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給我國政府的有關決策機構提出幾點政策建議:
1) 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應當實行差別電價,起碼應當與日照條件相關。光伏上網電價與日照條件的關系,在德國已經實現多年,沒有任何難度和技術障礙,我們可以借鑒。
2) 上網電價應當明確明確每年的下降比率。例如,今年是1元/度,明年應當是多少,要明確。下降的幅度,要根據光伏發電的成本下降趨勢和國家計劃的補貼金額以及對光伏市場的預測進行科學計算。當然,任何分析和預測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因此,價格的下降數據可以逐年進行修改。
3) 鑒于目前光伏電站的“路條”已經成為商品在進行交易,給權力“尋租”提供了新的市場機會,這正在污染光伏這個清潔能源產業。因此,建議,完善光伏上網的法規,變審批制為備案制。只要滿足了技術和安全規則,進行備案和核準后,就一律實行上網,并取消額度限制。這需要根據光伏發電成本的下降趨勢,制定合理的上網電價。由于我國東部缺電,土地資源也稀缺,因此,除了日照條件外,對于東部缺電的地區,和不占用土地的光伏應用,應當給予額外的鼓勵。
4) 在光伏發電價格低于火力發電價格后,應當制訂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和其它所有制企業發展光伏發電,借光伏發電這個新興能源發展的機遇,打破我國電力行業目前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當然,對于國有電力公司、其它央企和國企從事光伏發電,也應當給予一視同仁的鼓勵。
5) 東部地區應當鼓勵實施用戶側光伏發電,即鼓勵屋頂等光伏發電直接供電給用戶使用。對于直接供電的用戶側光伏發電,可以按照等同于上網電價的價格由國家進行采購,再按照市場用電價賣給用戶。由于用戶側電價高于上網電價,因此,國家對于用戶側光伏發電的補貼能夠比發電側的補貼額更低,減少國家財政支出。例如,上海市的白天的工業用電價高達1.1元/度,上網電價為0.52元/度,而上海的光伏發電成本大約也在1.1元左右。如果實施用戶側發電,鼓勵用戶直接供電,那么,國家只要能對光伏發電給予0.2元/度的額外補貼,甚至有的地區已經無需補貼,就有用戶愿意自發自用。而采用上網電價補貼的話,補貼額至少要高達0.7元/度。這樣,就可以在大幅降低國家補貼資金的基礎上,促進東部地區的光伏發電的大量發展,改變目前我國光伏發電一窩蜂地到西北的局面。政府應當針對這類用戶側發電應用協調有關電力部門,并出臺可實施的政策。
6) 對于西部地區,應當鼓勵光伏電站和載能工業項目同步上馬,增加當地的用電容量,對于這些電站和項目,同樣也可采取用戶側發電補貼的形式,實行直接供電。這樣,不僅能夠解決光伏發電的西部電力去向問題,也能夠真正實現西部大開發。用制造業的長期效益,為西部帶來真正的效益和稅收,解決勞動力就業問題,而不是像現在的光伏電站一樣,既對就業無幫助,也對稅收貢獻甚小。
綜上所述,我國政府應對美國“雙反”,應當從“貿易反擊戰”、鼓勵中國企業外部投資擴張,和鼓勵國內光伏發電市場三個方面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這樣,就能及時扭轉美國“雙反”給中國光伏帶來的不利局面,變被動為主動,而且,抓住這個機遇,給中國光伏產業帶來一個長足的發展。
1) 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應當實行差別電價,起碼應當與日照條件相關。光伏上網電價與日照條件的關系,在德國已經實現多年,沒有任何難度和技術障礙,我們可以借鑒。
2) 上網電價應當明確明確每年的下降比率。例如,今年是1元/度,明年應當是多少,要明確。下降的幅度,要根據光伏發電的成本下降趨勢和國家計劃的補貼金額以及對光伏市場的預測進行科學計算。當然,任何分析和預測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因此,價格的下降數據可以逐年進行修改。
3) 鑒于目前光伏電站的“路條”已經成為商品在進行交易,給權力“尋租”提供了新的市場機會,這正在污染光伏這個清潔能源產業。因此,建議,完善光伏上網的法規,變審批制為備案制。只要滿足了技術和安全規則,進行備案和核準后,就一律實行上網,并取消額度限制。這需要根據光伏發電成本的下降趨勢,制定合理的上網電價。由于我國東部缺電,土地資源也稀缺,因此,除了日照條件外,對于東部缺電的地區,和不占用土地的光伏應用,應當給予額外的鼓勵。
4) 在光伏發電價格低于火力發電價格后,應當制訂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和其它所有制企業發展光伏發電,借光伏發電這個新興能源發展的機遇,打破我國電力行業目前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當然,對于國有電力公司、其它央企和國企從事光伏發電,也應當給予一視同仁的鼓勵。
5) 東部地區應當鼓勵實施用戶側光伏發電,即鼓勵屋頂等光伏發電直接供電給用戶使用。對于直接供電的用戶側光伏發電,可以按照等同于上網電價的價格由國家進行采購,再按照市場用電價賣給用戶。由于用戶側電價高于上網電價,因此,國家對于用戶側光伏發電的補貼能夠比發電側的補貼額更低,減少國家財政支出。例如,上海市的白天的工業用電價高達1.1元/度,上網電價為0.52元/度,而上海的光伏發電成本大約也在1.1元左右。如果實施用戶側發電,鼓勵用戶直接供電,那么,國家只要能對光伏發電給予0.2元/度的額外補貼,甚至有的地區已經無需補貼,就有用戶愿意自發自用。而采用上網電價補貼的話,補貼額至少要高達0.7元/度。這樣,就可以在大幅降低國家補貼資金的基礎上,促進東部地區的光伏發電的大量發展,改變目前我國光伏發電一窩蜂地到西北的局面。政府應當針對這類用戶側發電應用協調有關電力部門,并出臺可實施的政策。
6) 對于西部地區,應當鼓勵光伏電站和載能工業項目同步上馬,增加當地的用電容量,對于這些電站和項目,同樣也可采取用戶側發電補貼的形式,實行直接供電。這樣,不僅能夠解決光伏發電的西部電力去向問題,也能夠真正實現西部大開發。用制造業的長期效益,為西部帶來真正的效益和稅收,解決勞動力就業問題,而不是像現在的光伏電站一樣,既對就業無幫助,也對稅收貢獻甚小。
綜上所述,我國政府應對美國“雙反”,應當從“貿易反擊戰”、鼓勵中國企業外部投資擴張,和鼓勵國內光伏發電市場三個方面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這樣,就能及時扭轉美國“雙反”給中國光伏帶來的不利局面,變被動為主動,而且,抓住這個機遇,給中國光伏產業帶來一個長足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