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大連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到將適時編制《大連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近、中、遠期發展目標;加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以燃料電池電堆產業化為切入點,積極研究布局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加大氫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力度,鼓勵現有加油(氣)站建設加氫站。此外還將研究出臺乘用車領域傳統燃油車限行限購政策,詳細如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順應全球汽車產業生態變革趨勢、實現我國汽車工業由大變強的重要途徑,是驅動我市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及占領未來制高點的重要突破口,是應對能源安全、環境保護等社會挑戰的重要立足點,是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東北亞科技創新創業創投中心的重要舉措,也是鞏固提升大連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產業結構優化的先導區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區的重要舉措。
為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貫徹“推動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電池、電機、電控關鍵零部件發展,以氫燃料電池汽車為主導,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力度,搶占技術制高點,以‘互聯網+’平臺經濟為切入點,支持新能源汽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場,逐步打造形成國內領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和創新體系”的總體思路,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
(一)前瞻性、高起點做好新能源汽車中長期發展規劃。
圍繞大連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主導方向,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適時編制《大連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近、中、遠期發展目標,找準切入點,明確實現路徑,系統打造支持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綜合政策環境體系,謀劃落實好各項舉措,形成合力,構建新能源汽車的全產業鏈發展新格局。(市經信委負責)
(二)培育引進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
依托國家新能源汽車示范基地,推動一汽客車大連客車、華晨客車(大連)有限公司發展新能源商用車和專用車。鼓勵東風日產等本地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逐步導入新能源乘用車車型。(市經信委負責)積極引進新能源乘用車整車項目。(市商務局、金普新區管委會負責)
(三)大力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化。
重點依托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大連理工大學、大連交通大學等科研院所和新源動力、大連鍋檢院等重點企業,大力支持燃料電池系統及核心部件、關鍵材料、制氫、儲運氫設備制造及檢驗檢測等領域的技術攻關、工程研究、產品開發及科研成果轉化。(市科技局、市經信委、金普新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加快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范推廣,先期在公共交通領域開展運營示范。積極探索因地制宜解決氫源問題,降低用氫成本。(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交集團負責)
支持市屬國有企業在調整產業結構過程中,以燃料電池電堆產業化為切入點,積極研究布局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市國資委負責)
二、突出強化研發創新能力建設
(一)加強新能源汽車整車、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編制氫燃料電池汽車、純電動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路線圖,明確未來開發研究方向。設立新能源汽車重大科技研發專項,從市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科技研發計劃和其他相關促進經濟發展專項中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路線圖項目。(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二)組建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聯盟。
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加強合作,在整車制造、關鍵零部件生產、智能化系統和配套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等領域組成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共同推進創新路線圖實施。(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加快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一)推進加氫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國家新能源汽車工作部署,推動發布地方加氫站設計、建設標準及安全管控規范,鼓勵現有加油(氣)站建設加氫站,鼓勵新建加油(氣)站預留加氫裝置建設條件,并將此納入新建加油站設計驗收規范。根據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情況,配套建設與之適應的加氫站,滿足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需求。加氫站建設由所在地政府具體推進實施。(在國家出臺加氫站審批、建設、管理規定之前,由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推進)
(二)加強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139號),加快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推進城市公交系統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一)全力推進公交系統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
2020年前,市內四區公交運營線路全部淘汰傳統燃油汽車;其余各地到2020年本地公交線路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10%,且自2020年起,新購進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市交通局、市公交集團、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負責)
依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鼓勵各地區對新能源公交車實行聯合集中采購,降低采購成本。(市交通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擴大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
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出租(含分時租賃)、環衛、物流等領域的應用。各地區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進入租賃市場設置高于傳統燃油、燃氣車輛的技術參數限制。
2020年起,市內四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其中,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全市新接入平臺的網約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且在2025年前,實現全市網約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市交通局負責)
2020年起,除市內四區外,其余地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采用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市交通局、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負責)
(三)積極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
鼓勵普通居民、企事業單位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出臺乘用車領域傳統燃油車限行限購政策,開辟新能源汽車排放檢測綠色通道。除執行重大活動安保或臨時管制措施必須情形外,不對懸掛新能源號牌載客汽車采取限牌限行政策,并視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總量狀況,逐步出臺新能源汽車差異化通行便利政策。(市公安局負責)
2019年7月1日起,大連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每年配備更新的公務用車(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除外)中,新能源汽車應當按照規定達到一定比例并逐步擴大配備比例。加氫基礎設施條件成熟時,優先配備更新氫燃料電池示范車輛。(市財政局、市國資委負責)
(四)加大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力度。
加大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力度,全面執行國家對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負責)
(五)加強推廣應用監管。
