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件提出,支持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對列入市近零碳園區試點計劃的園區,最高支持50萬元。對完成試點創建并通過驗收的近零碳示范園區,最高支持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零碳工廠、零碳工業園區,最高支持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近零碳工廠,最高支持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最高支持100萬元。對參與國家或省動力電池、綠色建材碳足跡標識認證創新試點,在一定期限內首次獲得動力電池、綠色建材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證書的企業予以相應支持。支持企業綠色電力消費,按不超過綠電交易價格中所含的綠色電力環境價值費用的50%予以支持,單個企業最高10萬元。支持新能源領域推進儲能規模化應用,對裝機0.5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最高0.3元/千瓦時的投資運營支持。對當年度獲得省綠色和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的施工企業,最高支持20萬元。
本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原文如下: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常政辦發〔2025〕6號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進一步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進一步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進一步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實施“532”發展戰略,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設,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催生發展新動能,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持續提升傳統產業、壯大新興產業、培育未來產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企業追求卓越領航。
對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500強”的企業給予支持。對新認定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最高支持200萬元、100萬元。對新獲評中國工業大獎、表彰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最高支持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最高支持20萬元;再次認定的,最高支持1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江蘇獨角獸企業、江蘇潛在獨角獸企業,分別最高支持200萬元、5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二、支持企業擴大有效投入。
圍繞“1028”產業體系重點支持高端化技術改造,對設備及軟件投入1億元以上的示范項目,按不高于設備及軟件投入的10%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基礎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礎材料、工業基礎軟件、基礎制造工藝及裝備、產業技術基礎等“五基”領域產業基礎能力建設,對設備及軟件投入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最高按設備及軟件投入的15%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對實施500萬元以上智能化數字化改造項目的企業,最高按項目投入的5%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最高200萬元,對設備及軟件投入較高且取得明顯技術改造成效的企業給予支持。支持企業建設現代農業發展重大項目,單個項目最高支持100萬元,其中列入省重大項目的在三年實施期限內優先滾動支持。鼓勵企業聚焦科技創新引領、綠色低碳轉型等重點領域布局更多“兩重”“兩新”項目,支持幫助企業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
三、支持企業加強品牌建設。
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個人),分別最高支持500萬元、100萬元。對首次獲得“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分別最高支持100萬元、50萬元;首次獲得“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個人,分別最高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獲得“常州市市長質量獎”“常州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分別最高支持50萬元、10萬元;首次獲得“常州市市長質量獎”“常州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個人,分別最高獎勵10萬元、5萬元。對首次獲得“江蘇精品”認證的單位,最高支持1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支持企業壯大發展規模。
對在一定期限內實現“個轉企”轉型升級的企業,按照其轉型后的銷售收入,最高支持2萬元,單個企業享受不超過2次。對上年度新列統的規上工業企業,最高支持1萬元。對營業收入首次超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的工業和建筑業企業(集團),分別最高支持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對營業收入超200億元的批發業企業,最高支持500萬元;對營業收入超2000萬元的服務業企業,最高支持10萬元,對增速較快且具有良好經濟效益的企業給予支持。對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最高支持200萬元。對實現數據業務剝離專門設立的企業,根據對外提供數據產品和服務情況,最高支持2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數據局)
五、支持企業完善公司治理。
對企業股改過程中凈資產審計(評估)增值每增加1000萬元給予不高于50萬元支持,最高支持500萬元,以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轉增股本,自然人股東名下每凈增股本500萬元給予企業不高于30萬元支持,最高支持300萬元。(牽頭單位:市政府辦)
六、支持企業實施兼并重組。
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并購重組主渠道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進行并購重組。支持鼓勵上市企業開展企業風險投資(CVC),按照市場化原則,組建并購基金圍繞產業鏈延伸開展企業并購。鼓勵私募投資基金、政府投資基金、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國有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參與支持并購重組。上市公司成功實施并購重組(不含出售資產)達到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最高支持100萬元。(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財政局、投資集團)
七、支持企業加大科創投入。
加快打造龍城科創學院,支持開展高成長科技型企業培訓,對參加獨角獸加速營的企業給予最高2萬元/家的學費補貼。對于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按照其研發費用增長額,最高支持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的企業,給予國家或省獎金總額最高100%的配套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八、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
對獲得國家或省立項并有資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重組完成的重點實驗室,市、區兩級最高按國家或省實到資金的1:1配套支持,國家級最高1億元,省級最高5000萬元。對開展概念驗證、公共技術服務、技術轉移、知識產權服務的市級及以上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根據年度績效評估結果最高支持500萬元。對新認定國家、省級企業研發平臺,分別最高支持200萬元、50萬元。對承擔國家核心技術攻關的項目,按國家撥付資金的50%給予配套,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鼓勵支持企業創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對進站的博士后給予每月5000元生活補貼,連續資助24個月。(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
九、支持企業綠色低碳轉型。
