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長虹能源公告,因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供應的涂布機存在質量問題,導致孫公司長虹杰創鋰電生產的產品存在質量隱患,且產生客戶索賠損失以及庫存產品跌價損失,已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約1.7億元。
公告顯示,2021年4月9日,四川長虹杰創鋰電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雙方簽訂了《國內物資采購合同》,約定以1937萬元和3794萬元分別采購符合正負極雙層擠壓涂布機技術規格書的正極涂布機2臺、負極涂布機4臺設備。
2022年四季度起,長虹杰創陸續發現部分客戶反饋客訴問題。經過2023年的自我評估、多次驗證分析,基本判斷原因為設備不合格導致涂布機過濾失效,致使涂布制程中混入磁性雜質造成。針對該事項,長虹杰創聘請的外部機構于2023年9月19日受理鑒定委托,并于2023年11月16日出具技術鑒證報告。鑒于被告涂布機質量問題導致長虹杰創生產的產品存在質量隱患,且產生客戶索賠損失以及庫存產品跌價損失。為維護合法權益,長虹杰創提起訴訟,并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5,731,000元,賠償經濟損失163,890,641.92元,并承擔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函費等費用。
長虹能源公告稱,截至2023年9月底,本次訴訟涉及的客戶索賠損失、庫存產品跌價損失均已體現或已計提,預計本次訴訟事項不會對公司期后利潤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原告尚有3742萬元設備尾款(含涂布機等)未支付被告。
據悉,關于長虹能源鋰電池業績問題,早在半年報中就有所體現。在2023半年報中,長虹能源共實現營業收入11.86億元,同比減少34.34%,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0.81億元,同比減少 171.48%;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23億元,同比減少154.01%。而公司營業利潤的下跌,長虹能源表示主要為報告期內鋰電池業務銷售下滑較大,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同時鋰電產線固定資產折舊增加,故總體利潤出現虧損。
隨后,北交所下發問詢函追問其業績下滑原因,長虹能源公告解釋稱,2022年下半年以來,隨著市場參與者的逐漸增加以及現有廠商大規模擴大產能,市場競爭日趨加劇,歐美日等海外發達國家通脹帶來消費類產品的需求疲軟,客戶去庫存,采購需求大幅度下滑,公司獲取訂單規模下降。2023年公司鋰電池業務繼續受到2022年下半年以來的海外通脹、經濟疲軟等原因引起的需求下滑影響,下游大客戶仍處于去庫存進程,市場恢復緩慢,總體銷量下滑。銷售單價方面,受鯉電池板塊的主要原材料價格下滑和行業以去庫存為主,同行業讓利搶單影響,銷售單價存在下降情形。2023年1-9月與2022年1-9月單只銷售均價相比:18650-20P下降10%18650-22R下降16%、18650-26P下降12%。
10月27日,長虹能源曾發布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公告,減少2023年1-9月合并報表利潤總額17,946.61萬元,減少2023年1-9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2,068.74萬元。
公告顯示,長虹能源2023年1-9月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損失合計24193.90萬元,轉銷6571.05萬元,減少利潤總計17622.85萬元,減少歸母利潤總計11808.41萬元。其中2023年7-9月計提跌價損失15,105.53萬元,主要系原材料價格下跌導致產品銷售價格下降、產能利用不充分導致單位產品成本上升以及銷售疲軟產品擱置時間較長,產品性能出現一定程度衰減,經重新檢測,部分產品無法滿足客戶的技術要求,存在降級,影響銷售價格的綜合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