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南通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深入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發展船舶海工研發設計、海上風電運維、海洋生物醫藥研發、高端航運服務、大宗商品物流、冷鏈物流、海洋計量、海洋技術和信息服務等涉海生產性服務業。加快能源領域設備更新,鼓勵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陸上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
全文如下:
南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政發〔2024〕2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深入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關于深入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海洋強國戰略,進一步突出需求導向、聚焦問題短板、明晰重點任務,扎實推動《關于推動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海洋強市的行動方案》落地落實,聚力打造全省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提出以下措施。
一、系統謀劃全域向海發展藍圖。
堅持“全市都是沿海”系統思維,把沿海作為邁向“下一個萬億”的關鍵變量、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最大增量,全市“一盤棋”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陸海統籌、江海聯動,推動陸地與海洋資源、沿江與沿海功能協同聯動。聚焦“沿江創造”深化跨江融合,引領海洋產業創新發展;聚焦“沿海制造”加快布局完善,推動海洋產業做大做強。突出臨海地區“前沿陣地”作用,編制實施臨海地區空間和產業規劃,加快構建“4+2+X”產業體系,大力發展綠色新材料、海洋新能源、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海洋生物醫藥等四大先進制造業,轉型升級海洋漁業和海洋服務業,加快布局低空經濟、氫能和新型儲能、深遠海裝備、前沿新材料、合成生物、零碳負碳等未來產業。發揮非臨海地區重要支撐作用,因地制宜發展海洋產業,積極拓展涉海設備、材料制造及涉海產品再加工等海洋產業鏈上下游。〔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資規局、科技局、工信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市場監管局、南通海事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二、全面深化跨江協同向海圖強。
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大局,謀劃推進共建長江口產業創新協同區,積極策應上海現代海洋城市建設,全面落實江蘇“1+3”重點功能區建設任務,打造長江口新質生產力強載體、長三角開放創新新高地。持續推動建設一批跨江融合產業園區,積極運用“基地+拓展區”“總部+協同中心”“飛地孵化”“離岸創新”等合作模式,推動與上海蘇南在園區共建、項目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緊扣上海“2+3+X”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在船舶海工、航運服務、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生物醫藥、未來海洋產業等重點領域,深化產業鏈創新鏈融合貫通。積極策應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服務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加強與上港集團、省港口集團等合作,加密拓展近遠洋航線、外貿內支線、國際郵輪航線,加強口岸能級建設,提升滬通通關一體化水平,打造長三角北翼江海組合強港。〔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南通海關、如東海關、啟東海關、南通海事局、南通邊檢、南通港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三、著力推進海洋產業強鏈補鏈延鏈。
圍繞海洋產業鏈鍛造,重點抓好產業鏈招商、產業監測評估、產業信息共享、產業聯盟建設等推進措施。繪制海洋產業鏈招商圖譜、產業招商目標企業目錄,聚焦龍頭企業和產業鏈薄弱缺失環節、價值鏈高端環節的核心企業、關鍵項目,精準開展招商合作。探索建立海洋產業全過程監測評估體系,加強動態分析研判,定期發布海洋產業發展報告。建立海洋產業信息共享平臺,依托“惠企通”發布企業集采、產業配套需求,提升采購、運輸等環節議價能力。支持“鏈主”企業、龍頭企業牽頭成立海洋產業聯盟,帶動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深挖陸江、陸海空間資源,加快完善基礎設施、拓展應用場景、培育低空產業特色集群,與海洋產業協同聯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資規局、工信局、發改委、科技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四、全力補齊生產性服務業短板。
