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陽市人民政府轉發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國家電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縣48兆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用地批復的通知。
文件指出,同意新野縣轉用并征收樊集鄉等4個鄉(鎮)樊集村等12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耕地0.7089公頃、林地0.0400公頃、其他農用地0.1582公頃,共計0.9071公頃(其中耕地0.7089公頃),作為國家電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縣48兆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用地。
詳情如下:
南陽市人民政府轉發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國家電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縣48兆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用地批復的通知
新野縣人民政府:
國家電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縣48兆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豫政土〔2024〕228號),省政府同意你縣人民政府轉用并征收樊集鄉等4個鄉(鎮)樊集村等12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耕地0.7089公頃、林地0.0400公頃、其他農用地0.1582公頃,共計0.9071公頃(其中耕地0.7089公頃),作為國家電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縣48兆瓦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用地。現將批復轉發給你們。
你縣人民政府接到批復后,嚴格依法履行批后實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時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被征地單位群眾的生產和生活。進一步落實補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已補充0.7089公頃耕地的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升。并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用途和節約集約用地的標準進行供地。
南陽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