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產業研究
(一)可再生能源簡介 可再生能源是指包括具有自我恢復原有特性,并可持續利用的一次能源。包括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氫能、風能、波浪能以及海洋表面與深層之間的熱循環等。
太陽能是能量的源泉,可用于加熱、冷卻、照明。不同技術可以把太陽光轉化為可用在建筑物的能源。目前最普遍的太陽能利用如:太陽能熱水器、取暖和制冷、被動式太陽能設計、太陽能光伏發電。
水能,或稱為水力發電,水電是利用河流、湖泊等位于高處具有位能的水流至低處,將其中所含之位能轉換成水輪機之動能,再藉水輪機為原動力,推動發電機產生電能。
生物質能,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糞便以及城鄉有機廢物轉化成的能源。
風能,是利用風力帶動風車葉片旋轉,再透過增速機將旋轉的速度提升,來促使發電機發電。
地熱能是貯存在地下巖石和流體中的熱能,這種熱能來自地球深處的高溫熔融體以及放射性元素的衰變。
上世紀70年代以來,可持續發展思想逐步成為國際社會共識,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受到世界各國高度重視,許多國家將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了明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制定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法律和政策,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發展。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1.新能源發電上網 2014年,我國發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到2020年風力發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明確指出要降低光伏發電和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明確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鼓勵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等新能源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但通過市場競爭方式形成的價格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同類資源區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清潔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
2.新能源開發存儲利用 據2017年國際能源署發布的《能源技術展望2017》報告顯示,中國近幾年在新能源、電動汽車、能源儲存等領域發展十分強勁。專家指出,儲能是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接入、分布式發電以及電動汽車發展不可或缺的支撐環節。成本高是影響儲能大規模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其關鍵材料、制造工藝和能量轉化效率也是各種技術面臨的共同挑戰和瓶頸。目前以提升壽命、低成本、高安全為突出特征的儲能電池是海內外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當今社會,對可靠的、可規模化的能量存儲技術有著迫切需求。許多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是間歇性的并產自偏遠地區,因此很難直接進入電網。化學家們提出,如果能源可以有效、安全地儲存,就不再需要持續不斷的能源供應。超大規模存儲系統可以將這些以間歇性能源生產的能量儲存起來以備后用。
專家強調,目前電池技術的能量密度必須在短期內得到改善,先進鋰離子電池將是能量存儲的一個過渡性解決方案,未來需要有基于來源豐富且材料可循環使用的新電池和熱能存儲設備。在這種情況下,材料化學家將為高能量密度的組件開發新材料,以改善電池性能;幫助開發包括新一代固態和液流電池以及儲熱設備的新儲能技術,作為傳統電池持久、安全的替代方案。
由于與氧氣反應時可以釋放能量,燃料分子的化學鍵可以作為儲存能量的有效方式。化學儲能設備可以和適當的能量轉化手段相結合,生產需要時可以燃燒的如氫氣、烴類化合物等燃料。其中,材料化學家將為電解水制氫設計新的催化體系及氣體分離技術;設計和開發新的、可不用電解器而直接從水中制取氫的光催化材料;幫助開發創新的化學儲能形式,包括從陽光、CO2和水生產燃料的手段。
3.大型并網風力發電 并網型風力發電系統是指風電機組與電網相聯,向電網輸送有功功率,同時吸收或者發出無功功率的風力發電系統,一般包括風電機組(含傳動系統、偏航系統、液壓與制動系統、發電機、控制和安全系統等)、線路、變壓器等。
2011年,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大型風電場并網設計技術規范等18項重要標準,涉及大型風電場并網、海上風電建設、風電機組狀態監測、風電場電能質量、風電關鍵設備制造要求等風電產業發展急需的技術標準。《大型風電場并網設計技術規范》適用于規劃容量在200MW級以上的新建風電場或風電場群項目、直接或匯集后通過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與電力系統連接的新建或擴建風電場。它規定了大型風電場并網的相關技術要求。
(三)可再生能源消費量 根據《BP世界能源統計年鑒報告2017》,2016年,世界可再生能源發電(不包括水電)增長了14.1%,低于十年平均水平,但為有記錄以來最大增幅(5300萬噸油當量)。
可再生能源增長中,超過一半源于風能的增長。太陽能雖然在可再生能源中的占比僅為18%,卻貢獻了約占三分之一的增長。亞太地區取代歐洲和歐亞地區,成為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產區。
中國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產國。中國可再生能源全年消費為8610萬噸油當量,較上年增長33.4%。僅十年間,中國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總量中的份額便從2%提升到了現在的20.5%。
(四)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為實現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和20%的目標,加快建立清潔低碳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年,我國制定《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方向,堅持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發展方針,順應全球能源轉型大趨勢,完善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統籌各類可再生能源協調發展,切實緩解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產和消費中的比重,加速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在規模化發展中加速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促進可再生能源布局優化和提質增效,加快推動我國能源體系向清潔低碳模式轉變。
