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作為“十四五”期間指導新型儲能發展的綱領性政策文件,給新型儲能行業發展錨定了目標、指明了方向,《指導意見》發布之后引發了行業廣泛關注和討論,激發了行業發展的信心和熱情。電力規劃設計總院有幸配合國家能源局開展了《指導意見》相關研究工作,現對《指導意見》出臺背景和主要政策方向進行解讀和分析。
一、《指導意見》的出臺意義重大、恰逢其時
《指導意見》旨在推動新型儲能高質量規模化發展,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重要支撐,為催生國內能源發展新業態夯實技術基礎。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5%左右目標要求,必須大力發展以風電、光伏為主的新能源,據測算,未來10年間我國年均新增新能源裝機較“十三五”翻番,達到1億千瓦以上,逐漸成為電力裝機主體。由于新能源具有間歇性、波動性特征,我國能源電力安全保障形勢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而新型儲能具有可以突破傳統電力供需時空限制、精準控制、快速響應、布局靈活的特點,是應對這一挑戰的有力措施。此外,通過與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深度融合,新型儲能將成為電、熱、冷、氣、氫等多個能源子系統耦合轉換的樞紐,可以促進能源生產消費開放共享和靈活交易、實現多能協同,有力支撐能源互聯網構建、促進能源新業態發展。
《指導意見》立足“十四五”戰略窗口期,著力破解政策難題和管理痛點,推動新型儲能發展新階段順利開局。“十三五”末我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約300萬千瓦,而要滿足2025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目標,即使考慮新能源發展布局充分優化、火電靈活性改造等措施到位、新能源利用率考核適當放開的情況下,新型儲能裝機需求預測值不低于3000萬千瓦,客觀上要求新型儲能發展必須提速。與此同時,國家層面宏觀規劃引導缺失、政策機制和市場環境不完善、建設運行管理不明確不規范、標準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日益突出。《指導意見》出臺恰逢其時,為 “十四五”新型儲能高質量規模化發展的順利起步奠定堅實基礎。
二、《指導意見》的主要政策方向
(一)錨定“十四五”裝機規模基礎目標,貫穿高質量發展主線。《指導意見》在主要目標中堅持遠近結合思路, “十四五”期間錨定3000萬千瓦作為基本規模目標,是當前裝機規模的10倍左右。但是《指導意見》不單純強調規模發展,而是從技術進步、標準完善、產業發展、市場環境、商業模式等提出了多維度發展目標,注重高質量發展。在重點工作方向中貫穿了高質量發展的主線:一是統籌引導發展規模和布局,充分發揮儲能提升能源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綜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作用,避免無序建設和利用不足的問題;二是強化技術創新,攻克卡脖子技術,并以技術進步推動成本下降和規模化發展,提升本體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完善政策和市場環境,充分體現儲能的系統價值,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盈利,培育成熟的商業模式;四是健全標準體系和行業管理,提升建設運行質量水平,強化安全風險防范。
(二)明確提出新型儲能發展的差異化政策,著力化解新型儲能發展的主要矛盾。當前新型儲能成本偏高,加之商業模式單一,盈利空間小,項目對政策敏感性高、抗風險能力差。如果沒有穩定的政策預期和市場環境,很難培育出可大規模復制的商業模式。《指導意見》結合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提出要明確新型儲能市場主體身份,推動儲能進入并允許同時參與各類電力市場,就是為了實現多重市場價值的疊加,培育健康的商業模式。從導向上看,《指導意見》立足于新型儲能的系統價值,對不同儲能項目給予差異化政策,提出建立獨立儲能電站、電網替代性儲能設施的成本疏導機制,完善峰谷電價擴大用戶側儲能獲利空間,采用政策傾斜激勵配套建設或共享模式落實新型儲能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可以預見,一旦有了明確穩定的政策預期,新型儲能發展將駛入快車道,同時也避免了因成本問題造成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
(三)緊扣新階段的新型儲能功能定位,通過規劃引導促進新型儲能科學有序發展。《指導意見》著眼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部署,開篇提出新型儲能是提升能源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綜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舉措。為實現這一功能定位,保障新型儲能在新階段政策環境下的有序發展,《指導意見》提出國家和地方層面需要開展新型儲能規劃研究,充分發揮儲能系統價值,促進儲能多元化應用。從導向上看,電源側研究電力供需形勢、新能源消納形勢、電價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動儲能與新能源、常規電源協調融合發展;電網側根據電力系統實際需求和價格疏導機制,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布局,發揮儲能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支撐作用;用戶側以市場為導向,滿足用戶多元化需求,進行儲能資源要素整合、場景創新以及跨界應用。
(四)面向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需求,從多維度破解安全問題。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的前提是解決安全問題,近年來國內外儲能安全事故頻發,引發社會和業界廣泛關注和擔憂,《指導意見》從安全技術、安全標準、安全管理三個維度提出對策。在安全技術方面,要研發高安全的儲能設備、系統集成和安全防護等技術,創新儲能調度運行技術;在安全標準方面,要健全儲能電站設備制造、建設安裝、運行監測等環節的安全技術標準及管理體系,完善設備檢測認證和并網檢測標準;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求加強質量監督和消防安全管理,壓實安全責任。總體而言,安全問題任重而道遠,除了國家層面引導和管理,還需要行業各界共同努力,保障新型儲能健康發展。
