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江山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征求《江山市2023-2024年度電力移峰填谷、需求響應等需求側管理補貼實施辦法》意見的公告。
公告顯示,上述三項補貼總額上限為100萬元,其中空調負荷柔性調控補貼10萬元,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集中檢修補貼30萬元,用戶側儲能、V2G 車網互動激勵補貼10萬元,電力需求響應補貼50萬元。單項補貼超額時,在補貼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單項間互轉補貼。若總補貼金額超出補貼上限,則實際補貼標準按比例下降。資金由財政局統籌安排。
原文如下:
關于征求《江山市2023-2024年度電力移峰填谷、需求響應等需求側管理補貼實施辦法》意見的公告
為做好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工作,保證電力有序供應,我局牽頭起草了《江山市2023-2024年度電力移峰填谷、需求響應等需求側管理補貼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聯系電話:0570-4027710。
相關信函請寄至江山市金家巷2號江山市發展和改革局能源科,郵編324100。
為方便聯系,反饋意見時敬請預留聯系電話。
江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江山市2023-2024年度電力移峰填谷、需求響應等需求側管理補貼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的決策部署,做好我市2023年至2024年迎峰度夏(冬)期間保供電、穩經濟、促發展工作,根據《2023年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辦法。
一、空調負荷柔性調控補貼
(一)補貼對象
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工商業用電主體,且有效參與工商業空調負荷柔性調控,主動配合空調負荷調節。
(二)補貼標準
按照企業在計劃性空調負荷柔性調控時段,實際平均調控負荷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4元/千瓦時。
(三)執行時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判定條件
執行時段內,在空調負荷柔性調控時段,負荷低于基線負荷,并達到補貼最低界限,視為響應成功。空調負荷柔性調控時段根據省級文件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五)補貼公示
執行時段結束,國網江山市供電公司根據企業參與空調負荷柔性調控實際下降用電負荷情況,計算補貼金額并形成清單。清單報送市發改局,市發改局牽頭會同市經信局、市財政局、供電公司進行聯合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江山政府網公示。
二、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集中檢修補貼
(一)補貼對象
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工商業用電主體,且有效參與電力負荷響應(含工業企業計劃性集中檢修、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將白天高峰用電轉移到夜間低谷用電,將工作日高峰用電轉移至雙休日用電,或將設備檢修時段調整至迎峰度夏(冬)電力供需緊張時期。
(二)補貼標準
(1)移峰填谷:按照企業在計劃性移峰填谷時段,實際平均移峰負荷及天數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
移峰負荷達到10-50kW(含本數),給予一次性補貼0.02萬元/天。
移峰負荷達到50-100kW(含本數),給予一次性補貼0.03萬元/天。
移峰負荷達到100kW,給予基本補貼0.06萬元/天,每增加100kW,增加補貼0.03萬元/天,單個用電戶號補貼1萬元/天封頂,每周期參與天數不超過5天。
(2)集中檢修:按照企業在迎峰度夏(冬)電力供需緊張時期,實際參與集中檢修負荷及工作日數(最少需連續參與2個工作日及以上)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
平均檢修負荷達到600-1000kW(含本數),給予一次性補貼2元/千瓦·天。
平均檢修負荷達到1000kW及以上,給予一次性補貼3元/千瓦·天,單個用電戶號補貼1萬元/天封頂。
(三)執行時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判定條件
執行時段內,在工作日移峰時段(移峰填谷:早峰08:00-11:00、腰峰13:00-17:00、晚峰17:00-22:00;集中檢修:全天),負荷低于基線負荷,并達到補貼最低界限,視為響應成功。移峰時段根據省級文件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五)補貼公示
執行時段結束,國網江山市供電公司根據企業參與計劃性移峰填谷、集中檢修實際下降用電負荷情況,計算補貼金額并形成清單。清單報送市發改局,市發改局牽頭會同市經信局、市財政局、供電公司進行聯合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江山政府網公示。
三、電力需求響應補貼
(一)補貼對象
江山市范圍內擁有獨立用電戶號的工商業用電主體,在全省執行電力需求響應時有效參與響應(以省能源局公示的響應結果為觸發依據),并獲得省級補貼的電力用戶。
(二)補貼標準
全省執行電力需求響應期間,對江山市有效參與需求響應的電力用戶,在已獲得省級電力需求響應補貼金額基礎上額外給予1元/千瓦時地方補貼。
(三)執行時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補貼程序
