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廣州市氫能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1-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十四五”階段(2021-2025年)規劃目標為累計建成加氫站50座以上。《規劃》實施后,廣州市將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氫中心,以60公里最優供氫距離考慮,能夠保證基本覆蓋整個廣州市,進而有效地降低氫氣運輸成本。
《規劃》設置規劃期為2021-2030年,其中氫能基礎設施包括制氫站、制氫加氫合建站、加氫站、儲氫站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十四五”階段(2021-2025年)規劃目標為:新建制氫站1座,累計建成制氫站3座以上;累計建成加氫站50座以上,形成3.5萬公斤/天(1.3萬噸/年)燃料電池用氫氣制氫能力,形成不低于4.0萬公斤/天加氫能力(1.5萬噸/年),可以滿足6000輛以上氫燃料電池車運行用氫需求。
而2026-2030年規劃目標為:新建加氫站50座以上,累計建成加氫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氫加氫合建站布局,3-4座儲氫站布局。形成10萬公斤/天(3.6萬噸/年)燃料電池用氫氣制氫能力,形成10萬公斤/天(3.6萬噸/年)以上加氫能力,可以滿足氫燃料電池車商業化運營需求。
布局:將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氫中心
為了落實廣州市“一核心、一樞紐、三基地”氫能產業布局,確保廣州市氫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規劃》以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等區為重點,進行氫能基礎設施布局。
《規劃》實施后,廣州市將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氫中心,以60公里最優供氫距離考慮,能夠保證基本覆蓋整個廣州市,進而有效地降低氫氣運輸成本。同時基本形成較為全面的加氫站網絡,覆蓋廣州市內主要干線。其中,珠三角環線高速加氫站4座,廣州繞城高速加氫站8座,廣州環城高速加氫站5座。
連接外部交通走廊加氫站布點方面,在廣州-東莞-深圳、廣州-佛山-陽江、廣州-中山-珠海的高速公路上均布局有加氫站,與廣州市內主要干線上的加氫站布點,形成氫能走廊,可以為途經廣州的氫燃料電池車輛提供氫能保障。
此外,廣州市物流中心、廣州市市政環衛中心均有加氫站布局。涵蓋京東華南物流、京東華南第一物流中心、京東華南第二物流中心、京東華南第三物流中心(東莞)、廣百物流人和基地、廣百現代物流園、天業生鮮電商冷鏈產業園、廣州港等廣州市物流中心以及福山循環經濟產業園、云山循環經濟產業園、花都循環經濟產業園、從化循環經濟產業園、南沙循環經濟產業園、增城循環經濟產業園等市政環衛中心。
保障:鼓勵利用現有加油(氣)站改擴建加氫站
在制氫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方面,《規劃》明確,加快推進廣石化、廣鋼氣體等企業制氫項目建設,允許企業在廠區外建設車用氫氣提純裝置和集中充裝設施,提高氫氣供應能力。
允許在加氫站內電解水制氫,落實燃料電池汽車專用制氫站用電價格執行蓄冷電價政策,積極發展谷電電解水制氫。允許發電廠利用低谷時段富余發電能力,在廠區或就近建設可中斷電力電解水制氫項目和富余蒸汽熱解制氫項目。
對于加氫基礎設施建設保障,《規劃》允許在物流園區、露天停車場、公交站場和燃料電池汽車比較集中的路線利用自有土地、工業用地、集體土地、公共設施用地等土地,在滿足安全規范的前提下建設自用加氫站。
鼓勵利用現有加油(氣)站改擴建加氫站,在滿足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前提下,重點支持油、氫、氣、電一體化綜合能源補給站建設,現有加油(氣)站在紅線范圍內改擴建加氫站的,可視為已納入本布點規劃。新布點加油站原則上應同步規劃建設加氫設施。
此外,《規劃》還提出,通過試點示范鼓勵企業先行先試,創新發展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廣州經驗,推動氫能產業發展,包括鼓勵新能源制氫項目實施,探索開展液態儲氫、有機質儲氫、固態儲氫等儲氫新工藝、新技術試點,以及利用電力市場改革的契機,探索在廣東電力交易平臺上增加制氫用電交易品種,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電力、核電及谷電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