對列入市近零碳園區試點計劃的園區,最高支持50萬元。對完成試點創建并通過驗收的近零碳示范園區,最高支持5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零碳工廠、零碳工業園區,最高支持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近零碳工廠,最高支持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最高支持100萬元。對參與國家或省動力電池、綠色建材碳足跡標識認證創新試點,在一定期限內首次獲得動力電池、綠色建材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證書的企業予以相應支持。支持企業綠色電力消費,按不超過綠電交易價格中所含的綠色電力環境價值費用的50%予以支持,單個企業最高10萬元。支持新能源領域推進儲能規模化應用,對裝機0.5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最高0.3元/千瓦時的投資運營支持。對當年度獲得省綠色和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的施工企業,最高支持2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
十、支持企業提升外資能級。
對省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最高支持100萬元;對省級跨國公司功能性機構,最高支持50萬元。對經省商務廳等有關部門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最高支持50萬元;對經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最高支持20萬元。對新入選的全國標志性重大外資項目或商務部重點外資項目,最高支持30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十一、支持企業開展跨國經營。
對上年度實際投資達到一定規模的境外投資項目,最高支持300萬元;對上年度開工實施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最高支持400萬元;對境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發生的法律咨詢、盡職調查、勘探等前期費用,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對境外投資達到一定規模的項目貸款給予最高800萬元的貼息支持;對企業保函支持、境外突發事件處置費用等給予一定資金補貼。鼓勵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展位費等予以一定資金補貼。(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十二、支持企業深化“兩業融合”。
對當年度新認定的國家兩業融合試點、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單位、國家示范物流園區等國家級示范單位,最高支持2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現代服務業示范單位、省示范物流園區等省級示范單位,最高支持100萬元。引導制造業企業拓展定制化服務、供應鏈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等新模式新業態,對企業實施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項目總投入的最高10%予以支持,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對組織舉辦“百場千企”產業鏈對接活動的企業、行業協會、集群公共服務平臺等,給予一定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十三、支持企業加速數智應用。
支持“1028”產業體系內的中小企業和數據要素型企業,通過公共算力調度與創新服務平臺租用非關聯方智能算力資源,按不超過實際支付人工智能算力費用的20%,年度最高補貼100萬元。支持企業、高校院所等組建聯合體,聚焦具身智能工業機器人、工業協作機器人等七大領域,開展大模型創新算法研發,實現大模型在相關行業的落地應用,對性能先進的大模型牽頭研發單位最高支持200萬元。對獲評國家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典型應用案例、“人工智能+”典型應用案例的項目,最高支持100萬元。支持企業參與可信數據空間建設,根據參與建設規模,最高支持5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數據局)
十四、支持企業參與場景創新。
支持企業參與智慧園區、智能工廠、數字車間、智能生產線等應用場景建設。在智慧交通領域創新開展智慧高速公路、無人駕駛服務等場景建設;在低空經濟領域構建“低空+運動”“低空+文旅”等新業態。在工業園區、服務業集聚區和美麗鄉村中積極推進新能源應用,對新能源場景建設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開展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多樣化發展、構建高質量供應鏈的典型創新場景遴選,最高支持100萬元。支持企業參與數據要素流通交易,對在數據交易場所掛牌數據產品的,最高支持5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高支持15萬元。(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數據局)
十五、支持企業拓展新興業態。
大力發展首店首發經濟,支持國際知名消費品牌來常設立首店,營業額達到一定規模的最高支持100萬元。對年度上榜“米其林指南榜單”或“黑珍珠餐廳指南”的餐飲單位,按星級或鉆級等級,最高支持100萬元。對在常舉辦符合要求的各類展會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支持跨境電商品牌發展,對獲評省級跨境電商品牌的企業,最高支持30萬元。擴大“跨境物流信保貸”業務覆蓋面,支持跨境電商企業開拓市場。(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
十六、支持企業開展股權融資。
鼓勵引進對“1028”產業體系和低空經濟、商業航天等未來產業有關鍵支撐作用的重大基金,對符合條件的重大基金最高支持100萬元。對累計股權投資未上市企業1億元以上且投資期滿一年的,給予投資支持,最高500萬元。引導激勵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對累計股權投資初創期科技型企業2000萬元以上且投資期滿一年的,給予投資支持,最高300萬元。支持企業利用股權交易平臺促進資本流動,對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分層最高支持30萬元。鼓勵公眾公司優化融資結構,加大有效投入,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企業等公眾公司通過證券市場直接融資,且募集資金75%以上(含)投入符合規定項目建設的,按實際到位資金5‰予以支持,最高200萬元。出臺國有企業基金業務全生命周期管理意見,建立國有創投盡職免責機制。(牽頭單位:市政府辦、投資集團、市國資委)
十七、支持企業引育創新人才。
對新引進的領軍型創業人才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的撥投聯動支持,對新引進的領軍型創新人才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無償資助。對引進的海外戰略人才給予2000萬元以上資助,對引進的本土戰略人才給予1000萬元以上資助,均上不封頂;對承擔重點攻關任務的人才攻關聯合體給予500萬元以上資助。對我市企業引進的年薪30萬元以上的高薪酬人才,給予2萬元—50萬元的高薪酬獎勵。市級層面推出“兩張房票”政策,企業引進的本科、碩士、博士人才,可最高分別享受“5萬+2.88萬”“8萬+3.96萬”“30萬+5.76萬”的房票資助,相關房票可直接用作房屋首付款。支持企業緊缺型技能人才培養,對經培訓取得職業技能證書的,給予每人500元至4300元的補貼。對企業新引進的畢業兩年內本科、碩士、博士人才分別給予每月300、500、800元生活資助。(牽頭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
十八、支持企業保護知識產權。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最高支持50萬元、25萬元、10萬元;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的單位,分別最高支持25萬元、12.5萬元;對獲得江蘇省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單位,分別最高支持15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獲得江蘇省發明人獎的發明人最高支持1萬元。設立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補助資金,對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貸款,給予實際貸款額最高1個百分點貼息。對上年度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最高獎勵商標持有人50萬元。圍繞“1028”產業體系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個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加強重點研發項目的專利導航,支持符合條件的專利導航應用場景,按照實際支付服務費用的最高50%給予支持,每個應用場景最高30萬元。對涉外重大知識產權糾紛維權成功的,按維權訴訟實際發生的律師費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費的最高50%給予維權單位后補助,單個項目最高支持50萬元。(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本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對同一事項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市區資金承擔機制在相應實施細則中另行明確。相關事項如遇國家、省有關規定調整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