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做好 2015 年度碳 排放配額(以下簡稱配額)的分配和發放,根據《碳排放權交易 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 17 號令)、《廣東省碳排放管 理試行辦法》(省政府第 197 號令)、《印發廣東省低碳試點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2〕45 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 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 生態文明體制建設、推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精神和部署要求, 加快推進我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 完成“十二五”國家下達我省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根據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情況和我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部署,在總結評價 2014 年試點成效的基礎上,合理確定 2015 年 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的行業企業,不斷完善配額分配發放 機制,推動我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和可持續 地開展下去,完成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務。
二、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企業。
2015 年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的行業企業分別是電力、 鋼鐵、石化和水泥四個行業企業。
(一)控排企業。
本省行政區域內(深圳市除外,下同)電力、鋼鐵、石化和 水泥四個行業年排放 2 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1 萬 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共 186 家。
(二)新建項目企業。
本省行政區域內電力、鋼鐵、石化和水泥四個行業已列入國 家和省相關規劃,并有望于 2015-2016 年建成投產且預計年排放 2 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1 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 新建(含擴建、改建)項目企業,共 31 家。
以上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的具體名單附后,對名單實行 動態管理。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進展和我省試點推進 情況,適時擴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具體行業企業名單和配 額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三、配額總量
根據廣東省“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總體目標、合理控制 能源消費總量目標,以及國家和本省的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 和經濟發展形勢預測,確定 2015 年度配額總量約 4.08 億噸,其 中,控排企業配額 3.7 億噸,儲備配額 0.38 億噸,儲備配額包括 新建項目企業配額和市場調節配額。
四、配額分配方法
2015 年度企業配額分配主要采用基準線法和歷史排放法。
(一)基準線法
電力行業的燃煤燃氣純發電機組和燃煤熱電聯產機組、水泥 行業的普通水泥熟料生產和粉磨、鋼鐵行業長流程企業使用基準 線法分配配額,先按 2014 年產量發放預配額,再按 2015 年生產 情況對產量進行修正后核定最終的配額,并對預發配額進行多退 少補。計算公式為:
1. 控排企業
預發配額=2014 年實際產量×基準值×年度下降系數
核定配額=預發配額×產量修正因子
2. 新建項目企業
配額=設計產能×基準值
(二)歷史排放法
電力行業的燃氣熱電聯產機組和資源綜合利用發電機組(使 用煤矸石、油頁巖等燃料)、水泥行業的礦山開采、微粉粉磨和 特種水泥(白水泥等)生產、鋼鐵行業短流程企業和其它鋼鐵企 業以及石化行業企業使用歷史排放法分配配額。計算公式為:
1. 控排企業
配額=歷史平均碳排放量×年度下降系數
2. 新建項目企業
配額=∑(預計各能源品種的年綜合消費量×各能源品種相應 的碳排放折算系數)
控排企業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附件 3。新建項目企業按歷史 排放法折算碳排放的各能源品種取值范圍與控排企業的一致。 五、配額發放
2015 年度配額實行部分免費發放和部分有償發放,其中,電 力企業的免費配額比例為 95%,鋼鐵、石化和水泥企業的免費配 額比例為 97%。配額有償發放以競價形式發放,控排企業可自主 決定是否購買,新建項目企業須在新建項目竣工驗收前購足有償 配額。
(一)控排企業配額發放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5 年 7 月 20 日,控排企業在配額注 冊登記系統獲得免費配額。按基準線法分配配額的控排企業,先 發預發配額的免費部分,待省發展改革委核定企業配額后,再通 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對企業配額差值實行多退少補。
(二)新建項目企業 配額發放
新建項目企業應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碳排放配額管 理的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購買有償配額,可從競價發放 平臺購買,也可從市場交易平臺購買。新建項目企業購買足額有 償配額并正式轉為控排企業管理后,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配額注冊 登記系統向其發放免費配額。
(三)配額有償發放的方式
1. 發放數量:2015 年企業有償配額計劃發放 200 萬噸,原則上分四期競價發放。當市場出現配額緊缺或價格異常波動的情 況下,省發展改革委可動用市場調節配額增加配額有償發放的數 量及次數。
2. 發放時間:從 2015 年 9 月起至 2016 年 6 月,原則上每季 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安排一期競價發放,具體時間另行公 告。
3. 發放對象: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和投資機構。
4. 發放底價:不設底價。
5. 發放平臺:符合條件的競價發放平臺。
6. 發放流程: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競價發放平臺負責組織配額 有償競價發放工作。企業提交競價購買配額申請、繳納保證金并 按規定繳納購買資金后,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完 成配額的交割。
六、其他事項
(一)企業因生產經營、生產工藝改變造成碳排放量發生重 大變化的,應及時向省發展改革委報告,并相應修改監測計劃, 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上述企業所在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部門確 認相關情況后,再按程序對企業配額作出調整。
(二)企業因經濟形勢變化、行業發展、政策要求等共性原 因造成碳排放量發生重大變化的,省發展改革委委托行業配額技 術評估小組進行分析評估,經充分論證后,再制定統一可行的配 額調整方案。
(三)企業的碳排放信息報告與核查、配額清繳履約、使用 自愿減排量抵消排放等工作按照《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碳排放信息報告與核查的實施細 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碳排放配額管理的實施細則》等文 件的規定執行。