發展目標
為實現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到15%、20%的能源發展戰略目標,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對化石能源的替代進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經濟性,提出主要指標如下:
1.可再生能源總量指標。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3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億噸標準煤。
2.可再生能源發電指標。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8億千瓦,發電量1.9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27%。
3.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指標。到2020年,各類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約替代化石能源1.5億噸標準煤。
4.可再生能源經濟性指標。到2020年,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5.可再生能源并網運行和消納指標。結合電力市場化改革,到2020年,基本解決水電棄水問題,限電地區的風電、太陽能發電年度利用小時數全面達到全額保障性收購的要求。
6.可再生能源指標考核約束機制指標。建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會用電量中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比重的指標管理體系。到2020年,各發電企業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與燃煤發電量的比重應顯著提高。
(五)世界各國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作為全球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除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外,為各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提供重要驅動力,對保障世界各國能源安全、改善環境保護、增加各國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初,全球已有127個國家制定或出臺可再生能源政策,其中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比重就超過2/3。
總體來看,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涵蓋了發電、供熱(制冷)、交通等各個領域,其中絕大多數支持政策集中在發電行業。發電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網電價、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凈計量電價、財政稅收支持政策以及綠色電力價格等,其中上網電價與配額制應用最為普遍。
上網電價機制(FIT),即政府強制要求電網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按照一定電價收購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當今,上網電價制度仍是全球各國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采用最為廣泛的政策。截至2013年初,包括中國、德國、西班牙、法國以及美國部分地區在內,全球已有71個國家與28個地區(州)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實行此制度,其中發展中國家數量占絕大多數,且在歐盟各國中應用最為普遍。上網電價形式通常包括固定電價和浮動電價。未來,在一國內實施兩種上網電價形式將是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的主要發展趨勢。如2012年,在德國、西班牙、捷克、斯洛文尼亞等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實施兩種方式并存的定價方式。
由于世界各國自身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水平與階段不同,各國根據國情不斷地調整和完善本國的上網電價定價與調整機制。因此,各國所制定的其政策既有共同點,也存在國別差異。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RPS)是指用法律的形式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份額做出的強制性的規定,是政府為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場、使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最低保障水平而采用的強制性手段。一般而言,配額制的內容包括適用范圍與責任主體、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有效的可再生能源種類、綠色證書制度和獎懲措施。與上網電價不同,配額制能較好地實現可再生能源在規定的市場份額內的充分競爭,從而合理體現政府的宏觀調控意圖。截至2012年底,全球有超過22個國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統一的配額制,此外還有54個州(省)實施區域內配額制。如美國、英國、意大利以及日本等國是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典型國家。
財稅支持政策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中不可或缺,部分國家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提供資助。如澳大利亞提供340萬美元以支持太陽能光伏研發項目;日本提供1900萬美元設立項目以促進對地熱能開發技術的研發;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成本顯著下降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影響,一方面,一些國家的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減弱。如捷克計劃在2014年取消所有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另一方面,部分國家開始對可再生能源技術與設備增加稅負。如2012年保加利亞針對太陽能、風能、水能以及生物質能等發電項目頒布臨時性追溯稅收。
凈計量電價政策(Net Metering)是指擁有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用戶可以根據向電網輸送的電量,從自己的電費賬單上扣除一部分,即僅計算用戶凈消費電量。凈計量電價一般用于用戶端的小型發電設施,如風能、太陽能光伏、家用燃料電池等。當今,全球有37個國家實施凈計量電價制度,其中包括加拿大、美國、以及丹麥、英國和意大利。2012年,巴西、智利等國開始實施凈計量電價政策。
