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廣州市黃埔區YHG-Q1-7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起始價2131萬元。
公告明確,競得地塊用于建設大功率智能儲能產品的科研及生產基地。同時,于土地交付后兩年內投產,投產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實現產值不低于6億元,繳納稅收不低于1800萬元;投產后第三個完整會計年度達產,達產年實現產值不低于10億元,繳納稅收不低于3000萬元;并且,競得人或其股東須承諾在項目運營后的20年內不遷離黃埔區,不改變在區內的繳稅和入統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區內的業務量轉移外出,不減少注冊資本。
詳情如下: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經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批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以下簡稱“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廣州市黃埔區YHG-Q1-7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競得人須承諾,競得地塊用于建設大功率智能儲能產品的科研及生產基地;
(二)競得人須承諾,于土地交付后兩年內投產,投產后的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實現產值不低于6億元,繳納稅收不低于1800萬元;投產后第三個完整會計年度達產,達產年實現產值不低于10億元,繳納稅收不低于3000萬元;
(三)競買申請人在報名競買時須提供本方已簽署的《項目投入產出監管協議》,在競得地塊后由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招商部門簽署土地競得人前期提交的《項目投入產出監管協議》,作為土地供應合同的附件;
(四)競得人或其股東須承諾在項目運營后的20年內不遷離黃埔區,不改變在區內的繳稅和入統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區內的業務量轉移外出,不減少注冊資本;
(五)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關于重新核發廣州市黃埔區YHG-Q1-7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規劃資源業務函〔2024〕3380號)開發建設該地塊;
(六)競得人須承諾,本地塊興建的民用建筑,綠色建筑星級按照《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的要求執行;
(七)競得人須承諾,在建設過程中,如發現有文物埋藏,須立即停止施工并報文物部門處理;
(八)竟得人須承諾,項目實施前開展安評工作,評估結論需取得專業主管部門支持意見。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6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9日17時;
(三)繳保證金時間: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9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10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17時;
(六)網上報價時間: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7日10時;
(七)限時競價時間:2024年5月17日10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競得人注冊地址須在廣州開發區、黃埔區。競買申請人注冊地址不在廣州開發區、黃埔區的,受讓地塊后須在廣州開發區、黃埔區成立新公司開發建設該地塊。
(三)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s://login.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四)《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競買申請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并認真閱讀。
(五)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七)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系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八)競買人申請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達系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提示)
(九)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并于2024年5月9日12時前到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面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并保證書面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5月15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后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十)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一)網上交易結束后,競得人于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我局將在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發布交易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公示期為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計共5日,競得人于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二)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后,按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并按相關規定繳交契稅等費用。
(十三)建設期限:在土地交付后3個月內向規劃部門報送符合本地塊規劃設計條件和相關規范的用地規劃方案,土地交付后6個月內動工建設,土地交付后24個月內完成該項目的主體建筑工程建設并投入使用。
(十四)受讓人依法取得項目用地后,需嚴格按照項目規劃要求獨立完成開發利用,如受讓人需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面同意。如受讓人未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面同意,私自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筑物,或在承諾經營期限內私自以轉讓項目公司股權等形式變相轉讓項目用地使用權,出讓人有權收回土地,受讓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歸出讓人所有,收益明顯低于市場評估價的,以雙方商定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對已建成的建(構)筑物如出讓人愿意保留或繼續使用的,根據委托的專業評估機構對其成本評估的結果進行貨幣補償。
(十五)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自然資源專欄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
六、聯系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匯星路81號A棟5樓
聯系人:(020)82112278;聯系人:田先生
名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攬月路66號3樓
聯系電話:(020)32058952;聯系人:卓先生、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1.業務咨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聯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聯系電話:(020)28866412、28866569
4.網上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