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北柏鄉槐陽50兆瓦風電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
冀政轉征函〔2021〕2144號
柏鄉縣人民政府:
河北柏鄉槐陽50兆瓦風電項目建設用地的申請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轉用、征收集體農用地0.6667公頃(耕地0.1051公頃、園地0.1755公頃、林地0.0351公頃、溝渠0.1755公頃、坑塘水面0.1755公頃)、未利用地0.0353公頃,共計0.7020公頃,以出讓方式供地,作為河北柏鄉槐陽50兆瓦風電項目建設用地。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征地批準后各項工作。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群眾的生產生活。
2021年12月31日
冀政轉征函〔2021〕2144號
柏鄉縣人民政府:
河北柏鄉槐陽50兆瓦風電項目建設用地的申請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轉用、征收集體農用地0.6667公頃(耕地0.1051公頃、園地0.1755公頃、林地0.0351公頃、溝渠0.1755公頃、坑塘水面0.1755公頃)、未利用地0.0353公頃,共計0.7020公頃,以出讓方式供地,作為河北柏鄉槐陽50兆瓦風電項目建設用地。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征地批準后各項工作。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群眾的生產生活。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