綠色電力價格制度(Green Power)在全球許多國家內制定實行,其價格形成機制是由政府制定可再生能源產品的價格,包括可再生能源電能、熱能以及交通運輸燃料等,由消費者按照規定價格自愿認購。其中美國、德國、意大利以及荷蘭等是實行此種制度的典型國家。除消費者個人和企業自愿綠色購買之外,一些國家政府同樣要求公用事業或電力供應商強制使用綠色電源產品,以支持、促進本國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應用的快速發展。
二、項目案例
(一)光伏發電項目
(圖片來源:網絡)
1.阿爾及利亞23.3萬千瓦光伏電站EPC項目
2013年9月,英利與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組成聯合體與成功中標阿爾及利亞23.3萬千瓦的電站項目。
2013年12月11日,聯營體三方代表在阿爾及利亞國家電力與燃氣公司SONELGAZ總部與阿爾及利亞南部電網和新能源建設公司成功簽訂了阿爾及利亞23.3萬千瓦光伏地面電站項目合同。
截止目前,23.3萬千瓦電站項目已完成所有發貨,且其中5.3萬千瓦電站已并網發電,預計全部項目將于2016年年底前并網。
項目施工中加大外籍勞務招募力度,利用當地有資源的勞務公司進行招聘,在拉動當地就業、輻射產業鏈上下游共同發展等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據悉,該項目有600多名中方人員來阿參加建設,施工高峰期有2000多名當地雇員,其中800多名馬里難民。組織12批次阿爾及利亞業主、技術人員共計百余人到中國學習培訓光伏電站建設技術、運行維護管理等,已充分掌握建設、運行、維護能力的受過培訓的人員,將為阿爾及利亞光伏電站儲備大量技術人才。
2.阿爾及利亞SKTM光伏項目
阿爾及利亞SKTM光伏項目,總裝機規模23.3萬千瓦,業主為阿爾及利亞電力和新能源公司(SKTM)。項目于2014年1月開工,2015年5月陸續并網發電。該項目是中國電建在目前海外承接的最大光伏發電EPC項目。
3.巴基斯坦10萬千瓦大型太陽能光伏電站
巴基斯坦10萬千瓦大型太陽能光伏電站業主為振發集團,是巴基斯坦第一座裝機容量達10萬千瓦的大型太陽能光伏電站。這座巴國最大的太陽能電站由中國企業承建,僅用短短10個月就讓這座世界罕見的大規模太陽能光伏發電站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地完成,每天向附近的旁遮普省提供清潔電源50萬度,有效緩解了當地電力緊缺狀況,也為“中巴經濟走廊”的先期建設提供了示范工程。
4.巴基斯坦9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
中興能源巴基斯坦9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是中巴經濟走廊能源合作14個優先實施的項目之—。項目位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巴哈瓦爾布爾市真納光伏產業園,占地面積4500英畝,總規模為90萬千瓦。2015年4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巴基斯坦總理納瓦茲謝里夫共同啟動項目開工儀式。項目啟動后90天完成了5萬千瓦并網發電。2016年6月8日,完成—期30萬千瓦并網發電,成為中巴經濟走廊首個完成融資、首個建成并網發電的能源項目。
(二)風電項目
(圖片來源:網絡)
1.埃塞俄比亞阿達瑪風電項目
埃塞俄比亞阿達瑪風電場項目,裝機136臺,總裝機規模20.4萬千瓦。其中一期5.1萬千瓦,2011年6月開工建設,2012年8月竣工;二期15.3萬千瓦,2013年7月開工建設,2016年5月竣工。該項目是首個采用中國資金、標準、技術、設備、運維的國際風電EPC工程。
2.巴基斯坦達沃風電項目
巴基斯坦大沃風電投資項目,總裝機規模4.95萬千瓦。項目于2015年3月開工,2017年4月竣工。該項目是“中巴經濟走廊優先建設項目”清單首批14個項目中第一個完成融資關閉并開工的中方投資項目。
3.巴基斯坦9.9萬千瓦風電項目
巴基斯坦9.9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信德省Jhimpir地區的風資源走廊內,為中巴經濟走廊14個優先實施項目之一。預計年發電量274,782,000度。項目采用BOO形式進行投資開發,總投資額為2.52億美元,由國家開發銀行提供貸款,中國葛洲壩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新疆金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風機。
2014年11月APEC會議期間,李克強總理和謝里夫總理在人民大會堂見證了該項目EPC總包框架協議的簽署;2015年3月實現融資關閉;2015年4月習近平主席和謝里夫總理在伊斯蘭堡見證了本項目簽署貸款儀式。
4.越南平順省富叻風電項目
越南富叻風電項目位于越南平順省,總裝機規模2.4萬千瓦。項目于2015年7月開工,2016年9月完工。項目資金由德國復興銀行對越南政府優惠貸款。該項目為越南國家風電示范項目,也是越南的第一個國營風電項目,也是中國企業在越南建設的第一個風電項目。
(三)太陽能光熱電站項目
圖片來源:網絡
摩洛哥努奧II、III 期太陽能光熱電站
摩洛哥努奧II、III期太陽能光熱電站,總規模35萬千瓦,是中國企業在海外建設的第一個光熱電站。其中II期為槽式光熱電站,總裝機規模20萬千瓦,年運行4750小時。III期為塔式光熱電站,總裝機規模15萬千瓦,年運行4287小時;該項目是世界最大塔式太陽能聚熱電站。
三、 重要新聞報道
國際能源署報告稱中國可再生能源領跑全球
來源: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富煤、缺油、少氣”是中學地理課本上對中國能源條件的經典描述,煤炭在支撐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沉重的環境負擔。近年來,一場能源領域的大變革在華夏大地悄然開啟,中國作為“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的綠色新名片正越擦越亮。
近日,國際能源署發布報告稱,2015年可再生能源首次超過煤炭,成為全球最大新增電能來源。報告認為,可再生能源之所以能迅速發展,主要得益于美國、中國、印度等國政策的強力支持以及太陽能和陸上風力發電成本的大幅下降。去年,全世界平均每天安裝約50萬塊太陽能電池板。
面對新的能源形勢和氣候變化,當前世界各國都在發展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全球能源轉型,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使命。國際可再生能源署數據顯示,去年全球新增的發電裝機總量62%來自于可再生能源。
“在這方面中國正引領全球。”對于中國在可再生能源上取得的成就,國際可再生能源署總干事阿德南·阿明贊不絕口,“中國的風能和水電的新增裝機容量已占到世界一半以上,太陽能新增裝機占到世界的三分之一。與此同時,去年可再生能源獲得了高達3300億美元的國際投資,而中國獨占了三分之一”。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取得飛躍式發展,光伏、風電、水電裝機均穩居世界第一,成長為世界節能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不僅為我國節能減排、經濟增長作出了突出貢獻,也對全球能源變革產生了重大影響。國際能源署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占全球可再生能源增量的40%,每小時就有2臺風力發電機安裝到位。
