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杉杉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東杉杉集團有限公司轉發的《民事裁定書》,獲悉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裁定受理申請人對杉杉集團的重整申請。法院裁定杉杉集團進入重整程序,但杉杉集團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確定性。杉杉集團后續重整實施可能導致其在公司的股東權益發生調整,進而可能導致杉杉股份控制權發生變動。
公告稱,目前,杉杉集團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杉杉股份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杉杉股份與杉杉集團在資產、業務、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目前杉杉股份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本次事項目前未對杉杉股份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實質影響,后續杉杉股份將持續努力做好各項經營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