推動制造業和服務業深度融合,加快布局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制造業主輔分離。大力發展船舶海工研發設計、海上風電運維、海洋生物醫藥研發、高端航運服務、大宗商品物流、冷鏈物流、海洋計量、海洋技術和信息服務等涉海生產性服務業。支持涉海大型制造業企業將價值鏈由以制造為中心向以服務為中心轉變,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依托港口、倉儲等做大批發業,鼓勵重點企業設立設備或原材料集中采購等貿易結算、服務平臺。高標準建設南通石化產品平臺,打造國內一流的石油天然氣產業鏈服務平臺。以洋口港為試點探索建立LNG實貨交易中心,推動LNG配套企業集聚,全面提升資源組織配置能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南通海事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五、加快推動海洋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發揮可再生能源優勢,支持沿海地區有條件的園區圍繞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和減污降碳協同開展(近)零碳試點建設,積極申報國家、省碳達峰碳中和試點,有序推進涉海大規模設備更新。支持洋口港經濟開發區、呂四港經濟開發區、如東沿海經濟開發區等有條件的園區、企業開展(近)零碳建設。加快推動綠色港口建設,支持呂四起步港區“2+2”碼頭等有條件的港口碼頭建設光伏電站、風力發電站、儲能電站、冷能利用等設施,打造(近)零碳港口。加快推動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積極培育省級以上綠色工廠,支持船舶海工、新能源等海洋產業企業試點建設(近)零碳工廠。積極布局建設綠電專變、綠電專線,推動綠電溯源。加快能源領域設備更新,鼓勵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陸上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加快船舶設備更新,推動新能源和LNG等動力船舶應用;加快港口設備更新,鼓勵新增、更換和改造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的港口作業機械、港內車輛、海事巡查等裝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交通運輸局、南通海事局、南通港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六、持續加大金融服務供給。
積極設立引導基金、外貿集團等新平臺,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模式,不斷拓寬金融助力海洋經濟新渠道。積極推動與省海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合作,設立向海發展基金,安排海洋未來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海洋專精特新企業直投基金、沿海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等專項基金,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設立種子、天使、創投產業等基金,構建“企業孵化—創新融資—產業擴張”全生命周期股權基金支持體系。海洋未來產業發展引導基金重點投資市內種子期、初創期的海洋科技型、創新型項目。支持沿海港口、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激發民間資本“向海”活力。高水平運營外貿集團,為重點企業承接海外訂單提供擔保、融資支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改委、資規局、財政局、科技局、工信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七、聚力打造產業創新和人才集聚高地。
緊扣科技創新加快培育和發展海洋新質生產力,積極對接沿滬寧產業創新帶、G60科創走廊等建設,全面推進滬通新一輪科技創新戰略合作,持續提升海洋科創資源集聚度,實現更多“上海蘇南孵化、南通轉移轉化”。重點抓實高能級科創平臺建設、重點技術攻關轉化、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引培。放大省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技術創新中心、南通海洋高等研究院等平臺示范效應,規劃建設東南大學國際海洋學院(南通校區),支持南通大學建設高水平海洋研究院,加快籌建國家高技術船舶綠色技術及智能制造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積極爭取國家級海洋工程裝備質檢中心落戶,支持極地和極端環境模擬大科學裝置建設,建成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的高能級創新平臺。加強涉海重點技術攻關轉化,圍繞高技術船舶、深遠海裝備、海洋通信等重點領域滾動編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清單,著力破解一批“卡脖子”技術難題。持續放大全國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試點效應,重點培育和引進一批高層次、高技能海洋人才,打造一支符合新質生產力發展要求的海洋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八、扎實推進江海聯運關鍵節點工程建設。
加快完善江海河、公鐵水多式聯運集疏運體系,扎實推進沿海、沿江、內河關鍵節點工程,打造長江經濟帶江海聯運新通道。沿海重點發揮通州灣港區河海交界水域相當A級航區優勢,加快建設小廟洪、網倉洪等進港航道,加快推進洋口作業區金牛碼頭區一期工程、西太陽沙碼頭區LNG碼頭、呂四作業區西港池12#-13#碼頭等10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高水平運營洋呂鐵路全線、通海港區鐵路專用線,推動通州灣港區江海直達特定航線開通。沿江重點推動已建碼頭升級改造,加快建設專業化碼頭,提升沿江港口5萬噸級以上泊位占比。內河重點實施通揚線、新江海河等航道提升工程,加快推進東灶港閘改造工程,積極推進海安鳳山碼頭二期前期工作。推動建立滬蘇通航道保障事項協調處理機制,研究制定航道疏浚土處置布點方案,協調解決清淤疏浚、試航等問題事項。加大港口岸線資源盤活力度,加快開放沿海新建碼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港建委、商務局、南通海關、南通邊檢、南通海事局、南通港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九、全力破解涉海要素保障難題。