國網江山市供電公司根據省能源局電力需求響應補貼公示結果、省電力公司下達的支付依據,形成江山市電力需求響應補貼清單,報送市發改局,市發改局牽頭會同市經信局、市財政局、供電公司進行聯合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江山政府網公示。
四、用戶側儲能、V2G 車網互動激勵補貼
(一)補貼對象
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擁有獨立用電戶號、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儲能用戶,以及利用具備計量條件的 V2G 充電樁向電網反向送電的電動汽車用戶。
(二)補貼標準
在迎峰度夏(冬)期間,根據省電力公司發布的電力缺口時段,對有效向電網輸送電能的儲能用戶及電動汽車用戶補貼 0.5 元/千瓦時,補貼電量以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記錄的客觀數據為依據(系統通過充電單號計量的反向送電電量)。
(三)執行時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四)判定條件
在迎峰度夏(冬)期間,根據省電力公司發布的電力缺口時段,擁有儲能設備的用戶或擁有電動汽車充電樁的用戶,向電網反向輸送電能,緩解電網高峰用電壓力。
(五)補貼公示
執行時段結束,國網江山市供電公司根據電動汽車充電單號,儲能用戶計量裝置,查詢對應時段內反向輸送電能量,計算補貼金額并形成清單。清單報送市發改局,市發改局牽頭會同市經信局、市財政局、供電公司進行聯合審核,審核通過后在江山政府網公示。
五、補貼金額
上述三項補貼總額上限為100萬元,其中空調負荷柔性調控補貼10萬元,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集中檢修補貼30萬元,用戶側儲能、V2G 車網互動激勵補貼10萬元,電力需求響應補貼50萬元。單項補貼超額時,在補貼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單項間互轉補貼。若總補貼金額超出補貼上限,則實際補貼標準按比例下降。資金由財政局統籌安排。
六、撥付流程
形成清單后,完成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集中檢修、空調負荷柔性調控、需求響應、用戶側儲能和V2G 車網互動補貼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市發改局,市發改局撥付至國網江山市供電公司,國網江山市供電公司在收到資金后的10個工作日內發放至用戶預交費電力賬戶。
七、其他事項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涉及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執行。如后期上級有關部門出臺新的相關補貼政策,該實施辦法按上級要求相應調整,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起草說明
一、基本情況
根據《2024 年浙江省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行動方案》要求,按照能源“綠保穩”工程要求,堅持底線思維、極限思維,聚焦“電等發展,有能可用”主線,持續迭代委(局)司聯合辦公機制,深入實施“預測研判+組合策略”為核心的調度執行機制,進一步夯實省內供應基本盤,統籌落實年度外來電力資源,加快構建市場化需求響應體系,推動電源、電網、儲能等現代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多措并舉提升電力保障能力,全力保障迎峰度夏(冬)等高峰時段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確保全省電力供需總體平衡,確保電網運行安全穩定,確保居民企業生活生產可靠供電,絕不出現拉閘限電情況。根據《2023年浙江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方案鼓勵各地出臺需求響應、空調負荷、移峰填谷等專項支持政策。
二、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4年,隨著全省經濟加速回升,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全社會用電量增速明顯,疊加極端天氣、省外來電等不確定性因素,全省高峰電力供應仍可能存在一定缺口。
根據《2023年浙江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2023年4月衢州市經信局聯合衢州市發改局等5個單位出臺了《“大科創”專項政策細則(2023 年版)》,其中第二十三條優化政策環境第三點電力需求響應補貼,明確了在獲得省級電力需求響應補貼金額基礎上補足至4元/千瓦時。結合江山市實際,市發改局會同經信局、財政局、國網供電公司等相關單位,組織起草了《江山市2023-2024年度電力移峰填谷、需求響應等需求側管理補貼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實施辦法》)。
三、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全面優化電力需求側響應管理,進一步激發企業錯峰用電的積極性,同時為迎峰度夏(冬)保供電做好籌備。
四、本辦法的主要內容
該實施辦法分為七章,前四章明確了空調負荷柔性調控、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含集中檢修)、電力需求響應、用戶側儲能、V2G 車網互動激勵四部分補貼內容,每部分為五節,第一節明確補貼對象,第二節明確補貼標準,第三節明確執行時段,第四節明確判定條件,第五節明確補貼公示程序。后三章統一明確了補貼金額、撥付流程以及其他事項。
五、評估論證、征求意見及協調處理等情況
2024年3月18日,市發改局牽頭組織經信局、財政局、國網供電公司等單位召開論證會,論證意見可以施行。
六、集體討論情況
集體討論同步進行中。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