的確,可再生能源跨越式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能源領域最耀眼的亮點。根據國家能源局統計,“十二五”期間,我國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分別增長1.4倍、4倍和168倍,直接帶動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了2.6個百分點。
具體來看,光伏發電無疑是可再生能源行業中發展最快的。數據顯示,早在2015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達4318萬千瓦,超越德國,成為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今年上半年,我國光伏新增并網裝機量更超過2000萬千瓦。
風電方面,我國早在2010年底,風電累計裝機便達到4182.7萬千瓦,首次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2015年,全國風電產業繼續保持強勁增長勢頭,全年風電新增裝機容量3297萬千瓦,新增裝機容量再創歷史新高,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29億千瓦,這一數值也占到全球風電裝機容量的四分之一。
水電產業也獲得重大突破。早在2014年,我國水電裝機容量便歷史性地突破3億千瓦,水電發電量更是歷史性地突破1萬億千瓦時,穩居世界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被認為是未來可再生能源體系中的支柱能源的光熱發電,也在我國快速起步。國家能源局今年9月確定了首批20個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總計裝機容量134.9萬千瓦,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明確了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示范電價為每千瓦時1.15元。在政策利好下,我國光熱項目密集開工,產業集群逐步形成。
我國國家政策的強力支持是可再生能源增長背后的關鍵驅動因素。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國家在體制上給予了充分保障,如國家能源局專門成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國家也專門成立了新能源發展中心。同時,國家還出臺了眾多相關法律和政策,包括總量目標、強制上網、分類補貼、專項資金保障等制度,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消納。
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帶來了良好的環境效益和民生效益。據環保部部長陳吉寧透露,2015年全國空氣質量總體趨好,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4.1%。
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比分別下降3.1%、3.6%、5.8%、10.9%,“十二五”減排目標超額完成。
民生方面,光伏發電正成為我國扶貧攻堅的重要力量。今年10月,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下達了第一批總規模516萬千瓦光伏扶貧項目,共涉及河北、山西、遼寧、吉林、安徽、江西等14個省份約2萬個貧困村,可為約5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戶每年每戶增收不低于3000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未來我國可再生能源還將繼續趕超跨越并引領世界。2016年初,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15%,2030年達到20%,“十三五”期間新增投資約2.3萬億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電開發利用目標3.8億千瓦,太陽能發電1.6億千瓦,風力發電2.5億千瓦。
“加快推動能源轉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今后的關鍵是如何落實。”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凡榮告訴記者,能源革命的本質是推動主體能源更替和能源生產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既是我國推動綠色經濟發展的新動力,落實能源革命的核心內容,也是我國減排、落實《巴黎協定》的必然要求。“中國將加快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使可再生能源在推動能源革命中發揮引領作用。”李凡榮說。
第五屆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在敦煌召開
來源:人民網
2017年7月,由國家能源局和美國能源部主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國家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等協辦,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酒泉市政府、敦煌市政府承辦的第五屆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在敦煌召開。來自中美兩國政府部門、新能源和電網企業、金融機構、研究機構、行業協會的代表圍繞可再生能源融資、風光電站優化設計與開發、先進微電網、分布式發電和智慧能源技術應用、電力市場改革等方面做了交流,總結了合作進展并提出了繼續深化合作的重點領域。
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中美兩國能源重要發展方向,在數十年內仍將是兩國能源增長的支柱力量,具有十分廣闊的發展前景。現階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任務包括解決大規模并網運行問題、推廣分布式能源等,需要大力推進微電網、能源互聯網等技術創新和應用。兩國產業界認為,雙方今后可在先進風光電站示范工程,微電網設計、控制技術和行業標準,質量管控、測試和認證標準,可再生能源融資創新等方面加強交流和合作,促進雙方產業共贏發展。
據悉,2009年11月,國家能源局和美國能源部簽署《關于建立中美可再生能源伙伴關系的合作備忘錄》,該備忘錄規定要通過舉辦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為兩國產業搭建有效的溝通合作平臺。自2010年第一屆論壇舉辦以來,雙方務實合作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成果,已成為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的重要平臺。
運用五大理念破解可再生能源發展難題
來源:人民網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對能源結構的優化調整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是,隨之出現了可再生能源利用不充分、政策依賴、環境影響、電網適應性不強等問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是我國“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能源工作的基本遵循。深入領會五大發展理念精髓并靈活運用,將有助于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一系列問題。