加強與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部門銜接,建設新能源營運車輛監測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企業征信體系和產品質量評價體系,將補貼申報、車輛安全、車輛技術經濟效能及有效使用等指標納入體系管理,將嚴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并禁止其產品進入大連市場。(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負責)
五、推進產業集聚發展
依托金普新區、保稅區現有整車生產基地,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規模化發展,圍繞未來引進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引導關鍵零部件產業集聚,打造具有國際水平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依托新源動力、大連理工大學、大連交通大學、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在高新區著力打造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創新研發平臺;依托莊河循環經濟產業園集約發展廢舊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產業。積極引導整車企業與關鍵零部件、材料企業進行合作,提升產業鏈上下游融合發展。積極謀劃布局,著力打造氫能汽車產業特色小鎮。通過促進產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對基地(園區)內項目落地等予以重點支持。(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負責)
六、加強質量保障體系建設
(一)提升高質量發展水平。
支持新能源整車及關鍵零部件企業開展技術升級和智能化改造,提高產品質量一致性和技術水平,積極推廣動力電池編碼制度,加快建立安全可控的關鍵零部件質量控制和追溯機制。(市經信委、市質監局負責)
(二)推動標準化體系建設。
支持本地龍頭骨干企業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生產和應用標準,將企業標準和產業技術聯盟標準上升為地方標準。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標準體系研究,制定標準體系規劃和路線圖,建設氫能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支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建設儲氫設備檢驗檢測平臺。在現有的標準化戰略中列支新能源汽車標準制定專項經費,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市質監局負責)
七、強化人才隊伍支撐
(一)積極引進高端人才。
依托“海創周”等高層次人才引進平臺,重點引進新能源汽車高端人才,將新一代燃料電池、動力電池和汽車智能終端列入重點發展方向,大力支持創新團隊和頂尖人才引進。(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負責)
(二)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力度。
鼓勵在連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到新能源汽車創新平臺工作。支持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領域專業技術科技人才按照《關于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規〔2017〕4號)和《關于做好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關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遼人社〔2016〕139號)有關規定,通過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等形式進行創業創新。(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教育局負責)
(三)強化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加大新能源汽車和電池、電驅動、車載智能終端等關鍵部件的工程技術人才培養力度。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通過訂單培養、現代學徒制等方式,聯合開展職業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培養產業發展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負責)
八、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議事機構協調機制作用。
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形勢,適當增加大連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在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統籌協調作用。(市經信委負責)
(二)加大資金支持。
加大市財政資金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發揮大連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作用,通過市場化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幫助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高效配置市場資源。(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順應全球汽車產業生態變革趨勢、實現我國汽車工業由大變強的重要途徑,是驅動我市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及占領未來制高點的重要突破口,是應對能源安全、環境保護等社會挑戰的重要立足點,是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東北亞科技創新創業創投中心的重要舉措,也是鞏固提升大連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產業結構優化的先導區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區的重要舉措。
為加快推進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貫徹“推動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電池、電機、電控關鍵零部件發展,以氫燃料電池汽車為主導,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力度,搶占技術制高點,以‘互聯網+’平臺經濟為切入點,支持新能源汽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場,逐步打造形成國內領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和創新體系”的總體思路,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
(一)前瞻性、高起點做好新能源汽車中長期發展規劃。
圍繞大連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主導方向,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適時編制《大連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近、中、遠期發展目標,找準切入點,明確實現路徑,系統打造支持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綜合政策環境體系,謀劃落實好各項舉措,形成合力,構建新能源汽車的全產業鏈發展新格局。(市經信委負責)
(二)培育引進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
依托國家新能源汽車示范基地,推動一汽客車大連客車、華晨客車(大連)有限公司發展新能源商用車和專用車。鼓勵東風日產等本地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逐步導入新能源乘用車車型。(市經信委負責)積極引進新能源乘用車整車項目。(市商務局、金普新區管委會負責)
(三)大力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化。
重點依托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大連理工大學、大連交通大學等科研院所和新源動力、大連鍋檢院等重點企業,大力支持燃料電池系統及核心部件、關鍵材料、制氫、儲運氫設備制造及檢驗檢測等領域的技術攻關、工程研究、產品開發及科研成果轉化。(市科技局、市經信委、金普新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加快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范推廣,先期在公共交通領域開展運營示范。積極探索因地制宜解決氫源問題,降低用氫成本。(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交集團負責)
支持市屬國有企業在調整產業結構過程中,以燃料電池電堆產業化為切入點,積極研究布局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市國資委負責)
二、突出強化研發創新能力建設
(一)加強新能源汽車整車、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編制氫燃料電池汽車、純電動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路線圖,明確未來開發研究方向。設立新能源汽車重大科技研發專項,從市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科技研發計劃和其他相關促進經濟發展專項中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路線圖項目。(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二)組建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聯盟。
