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以光化學和光物理為基礎,光功能材料與光化學轉換為導向,開展分子光化學、有機光電子材料與集成器件應用基礎性研究。重點研究超分子光化學、光催化、光電轉換材料、光電信息材料等方面的基本問題以及相關的器件,為提高我國有機光電功能材料和集成器件研究的創新能力和在國際相關領域的競爭力和影響力,發展我國信息技術產業和可再生能源產業,進而為我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與國家安全做出貢獻。
現面向所外發布2011 -2012年度擬開放課題,歡迎申請。
一、開放對象
國內外具有助研、講師、工程師以上職稱或具有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員,或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申請者同時參加的研究課題不能超過2項;其合作者的工作時間必須有可靠的保證。
二、研究方向
(1) 以有機光電功能材料為背景的光物理與光化學過程:研究有機光電功能材料涉及的分子光化學和超分子光化學中的重要基本科學問題,包括基元功能分子的設計與合成,有機光電功能材料與器件的構筑原理和方法,光電功能的調控,超分子體系中的電子轉移、能量傳遞和化學轉換。
(2) 有機光信息材料及器件:研究納米晶體與高分子的復合光信息材料、光波導器件、有機電致發光材料和器件、有機光存儲材料及器件等。
(3) 太陽能光電轉換和光化學轉換新材料與新技術:研究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相關材料和技術,有機(聚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的相關材料和技術、太陽能光催化分解水制氫中的重要科學問題。
(4) 光催化材料與光化學合成新技術:研究控制光化學反應選擇性的新型催化材料以及綠色光化學合成過程。
三、基金申請程序
(1) 申請基金課題須填寫“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申請書。(見附件可下載)
(2) 基金申請書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報送“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
(3) 申請課題由“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評審擇優錄取。在相同條件下,實驗室對強強聯合、優勢互補、交叉學科的課題將優先考慮給予支持;優秀青年科學工作者優先。為了鼓勵開放流動、吸引國內外優秀科技工作者來重點實驗室工作,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同國內外開展合作的研究項目。批準后的申請課題列為實驗室研究課題,下達研究經費。
(4) 申請者需與擬合作的課題組負責人共同討論,確定好研究課題實施方案。
(5) 本室外聘研究員不必申請開放課題,可直接進行合作研究。
(6) 課題完成期限要求在規定時間年內完成。
四、基金的使用與管理
(1) 一般1年,不超過2年為期。起止時間:2011.6-2012.12,資助金額一次核定,分階段撥給。
(2) 本研究基金由實驗室統一管理。根據中國科學院理化技術研究所財務管理規定以及“重點實驗室管理條例及開放課題管理辦法”,經費使用不得違反財務制度。
五、課題及成果管理
(1) 資助課題結束后,必須向實驗室提交研究工作總結,學術論文或報告,課題工作中的原始資料,檔案及目錄。
(2) 實驗室主任須經常檢查課題進展執行情況,發現未完成計劃或原方案有問題時,實驗室主任有權暫時終止或取消基金資助。
(3) 開放課題研究成果雙方共享。申請人在發表學術論文及專利成果中應署名“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理化技術研
究所)Key Laboratory of Photochemical Conversion and Optoelectronic Materials, TIPC,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并注明該成果受到本實驗室資助。
附件1: 2011光化學開放基金申請書.doc
附件2: 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書
征集時間:至2011年4月30日
征集要求:請參考附件格式要求申報
聯系方式:
E-mail:guanghuaxue@mail.ipc.ac.cn
電話:82543626
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學術秘書王麗君
現面向所外發布2011 -2012年度擬開放課題,歡迎申請。
一、開放對象
國內外具有助研、講師、工程師以上職稱或具有同等研究能力的研究人員,或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申請者同時參加的研究課題不能超過2項;其合作者的工作時間必須有可靠的保證。
二、研究方向
(1) 以有機光電功能材料為背景的光物理與光化學過程:研究有機光電功能材料涉及的分子光化學和超分子光化學中的重要基本科學問題,包括基元功能分子的設計與合成,有機光電功能材料與器件的構筑原理和方法,光電功能的調控,超分子體系中的電子轉移、能量傳遞和化學轉換。
(2) 有機光信息材料及器件:研究納米晶體與高分子的復合光信息材料、光波導器件、有機電致發光材料和器件、有機光存儲材料及器件等。
(3) 太陽能光電轉換和光化學轉換新材料與新技術:研究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相關材料和技術,有機(聚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的相關材料和技術、太陽能光催化分解水制氫中的重要科學問題。
(4) 光催化材料與光化學合成新技術:研究控制光化學反應選擇性的新型催化材料以及綠色光化學合成過程。
三、基金申請程序
(1) 申請基金課題須填寫“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申請書。(見附件可下載)
(2) 基金申請書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報送“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
(3) 申請課題由“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評審擇優錄取。在相同條件下,實驗室對強強聯合、優勢互補、交叉學科的課題將優先考慮給予支持;優秀青年科學工作者優先。為了鼓勵開放流動、吸引國內外優秀科技工作者來重點實驗室工作,在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同國內外開展合作的研究項目。批準后的申請課題列為實驗室研究課題,下達研究經費。
(4) 申請者需與擬合作的課題組負責人共同討論,確定好研究課題實施方案。
(5) 本室外聘研究員不必申請開放課題,可直接進行合作研究。
(6) 課題完成期限要求在規定時間年內完成。
四、基金的使用與管理
(1) 一般1年,不超過2年為期。起止時間:2011.6-2012.12,資助金額一次核定,分階段撥給。
(2) 本研究基金由實驗室統一管理。根據中國科學院理化技術研究所財務管理規定以及“重點實驗室管理條例及開放課題管理辦法”,經費使用不得違反財務制度。
五、課題及成果管理
(1) 資助課題結束后,必須向實驗室提交研究工作總結,學術論文或報告,課題工作中的原始資料,檔案及目錄。
(2) 實驗室主任須經常檢查課題進展執行情況,發現未完成計劃或原方案有問題時,實驗室主任有權暫時終止或取消基金資助。
(3) 開放課題研究成果雙方共享。申請人在發表學術論文及專利成果中應署名“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理化技術研
究所)Key Laboratory of Photochemical Conversion and Optoelectronic Materials, TIPC,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并注明該成果受到本實驗室資助。
附件1: 2011光化學開放基金申請書.doc
附件2: 中國科學院“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書
征集時間:至2011年4月30日
征集要求:請參考附件格式要求申報
聯系方式:
E-mail:guanghuaxue@mail.ipc.ac.cn
電話:82543626
光化學轉換與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學術秘書王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