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主要問題
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不均衡,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匹配。水電資源集中分布在西南地區,西北、華北、東北“三北”地區風資源、光照資源豐富,但用電負荷低。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較少、稟賦較差。因此,“三北”地區棄風、棄光問題嚴重,且呈進一步惡化趨勢。同時,西南地區“棄水”現象有所加劇。據統計,2016年棄水、棄風、棄光電量約1100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巨大的浪費。
目前,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各省火電上網標桿電價,如果沒有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則項目的財務評價不可行。因此,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依賴于補貼政策。需要進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擺脫政策依賴。
風電、光伏發電是不可調節的。由于技術、管理等方面原因,區域電網中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比例過高的情況下,電網適應性不強,調控能力不夠,影響了風電、光伏發電的規模化發展。
此外,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對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水電項目對流域生態的影響;風電項目對水土保持和植被的影響;光伏組件設備生產過程中的“三廢”影響等。
“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是指導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發展理念,同樣適用于引領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推動創新引領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要推動可再生能源持續健康發展,應大力推進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
管理創新方面。政府層面要進一步完善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體制機制,破除現有體制機制中的制約瓶頸。一是落實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補貼政策和保障性收購政策,保障投資方的合理回報;二是實施以行政區劃及發電企業為單位的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配額制度,以調動各級政府和企業發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三是創新管理思路,落實跨區域電力調度,避免“三棄”現象。在企業層面,要創新管理模式,推行建設、生產運營、檢修維護的集約化管理,進一步降低建設、運營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技術創新方面。近年來,我國已逐步從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國向可再生能源技術產業強國邁進。盡管如此,仍然需要繼續加大技術創新的力度。一是風機設備、光伏組件制造企業要加大科研投入,進一步提高設備能量轉換效率,提升發電量,降低發電成本,達到平價上網的目標,使風電、光伏發電擺脫對補貼政策的依賴;二是電網智能化技術有待進一步提升,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提高電網可再生能源電源的比例;三是與可再生能源配套的儲能技術還需取得突破;四是地熱能、海洋能的開發利用有待重大技術突破;五是研究開發氫能等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商業模式創新方面。利用商業模式創新重點解決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問題。太陽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潔能源,發展空間巨大,預計2030年將達到5億千瓦的裝機規模,超過水電、風電的規模。如果只考慮地面集中式開發,則占地面積太大,難以滿足發展需要。要創新商業模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廣泛運用建筑物屋頂、墻面,大規模發展分布式光伏。
促進協調發展
堅持協調發展重在解決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不平衡源于資源分布的不平衡,源于客觀條件的制約。我國西南地區水能資源豐富,因此水電比較集中。“三北”地區風能、光照資源豐富,因此風電、光伏發電比較多。中東部地區水能資源貧乏,風能、光照資源較差,因此,可再生能源開發較少。與此相反,中東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好于西南和“三北”地區,對能源的需求也高于西南和“三北”地區。
要協調解決上述問題,一是要解決好跨區域電力調度的相關問題,包括特高壓輸電通道問題、區域間的利益協調問題等;二是對中東部風電、光伏發電開發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如上網標桿電價高于“三北”地區,以支持中東部地區的可再生能源發展;三是大力發展儲能技術,解決“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不可調度的問題,同時,可以利用高能蓄電池把“三北”地區的可再生能源運往內地。
秉承綠色發展理念
堅持綠色發展就是要保護好生態環境。可再生能源項目是節能減排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項目,但是,如果不給予足夠重視,也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首先,水電項目,特別是大型水電項目,庫區淹沒面積大,對庫區生態環境、地質穩定有一定影響,因此,要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
其次,中部地區的風電項目一般位于山脊,項目開發會破壞植被,要做好植被恢復及水土保持工作。對于自然保護區、珍稀動物保護區應避免水電、風電項目開發。再次,光伏組件的生產過程要重視“三廢”處理,避免環境污染。
最后,要未雨綢繆,研究解決到期報廢的風機葉片和光伏組件的無害化處理問題。
開放發展帶動“引進來”“走出去”
堅持開放發展就是要解決內外聯動問題,“引進來”,“走出去”。雖然,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世界第一,但是,風電、光伏發電的技術在某些環節還落后于發達國家。
首先,要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例如,三峽集團公司通過收購德國海上風電項目,引進海上風電大規模成片開發技術;中國建材集團公司通過收購德國企業,引進CIGS薄膜太陽能電池制造技術。