支持海洋產業項目優先推薦列入省、市重大項目庫,在土地、海域、能耗、岸線、排污總量等要素保障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省級重大項目,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積極推動由省、市統籌安排用地指標,確需用海的實施海域使用前置審查服務,排污總量指標不足的積極申請省、市儲備庫指標予以解決。結合產業發展需求適時調整岸線規劃。積極推動新老江堤海堤優化調整,加快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不斷拓展向海發展新空間。優化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體系,對船舶海工、臨港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等行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認定。加大涉海園區水、電、氣、排污等保障力度,切實降低企業運營成本。〔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資規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數據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十、統籌推動沿江沿海“三生”融合。
科學布局沿江沿海“三區三線”,支持沿江產業項目向沿海轉型升級。深入推進近岸海域綜合治理,加強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持續改善海域環境質量,堅決守好出江入海生態門戶。統籌推進沿江沿海生態帶建設,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路徑,依托生態帶加快文旅資源串珠成鏈、整體聯動。積極發展海洋休閑漁業,打造海洋休閑漁業融合創新試點,做深做精“漁業+工業+旅游”文章。積極聯動上海郵輪旅游業,打造沿江、沿海郵輪訪問港。深入實施“繽紛百里”、美麗海灣等項目,完善臨海地區生產生活配套設施,打造港產城融合片區,構建現代海洋城市先行示范灣區。〔責任單位:市資規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十一、強化向海發展精準政策支持。
加大現有適用性政策向海洋領域傾斜力度,針對性制定海洋產業發展增量政策。加強對海洋經濟發展具有牽引性、帶動性的龍頭企業、高成長性企業、企業總部及地區總部的招引培育,按照《關于支持制造業倍增和服務業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等文件給予優先支持。加強對高能級海洋創新平臺、重大成果轉化項目、優質科創項目、高層次高技能海洋人才的招引培育,分別按照《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創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見(2023修訂)》《關于更大力度推動人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給予優先支持。聚焦“兩重”“兩新”等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涉海重大項目積極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政策。積極爭取省級海洋產業獎補資金,按因素法切塊下達相關縣(市、區),統籌用于推動海洋產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新建海洋產業特色園區,認定當年給予所在地政府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在我市新注冊的涉海研發設計企業,3年之內累計研發、設計服務收入達到6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研發綠色船型、智能船型、新型海工裝備及船舶海工配套產品獲國際船級社協會會員單位認證的,按照企業首次認證費用給予不超過50%獎勵、最高50萬元。〔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
十二、完善促進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
深化海洋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海洋經濟發展職能配置,積極爭取組建海洋經濟專門機構。建立健全向海發展四項機制,包括涉海重大項目跨區域利益分享機制、激勵機制、考核機制、交辦機制。通過涉海重大項目跨區域利益分享機制進一步強化各板塊間產業分工和區域協作,支持項目落戶利益關聯方在統計指標核算、重大項目考核、生產要素保障等方面實行互利共贏。通過激勵機制進一步鼓勵擔當作為,對推動向海發展特別是在破解涉海要素瓶頸制約方面表現突出、取得明顯成效的部門和個人,優先納入高質量發展貢獻獎評選對象。通過考核機制進一步強化督促推進,對海洋經濟發展重點指標加強監測評估和考核評價,建立目標跟蹤、項目調度、通報督辦制度。通過交辦機制進一步推動協調解難,定期召開涉海企業、板塊、園區座談會,對問題訴求及建議事項“清單式”交辦、“閉環式”管理。〔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相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