附件:1.廣東省 2015 年度控排企業名單
2.廣東省新建(含擴建、改建)項目企業名單
3.廣東省 2015 年度控排企業配額計算方法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 生態文明體制建設、推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精神和部署要求, 加快推進我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 完成“十二五”國家下達我省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根據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情況和我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部署,在總結評價 2014 年試點成效的基礎上,合理確定 2015 年 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的行業企業,不斷完善配額分配發放 機制,推動我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和可持續 地開展下去,完成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務。
二、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企業。
2015 年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的行業企業分別是電力、 鋼鐵、石化和水泥四個行業企業。
(一)控排企業。
本省行政區域內(深圳市除外,下同)電力、鋼鐵、石化和 水泥四個行業年排放 2 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1 萬 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共 186 家。
(二)新建項目企業。
本省行政區域內電力、鋼鐵、石化和水泥四個行業已列入國 家和省相關規劃,并有望于 2015-2016 年建成投產且預計年排放 2 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1 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 新建(含擴建、改建)項目企業,共 31 家。
以上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的具體名單附后,對名單實行 動態管理。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進展和我省試點推進 情況,適時擴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具體行業企業名單和配 額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三、配額總量
根據廣東省“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總體目標、合理控制 能源消費總量目標,以及國家和本省的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 和經濟發展形勢預測,確定 2015 年度配額總量約 4.08 億噸,其 中,控排企業配額 3.7 億噸,儲備配額 0.38 億噸,儲備配額包括 新建項目企業配額和市場調節配額。
四、配額分配方法
2015 年度企業配額分配主要采用基準線法和歷史排放法。
(一)基準線法
電力行業的燃煤燃氣純發電機組和燃煤熱電聯產機組、水泥 行業的普通水泥熟料生產和粉磨、鋼鐵行業長流程企業使用基準 線法分配配額,先按 2014 年產量發放預配額,再按 2015 年生產 情況對產量進行修正后核定最終的配額,并對預發配額進行多退 少補。計算公式為:
1. 控排企業
預發配額=2014 年實際產量×基準值×年度下降系數
核定配額=預發配額×產量修正因子
2. 新建項目企業
配額=設計產能×基準值
(二)歷史排放法
電力行業的燃氣熱電聯產機組和資源綜合利用發電機組(使 用煤矸石、油頁巖等燃料)、水泥行業的礦山開采、微粉粉磨和 特種水泥(白水泥等)生產、鋼鐵行業短流程企業和其它鋼鐵企 業以及石化行業企業使用歷史排放法分配配額。計算公式為:
1. 控排企業
配額=歷史平均碳排放量×年度下降系數
2. 新建項目企業
配額=∑(預計各能源品種的年綜合消費量×各能源品種相應 的碳排放折算系數)
控排企業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附件 3。新建項目企業按歷史 排放法折算碳排放的各能源品種取值范圍與控排企業的一致。 五、配額發放
2015 年度配額實行部分免費發放和部分有償發放,其中,電 力企業的免費配額比例為 95%,鋼鐵、石化和水泥企業的免費配 額比例為 97%。配額有償發放以競價形式發放,控排企業可自主 決定是否購買,新建項目企業須在新建項目竣工驗收前購足有償 配額。
(一)控排企業配額發放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5 年 7 月 20 日,控排企業在配額注 冊登記系統獲得免費配額。按基準線法分配配額的控排企業,先 發預發配額的免費部分,待省發展改革委核定企業配額后,再通 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對企業配額差值實行多退少補。
(二)新建項目企業 配額發放
新建項目企業應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碳排放配額管 理的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購買有償配額,可從競價發放 平臺購買,也可從市場交易平臺購買。新建項目企業購買足額有 償配額并正式轉為控排企業管理后,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配額注冊 登記系統向其發放免費配額。
(三)配額有償發放的方式
1. 發放數量:2015 年企業有償配額計劃發放 200 萬噸,原則上分四期競價發放。當市場出現配額緊缺或價格異常波動的情 況下,省發展改革委可動用市場調節配額增加配額有償發放的數 量及次數。
2. 發放時間:從 2015 年 9 月起至 2016 年 6 月,原則上每季 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安排一期競價發放,具體時間另行公 告。
3. 發放對象: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和投資機構。
4. 發放底價:不設底價。
5. 發放平臺:符合條件的競價發放平臺。
6. 發放流程: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競價發放平臺負責組織配額 有償競價發放工作。企業提交競價購買配額申請、繳納保證金并 按規定繳納購買資金后,省發展改革委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完 成配額的交割。
六、其他事項
(一)企業因生產經營、生產工藝改變造成碳排放量發生重 大變化的,應及時向省發展改革委報告,并相應修改監測計劃, 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上述企業所在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部門確 認相關情況后,再按程序對企業配額作出調整。
(二)企業因經濟形勢變化、行業發展、政策要求等共性原 因造成碳排放量發生重大變化的,省發展改革委委托行業配額技 術評估小組進行分析評估,經充分論證后,再制定統一可行的配 額調整方案。
(三)企業的碳排放信息報告與核查、配額清繳履約、使用 自愿減排量抵消排放等工作按照《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企業碳排放信息報告與核查的實施細 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碳排放配額管理的實施細則》等文 件的規定執行。
附件:1.廣東省 2015 年度控排企業名單
2.廣東省新建(含擴建、改建)項目企業名單
3.廣東省 2015 年度控排企業配額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