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科技部、能源局近日啟動2012年金太陽示范工程,發布《關于做好2012年金太陽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金太陽示范工程的支持范圍和補貼標準。《通知》下調了對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標準。
根據《通知》規定,今年金太陽工程支持的范圍仍舊為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商業區進行集中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利用工礦、商業企業既有建筑等條件分散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開展與智能電網和微電網技術相結合的集中成片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示范,以及解決偏遠無電地區居民用電問題的獨立光伏、風光互補發電等項目。
對于生產企業的資質要求,《通知》規定需為通過清潔生產資質認證的國家環保部門在產許可企業,注冊資本金須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具有三年以上獨立生產、供應和產品售后服務的能力,且生產檢驗能力達到200萬KWh。此外還要求企業需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有能力履行廢舊電池回收業務,以避免回收環節中的鉛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對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標準今年有所下調。據了解,2011年原定的補助標準為9元/瓦,《通知》對此表示考慮到2011年四季度以來,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成本下降幅度較大,2011年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由9元/瓦調整為8元/瓦,對確實不能實現合理收益的項目,可由項目單位申請調整或取消。而2012年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原則更進一步下調到7元/瓦。
對于獨立光伏、風光互補發電等項目的補助標準,《通知》表示將另行確定,其中與智能電網和微電網技術相結合的集中成片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在7元/瓦基礎上,并考慮儲能裝置配備等因素適當增加。
《通知》要求項目實施單位按有關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按屬地原則上報省級財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門。列入目錄的示范項目完成關鍵設備采購合同和能源管理合同簽訂、電網接入許可等準備工作后,及時提交補助資金申請報告。財政部將核定補助金額,并按70%下達預算,剩余資金在項目完工后進行清算。
根據《通知》規定,今年金太陽工程支持的范圍仍舊為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商業區進行集中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利用工礦、商業企業既有建筑等條件分散建設的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開展與智能電網和微電網技術相結合的集中成片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示范,以及解決偏遠無電地區居民用電問題的獨立光伏、風光互補發電等項目。
對于生產企業的資質要求,《通知》規定需為通過清潔生產資質認證的國家環保部門在產許可企業,注冊資本金須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具有三年以上獨立生產、供應和產品售后服務的能力,且生產檢驗能力達到200萬KWh。此外還要求企業需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有能力履行廢舊電池回收業務,以避免回收環節中的鉛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對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標準今年有所下調。據了解,2011年原定的補助標準為9元/瓦,《通知》對此表示考慮到2011年四季度以來,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成本下降幅度較大,2011年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標準原則上由9元/瓦調整為8元/瓦,對確實不能實現合理收益的項目,可由項目單位申請調整或取消。而2012年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原則更進一步下調到7元/瓦。
對于獨立光伏、風光互補發電等項目的補助標準,《通知》表示將另行確定,其中與智能電網和微電網技術相結合的集中成片用戶側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在7元/瓦基礎上,并考慮儲能裝置配備等因素適當增加。
《通知》要求項目實施單位按有關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按屬地原則上報省級財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門。列入目錄的示范項目完成關鍵設備采購合同和能源管理合同簽訂、電網接入許可等準備工作后,及時提交補助資金申請報告。財政部將核定補助金額,并按70%下達預算,剩余資金在項目完工后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