其次,輸出產能。我國水電、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從工程總承包到設備、運營管理全產業鏈輸出。在“一帶一路”倡議的引領下,我國可再生能源的開放發展將會不斷取得新進展。
實現共享發展
堅持共享發展就是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由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就是要改善能源結構,減少化石能源消耗,為子孫后代留下能源資源,為全體人民留下碧水藍天。在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運營時更多地兼顧當地人民群眾的利益,在精準扶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工作中起到積極推動作用。如水電開發移民安置,讓老百姓從深山中搬遷出來,大大改善了居住條件和生活方式;風電項目開發給當地農民修通了上山的道路;光伏發電利用荒山荒坡,給當地農民租金,雇用當地農民給光伏電場除草、清潔光伏板,增加當地農民收入。在多數情況下,可再生能源項目位于經濟落后的山區,開發建設及運營期都會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帶動作用。
可再生能源產業是一個“風光”產業,只要深入學習領會五大發展理念的精神實質,運用五大發展理念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具體問題,就一定能助力我國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持續發展。(作者系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湖北能源集團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黨委書記)
四、相關重要文件
1.《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2005年
2.《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2007年
3.《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
4.《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
(根據國家能源局網站、人民網等相關資料整理)
編輯:陳建鳳
(一)可再生能源簡介 可再生能源是指包括具有自我恢復原有特性,并可持續利用的一次能源。包括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氫能、風能、波浪能以及海洋表面與深層之間的熱循環等。
太陽能是能量的源泉,可用于加熱、冷卻、照明。不同技術可以把太陽光轉化為可用在建筑物的能源。目前最普遍的太陽能利用如:太陽能熱水器、取暖和制冷、被動式太陽能設計、太陽能光伏發電。
水能,或稱為水力發電,水電是利用河流、湖泊等位于高處具有位能的水流至低處,將其中所含之位能轉換成水輪機之動能,再藉水輪機為原動力,推動發電機產生電能。
生物質能,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糞便以及城鄉有機廢物轉化成的能源。
風能,是利用風力帶動風車葉片旋轉,再透過增速機將旋轉的速度提升,來促使發電機發電。
地熱能是貯存在地下巖石和流體中的熱能,這種熱能來自地球深處的高溫熔融體以及放射性元素的衰變。
上世紀70年代以來,可持續發展思想逐步成為國際社會共識,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受到世界各國高度重視,許多國家將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了明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制定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法律和政策,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發展。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1.新能源發電上網 2014年,我國發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到2020年風力發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明確指出要降低光伏發電和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明確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鼓勵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等新能源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但通過市場競爭方式形成的價格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同類資源區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清潔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
2.新能源開發存儲利用 據2017年國際能源署發布的《能源技術展望2017》報告顯示,中國近幾年在新能源、電動汽車、能源儲存等領域發展十分強勁。專家指出,儲能是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接入、分布式發電以及電動汽車發展不可或缺的支撐環節。成本高是影響儲能大規模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其關鍵材料、制造工藝和能量轉化效率也是各種技術面臨的共同挑戰和瓶頸。目前以提升壽命、低成本、高安全為突出特征的儲能電池是海內外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當今社會,對可靠的、可規模化的能量存儲技術有著迫切需求。許多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是間歇性的并產自偏遠地區,因此很難直接進入電網。化學家們提出,如果能源可以有效、安全地儲存,就不再需要持續不斷的能源供應。超大規模存儲系統可以將這些以間歇性能源生產的能量儲存起來以備后用。
專家強調,目前電池技術的能量密度必須在短期內得到改善,先進鋰離子電池將是能量存儲的一個過渡性解決方案,未來需要有基于來源豐富且材料可循環使用的新電池和熱能存儲設備。在這種情況下,材料化學家將為高能量密度的組件開發新材料,以改善電池性能;幫助開發包括新一代固態和液流電池以及儲熱設備的新儲能技術,作為傳統電池持久、安全的替代方案。
由于與氧氣反應時可以釋放能量,燃料分子的化學鍵可以作為儲存能量的有效方式。化學儲能設備可以和適當的能量轉化手段相結合,生產需要時可以燃燒的如氫氣、烴類化合物等燃料。其中,材料化學家將為電解水制氫設計新的催化體系及氣體分離技術;設計和開發新的、可不用電解器而直接從水中制取氫的光催化材料;幫助開發創新的化學儲能形式,包括從陽光、CO2和水生產燃料的手段。
3.大型并網風力發電 并網型風力發電系統是指風電機組與電網相聯,向電網輸送有功功率,同時吸收或者發出無功功率的風力發電系統,一般包括風電機組(含傳動系統、偏航系統、液壓與制動系統、發電機、控制和安全系統等)、線路、變壓器等。
