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銘說,我國化石能源的礦產特性使現在將近70%的能源消費依靠煤,這樣的能源結構給我國帶來很大的壓力,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
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9月4日向全社會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目前,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可再生能源約占8%。
陳德銘說,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在2020年要達到15%左右,這個目標目前在國際上是很多國家沒有制定的,這對我國來說是很大的挑戰和具有前瞻性的。
陳德銘表示,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是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規劃提出,到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將形成年替代1000萬噸石油的能力。
《規劃》提出,要實現2020年可再生能源規劃任務,在財政方面預計需要投資2萬億元。陳德銘透露,投資資金結構比例中,企業將負擔大頭,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資比例不會超過20%,80%以上的資金將引導企業出資。
陳德銘表示,發改委要求現在生產銷售化石能源的石油、天然氣、煤炭和電力的中央企業、地方大型企業,承擔一定的義務,拿出足夠的資金發展可再生能源,要在其經營中達到一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