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電力公司,有關并網光伏發電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精神,現將省內部分太陽能光伏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通知如下:
一、嘉峪關中利騰暉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峪關并網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49.5兆瓦)、金昌新陽光光伏電力有限公司金川區一期并網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70兆瓦)、肅南裕固族自治縣中能產業園有限公司肅南縣柳園墩灘并網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50兆瓦)、甘肅高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高臺高崖子灘并網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9兆瓦)、甘肅高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高臺高崖子灘并網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40兆瓦)上網電價,按太陽能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9元(含稅)執行。
二、該上網電價在我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等環保電價,下同)以內的部分,由省電力公司負擔;高出部分通過申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解決。我省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調整后,光電上網電價中由電網負擔部分相應調整。
三、上述電價自電站發電之日起執行。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