2011年,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大型風電場并網設計技術規范等18項重要標準,涉及大型風電場并網、海上風電建設、風電機組狀態監測、風電場電能質量、風電關鍵設備制造要求等風電產業發展急需的技術標準。《大型風電場并網設計技術規范》適用于規劃容量在200MW級以上的新建風電場或風電場群項目、直接或匯集后通過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與電力系統連接的新建或擴建風電場。它規定了大型風電場并網的相關技術要求。
(三)可再生能源消費量 根據《BP世界能源統計年鑒報告2017》,2016年,世界可再生能源發電(不包括水電)增長了14.1%,低于十年平均水平,但為有記錄以來最大增幅(5300萬噸油當量)。
可再生能源增長中,超過一半源于風能的增長。太陽能雖然在可再生能源中的占比僅為18%,卻貢獻了約占三分之一的增長。亞太地區取代歐洲和歐亞地區,成為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產區。
中國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產國。中國可再生能源全年消費為8610萬噸油當量,較上年增長33.4%。僅十年間,中國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總量中的份額便從2%提升到了現在的20.5%。
(四)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為實現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和20%的目標,加快建立清潔低碳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年,我國制定《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方向,堅持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發展方針,順應全球能源轉型大趨勢,完善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統籌各類可再生能源協調發展,切實緩解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產和消費中的比重,加速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在規模化發展中加速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促進可再生能源布局優化和提質增效,加快推動我國能源體系向清潔低碳模式轉變。
發展目標
為實現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到15%、20%的能源發展戰略目標,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對化石能源的替代進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經濟性,提出主要指標如下:
1.可再生能源總量指標。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3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億噸標準煤。
2.可再生能源發電指標。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8億千瓦,發電量1.9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27%。
3.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指標。到2020年,各類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約替代化石能源1.5億噸標準煤。
4.可再生能源經濟性指標。到2020年,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5.可再生能源并網運行和消納指標。結合電力市場化改革,到2020年,基本解決水電棄水問題,限電地區的風電、太陽能發電年度利用小時數全面達到全額保障性收購的要求。
6.可再生能源指標考核約束機制指標。建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會用電量中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比重的指標管理體系。到2020年,各發電企業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與燃煤發電量的比重應顯著提高。
(五)世界各國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作為全球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除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外,為各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提供重要驅動力,對保障世界各國能源安全、改善環境保護、增加各國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初,全球已有127個國家制定或出臺可再生能源政策,其中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比重就超過2/3。
總體來看,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涵蓋了發電、供熱(制冷)、交通等各個領域,其中絕大多數支持政策集中在發電行業。發電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網電價、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凈計量電價、財政稅收支持政策以及綠色電力價格等,其中上網電價與配額制應用最為普遍。
上網電價機制(FIT),即政府強制要求電網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按照一定電價收購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當今,上網電價制度仍是全球各國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采用最為廣泛的政策。截至2013年初,包括中國、德國、西班牙、法國以及美國部分地區在內,全球已有71個國家與28個地區(州)在其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實行此制度,其中發展中國家數量占絕大多數,且在歐盟各國中應用最為普遍。上網電價形式通常包括固定電價和浮動電價。未來,在一國內實施兩種上網電價形式將是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的主要發展趨勢。如2012年,在德國、西班牙、捷克、斯洛文尼亞等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實施兩種方式并存的定價方式。