一、《指導意見》的出臺意義重大、恰逢其時
《指導意見》旨在推動新型儲能高質量規模化發展,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重要支撐,為催生國內能源發展新業態夯實技術基礎。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5%左右目標要求,必須大力發展以風電、光伏為主的新能源,據測算,未來10年間我國年均新增新能源裝機較“十三五”翻番,達到1億千瓦以上,逐漸成為電力裝機主體。由于新能源具有間歇性、波動性特征,我國能源電力安全保障形勢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而新型儲能具有可以突破傳統電力供需時空限制、精準控制、快速響應、布局靈活的特點,是應對這一挑戰的有力措施。此外,通過與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深度融合,新型儲能將成為電、熱、冷、氣、氫等多個能源子系統耦合轉換的樞紐,可以促進能源生產消費開放共享和靈活交易、實現多能協同,有力支撐能源互聯網構建、促進能源新業態發展。
《指導意見》立足“十四五”戰略窗口期,著力破解政策難題和管理痛點,推動新型儲能發展新階段順利開局。“十三五”末我國新型儲能裝機規模約300萬千瓦,而要滿足2025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目標,即使考慮新能源發展布局充分優化、火電靈活性改造等措施到位、新能源利用率考核適當放開的情況下,新型儲能裝機需求預測值不低于3000萬千瓦,客觀上要求新型儲能發展必須提速。與此同時,國家層面宏觀規劃引導缺失、政策機制和市場環境不完善、建設運行管理不明確不規范、標準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日益突出。《指導意見》出臺恰逢其時,為 “十四五”新型儲能高質量規模化發展的順利起步奠定堅實基礎。
二、《指導意見》的主要政策方向
(一)錨定“十四五”裝機規模基礎目標,貫穿高質量發展主線。《指導意見》在主要目標中堅持遠近結合思路, “十四五”期間錨定3000萬千瓦作為基本規模目標,是當前裝機規模的10倍左右。但是《指導意見》不單純強調規模發展,而是從技術進步、標準完善、產業發展、市場環境、商業模式等提出了多維度發展目標,注重高質量發展。在重點工作方向中貫穿了高質量發展的主線:一是統籌引導發展規模和布局,充分發揮儲能提升能源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綜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作用,避免無序建設和利用不足的問題;二是強化技術創新,攻克卡脖子技術,并以技術進步推動成本下降和規模化發展,提升本體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完善政策和市場環境,充分體現儲能的系統價值,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盈利,培育成熟的商業模式;四是健全標準體系和行業管理,提升建設運行質量水平,強化安全風險防范。
(二)明確提出新型儲能發展的差異化政策,著力化解新型儲能發展的主要矛盾。當前新型儲能成本偏高,加之商業模式單一,盈利空間小,項目對政策敏感性高、抗風險能力差。如果沒有穩定的政策預期和市場環境,很難培育出可大規模復制的商業模式。《指導意見》結合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提出要明確新型儲能市場主體身份,推動儲能進入并允許同時參與各類電力市場,就是為了實現多重市場價值的疊加,培育健康的商業模式。從導向上看,《指導意見》立足于新型儲能的系統價值,對不同儲能項目給予差異化政策,提出建立獨立儲能電站、電網替代性儲能設施的成本疏導機制,完善峰谷電價擴大用戶側儲能獲利空間,采用政策傾斜激勵配套建設或共享模式落實新型儲能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可以預見,一旦有了明確穩定的政策預期,新型儲能發展將駛入快車道,同時也避免了因成本問題造成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
(三)緊扣新階段的新型儲能功能定位,通過規劃引導促進新型儲能科學有序發展。《指導意見》著眼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部署,開篇提出新型儲能是提升能源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綜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舉措。為實現這一功能定位,保障新型儲能在新階段政策環境下的有序發展,《指導意見》提出國家和地方層面需要開展新型儲能規劃研究,充分發揮儲能系統價值,促進儲能多元化應用。從導向上看,電源側研究電力供需形勢、新能源消納形勢、電價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動儲能與新能源、常規電源協調融合發展;電網側根據電力系統實際需求和價格疏導機制,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布局,發揮儲能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支撐作用;用戶側以市場為導向,滿足用戶多元化需求,進行儲能資源要素整合、場景創新以及跨界應用。
(四)面向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需求,從多維度破解安全問題。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的前提是解決安全問題,近年來國內外儲能安全事故頻發,引發社會和業界廣泛關注和擔憂,《指導意見》從安全技術、安全標準、安全管理三個維度提出對策。在安全技術方面,要研發高安全的儲能設備、系統集成和安全防護等技術,創新儲能調度運行技術;在安全標準方面,要健全儲能電站設備制造、建設安裝、運行監測等環節的安全技術標準及管理體系,完善設備檢測認證和并網檢測標準;在安全管理方面,要求加強質量監督和消防安全管理,壓實安全責任。總體而言,安全問題任重而道遠,除了國家層面引導和管理,還需要行業各界共同努力,保障新型儲能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