新能源的發展,政府要有新思路,更要從整體上布局謀篇,盲目用資源換市場、為政績上項目的老路已經走不通了。“自嗨”是一種狀態,但“自嗨”之后,我們還是要回歸到最根本的問題上來:青海還棄風棄光嗎?青海的限電解決了嗎?
無論是要打造“全國重要的光伏產業基地、最大的光伏發電基地”、“海西州千萬千瓦級風、光、光熱、儲能新能源基地”,抑或“建設清潔能源多能互補示范基地”,青海在清潔能源的發展中同樣需要遵循慎行有度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