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ST中利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公司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公司管理人賬戶已收到全體重整投資人按照《重整投資協議》約定應當支付的款項(包括重整投資款及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款項),相關情況如下:根據公司、公司管理人及重整投資人簽署的《重整投資協議》,產業投資人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應當支付重整投資款 475,211,130.83 元;17 家財務投資人合計應當支付重整投資款 949,184,529.60 元,以及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款 項 680,357,091.42 元 , 前 述 全 體 財 務 投 資 人 應 當 支 付 款 項 合 計1,629,541,621.02 元 。上 述 全 體 重 整 投 資 人 應 當 支 付 款 項 金 額 共 計2,104,752,751.85 元。
截至目前,全體重整投資人應當支付的上述款項已經全部到賬。后續,公司將繼續積極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加快開展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