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做好山西省第二批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經申報、評審、公示,確定了山西省第二批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共9個、總規模35萬千瓦。
《通知》還指出,全力推進項目建設。試點項目單位要按照國家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要求,盡快組織項目法人,加快開展前期工作,科學組織項目建設,優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建設工期,加強工程質量管控,全力加快施工進度。要嚴格落實開發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機組安全技術管理,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事件發生。
同時,做好項目服務保障。本次“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試行備案制,按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在屬地備案,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同一個行政村或鄰近村聯合開發的項目,統一辦理前期手續。各試點項目用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規保障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風電項目用地。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部分,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
有關縣政府要加強對項目的實施管理,督促項目單位按照“統一建設、統一運維”原則,負責本縣鄉村振興風電試點項目建設和全生命周期安全運行維護。項目不得擅自轉讓,力爭于2026年底建成。
此外,電網企業要制定項目接入保障方案,做好送出工程銜接,優先安排接網工程投資計劃,積極開展農網智能化改造升級及配套電網建設,保障項目“應并盡并”。項目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全文如下: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山西省第二批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
晉能源新能源發[2024]338號
各市能源局、農業農村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公司:
為落實省委專題會議要求,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
一、全力推進項目建設。試點項目單位要按照國家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要求,盡快組織項目法人,加快開展前期工作,科學組織項目建設,優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建設工期,加強工程質量管控,全力加快施工進度。要嚴格落實開發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機組安全技術管理,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事件發生。
二、做好項目服務保障。本次“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試行備案制,按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在屬地備案,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同一個行政村或鄰近村聯合開發的項目,統一辦理前期手續。各試點項目用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規保障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風電項目用地。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部分,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各市能源局要建立調度機制,督促項目單位加快建設進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項目建設生產安全,每年11月底前向省能源局、農業農村廳報送年度建設實施情況。有關縣政府要加強對項目的實施管理,督促項目單位按照“統一建設、統一運維”原則,負責本縣鄉村振興風電試點項目建設和全生命周期安全運行維護。項目不得擅自轉讓,力爭于2026年底建成。
四、保障項目電網接入。電網企業要制定項目接入保障方案,做好送出工程銜接,優先安排接網工程投資計劃,積極開展農網智能化改造升級及配套電網建設,保障項目“應并盡并”。項目上網電價按照并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執行,鼓勵參與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五、明確收益分配機制。各市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保障機制,切實推動試點項目賦能鄉村振興取得實效。有關縣政府要督促指導村集體、項目單位按照“村企合作”模式建立長期穩定的利益共享機制,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時了解和掌握本地鄉村振興風電試點項目的收益共享落實情況,協調發揮項目收益在壯大村集體經濟和助力鄉村振興中的作用。
六、統籌做好生態保護。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建設滿足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采用低噪聲風電機組,重點關注試點項目對周邊生產、生活、生態可能帶來的影響,選址盡量避開居民區、學校、醫院、鳥類遷徙通道等區域,提高環境友好性。做好風電設備退役后固廢回收處理工作,促進退役風電設備循環利用。
附件:山西省第二批馭風行動助力鄉村振興試點項目清單.xlsx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