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加強合作,在整車制造、關鍵零部件生產、智能化系統和配套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等領域組成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共同推進創新路線圖實施。(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加快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一)推進加氫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國家新能源汽車工作部署,推動發布地方加氫站設計、建設標準及安全管控規范,鼓勵現有加油(氣)站建設加氫站,鼓勵新建加油(氣)站預留加氫裝置建設條件,并將此納入新建加油站設計驗收規范。根據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情況,配套建設與之適應的加氫站,滿足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需求。加氫站建設由所在地政府具體推進實施。(在國家出臺加氫站審批、建設、管理規定之前,由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推進)
(二)加強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139號),加快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推進城市公交系統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一)全力推進公交系統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
2020年前,市內四區公交運營線路全部淘汰傳統燃油汽車;其余各地到2020年本地公交線路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10%,且自2020年起,新購進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市交通局、市公交集團、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負責)
依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鼓勵各地區對新能源公交車實行聯合集中采購,降低采購成本。(市交通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相關部門負責)
(二)擴大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
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出租(含分時租賃)、環衛、物流等領域的應用。各地區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進入租賃市場設置高于傳統燃油、燃氣車輛的技術參數限制。
2020年起,市內四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其中,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全市新接入平臺的網約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且在2025年前,實現全市網約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市交通局負責)
2020年起,除市內四區外,其余地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采用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市交通局、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負責)
(三)積極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
鼓勵普通居民、企事業單位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出臺乘用車領域傳統燃油車限行限購政策,開辟新能源汽車排放檢測綠色通道。除執行重大活動安保或臨時管制措施必須情形外,不對懸掛新能源號牌載客汽車采取限牌限行政策,并視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總量狀況,逐步出臺新能源汽車差異化通行便利政策。(市公安局負責)
2019年7月1日起,大連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每年配備更新的公務用車(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除外)中,新能源汽車應當按照規定達到一定比例并逐步擴大配備比例。加氫基礎設施條件成熟時,優先配備更新氫燃料電池示范車輛。(市財政局、市國資委負責)
(四)加大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力度。
加大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力度,全面執行國家對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負責)
(五)加強推廣應用監管。
加強與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部門銜接,建設新能源營運車輛監測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企業征信體系和產品質量評價體系,將補貼申報、車輛安全、車輛技術經濟效能及有效使用等指標納入體系管理,將嚴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并禁止其產品進入大連市場。(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負責)
五、推進產業集聚發展
依托金普新區、保稅區現有整車生產基地,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規模化發展,圍繞未來引進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引導關鍵零部件產業集聚,打造具有國際水平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依托新源動力、大連理工大學、大連交通大學、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在高新區著力打造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創新研發平臺;依托莊河循環經濟產業園集約發展廢舊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產業。積極引導整車企業與關鍵零部件、材料企業進行合作,提升產業鏈上下游融合發展。積極謀劃布局,著力打造氫能汽車產業特色小鎮。通過促進產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對基地(園區)內項目落地等予以重點支持。(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市縣政府和先導區管委會負責)
六、加強質量保障體系建設
(一)提升高質量發展水平。
支持新能源整車及關鍵零部件企業開展技術升級和智能化改造,提高產品質量一致性和技術水平,積極推廣動力電池編碼制度,加快建立安全可控的關鍵零部件質量控制和追溯機制。(市經信委、市質監局負責)
(二)推動標準化體系建設。
支持本地龍頭骨干企業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生產和應用標準,將企業標準和產業技術聯盟標準上升為地方標準。開展氫燃料電池汽車標準體系研究,制定標準體系規劃和路線圖,建設氫能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支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建設儲氫設備檢驗檢測平臺。在現有的標準化戰略中列支新能源汽車標準制定專項經費,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市質監局負責)
七、強化人才隊伍支撐
(一)積極引進高端人才。
依托“海創周”等高層次人才引進平臺,重點引進新能源汽車高端人才,將新一代燃料電池、動力電池和汽車智能終端列入重點發展方向,大力支持創新團隊和頂尖人才引進。(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負責)
(二)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力度。
鼓勵在連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到新能源汽車創新平臺工作。支持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領域專業技術科技人才按照《關于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規〔2017〕4號)和《關于做好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關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遼人社〔2016〕139號)有關規定,通過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等形式進行創業創新。(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教育局負責)
(三)強化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加大新能源汽車和電池、電驅動、車載智能終端等關鍵部件的工程技術人才培養力度。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通過訂單培養、現代學徒制等方式,聯合開展職業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培養產業發展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負責)
八、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議事機構協調機制作用。
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形勢,適當增加大連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在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統籌協調作用。(市經信委負責)
(二)加大資金支持。
加大市財政資金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發揮大連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作用,通過市場化方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幫助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高效配置市場資源。(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