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安徽青陽縣發改委官網公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風電項目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池發改能源〔2022〕334號)。
根據《通知》,強化專項規劃引領。按照“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思路,堅持全市一盤棋,科學規劃、有序開發光伏風電資源,新建光伏風電項目應符合《池州市國土空間利用總體規劃》等。
各地要嚴格按照《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忠誠盡職奮勇爭先加快建設現代化“三優池州”的實施意見》(池發(2021] 16號)和市政府關于光伏招商項目市級預審規定,未經市級預審的地面(水面)光伏、風電項目,各縣區、園區不得簽訂投資協議。
按照《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印發安徽省推進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2〕11號)精神,區分不同屋頂類型,分類優選投資開發主體。黨政機關建筑屋頂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屋頂,應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優選投資開發主體;非政府投資的建筑屋頂,包含居民屋頂,鼓勵委托由政府優選的投資開發主體實行集中開發、匯集送出,也可由屋頂產權人自主選擇投資主體。原則上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單個備案,列入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的,可打捆備案。列入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內的資源,優先發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發展和集成式綜合能源供應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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