由于世界各國自身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水平與階段不同,各國根據國情不斷地調整和完善本國的上網電價定價與調整機制。因此,各國所制定的其政策既有共同點,也存在國別差異。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RPS)是指用法律的形式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份額做出的強制性的規定,是政府為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場、使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最低保障水平而采用的強制性手段。一般而言,配額制的內容包括適用范圍與責任主體、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有效的可再生能源種類、綠色證書制度和獎懲措施。與上網電價不同,配額制能較好地實現可再生能源在規定的市場份額內的充分競爭,從而合理體現政府的宏觀調控意圖。截至2012年底,全球有超過22個國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統一的配額制,此外還有54個州(省)實施區域內配額制。如美國、英國、意大利以及日本等國是實施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典型國家。
財稅支持政策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中不可或缺,部分國家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提供資助。如澳大利亞提供340萬美元以支持太陽能光伏研發項目;日本提供1900萬美元設立項目以促進對地熱能開發技術的研發;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成本顯著下降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影響,一方面,一些國家的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減弱。如捷克計劃在2014年取消所有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另一方面,部分國家開始對可再生能源技術與設備增加稅負。如2012年保加利亞針對太陽能、風能、水能以及生物質能等發電項目頒布臨時性追溯稅收。
凈計量電價政策(Net Metering)是指擁有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用戶可以根據向電網輸送的電量,從自己的電費賬單上扣除一部分,即僅計算用戶凈消費電量。凈計量電價一般用于用戶端的小型發電設施,如風能、太陽能光伏、家用燃料電池等。當今,全球有37個國家實施凈計量電價制度,其中包括加拿大、美國、以及丹麥、英國和意大利。2012年,巴西、智利等國開始實施凈計量電價政策。
綠色電力價格制度(Green Power)在全球許多國家內制定實行,其價格形成機制是由政府制定可再生能源產品的價格,包括可再生能源電能、熱能以及交通運輸燃料等,由消費者按照規定價格自愿認購。其中美國、德國、意大利以及荷蘭等是實行此種制度的典型國家。除消費者個人和企業自愿綠色購買之外,一些國家政府同樣要求公用事業或電力供應商強制使用綠色電源產品,以支持、促進本國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應用的快速發展。
二、項目案例
(一)光伏發電項目
(圖片來源:網絡)
1.阿爾及利亞23.3萬千瓦光伏電站EPC項目
2013年9月,英利與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組成聯合體與成功中標阿爾及利亞23.3萬千瓦的電站項目。
2013年12月11日,聯營體三方代表在阿爾及利亞國家電力與燃氣公司SONELGAZ總部與阿爾及利亞南部電網和新能源建設公司成功簽訂了阿爾及利亞23.3萬千瓦光伏地面電站項目合同。
截止目前,23.3萬千瓦電站項目已完成所有發貨,且其中5.3萬千瓦電站已并網發電,預計全部項目將于2016年年底前并網。
項目施工中加大外籍勞務招募力度,利用當地有資源的勞務公司進行招聘,在拉動當地就業、輻射產業鏈上下游共同發展等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據悉,該項目有600多名中方人員來阿參加建設,施工高峰期有2000多名當地雇員,其中800多名馬里難民。組織12批次阿爾及利亞業主、技術人員共計百余人到中國學習培訓光伏電站建設技術、運行維護管理等,已充分掌握建設、運行、維護能力的受過培訓的人員,將為阿爾及利亞光伏電站儲備大量技術人才。
2.阿爾及利亞SKTM光伏項目
阿爾及利亞SKTM光伏項目,總裝機規模23.3萬千瓦,業主為阿爾及利亞電力和新能源公司(SKTM)。項目于2014年1月開工,2015年5月陸續并網發電。該項目是中國電建在目前海外承接的最大光伏發電EPC項目。
3.巴基斯坦10萬千瓦大型太陽能光伏電站
巴基斯坦10萬千瓦大型太陽能光伏電站業主為振發集團,是巴基斯坦第一座裝機容量達10萬千瓦的大型太陽能光伏電站。這座巴國最大的太陽能電站由中國企業承建,僅用短短10個月就讓這座世界罕見的大規模太陽能光伏發電站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地完成,每天向附近的旁遮普省提供清潔電源50萬度,有效緩解了當地電力緊缺狀況,也為“中巴經濟走廊”的先期建設提供了示范工程。
4.巴基斯坦9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
中興能源巴基斯坦9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是中巴經濟走廊能源合作14個優先實施的項目之—。項目位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巴哈瓦爾布爾市真納光伏產業園,占地面積4500英畝,總規模為90萬千瓦。2015年4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巴基斯坦總理納瓦茲謝里夫共同啟動項目開工儀式。項目啟動后90天完成了5萬千瓦并網發電。2016年6月8日,完成—期30萬千瓦并網發電,成為中巴經濟走廊首個完成融資、首個建成并網發電的能源項目。
(二)風電項目
(圖片來源:網絡)
1.埃塞俄比亞阿達瑪風電項目
埃塞俄比亞阿達瑪風電場項目,裝機136臺,總裝機規模20.4萬千瓦。其中一期5.1萬千瓦,2011年6月開工建設,2012年8月竣工;二期15.3萬千瓦,2013年7月開工建設,2016年5月竣工。該項目是首個采用中國資金、標準、技術、設備、運維的國際風電EPC工程。
2.巴基斯坦達沃風電項目
巴基斯坦大沃風電投資項目,總裝機規模4.95萬千瓦。項目于2015年3月開工,2017年4月竣工。該項目是“中巴經濟走廊優先建設項目”清單首批14個項目中第一個完成融資關閉并開工的中方投資項目。
3.巴基斯坦9.9萬千瓦風電項目
巴基斯坦9.9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信德省Jhimpir地區的風資源走廊內,為中巴經濟走廊14個優先實施項目之一。預計年發電量274,782,000度。項目采用BOO形式進行投資開發,總投資額為2.52億美元,由國家開發銀行提供貸款,中國葛洲壩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新疆金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風機。
2014年11月APEC會議期間,李克強總理和謝里夫總理在人民大會堂見證了該項目EPC總包框架協議的簽署;2015年3月實現融資關閉;2015年4月習近平主席和謝里夫總理在伊斯蘭堡見證了本項目簽署貸款儀式。
4.越南平順省富叻風電項目
越南富叻風電項目位于越南平順省,總裝機規模2.4萬千瓦。項目于2015年7月開工,2016年9月完工。項目資金由德國復興銀行對越南政府優惠貸款。該項目為越南國家風電示范項目,也是越南的第一個國營風電項目,也是中國企業在越南建設的第一個風電項目。
(三)太陽能光熱電站項目
圖片來源:網絡
摩洛哥努奧II、III 期太陽能光熱電站
摩洛哥努奧II、III期太陽能光熱電站,總規模35萬千瓦,是中國企業在海外建設的第一個光熱電站。其中II期為槽式光熱電站,總裝機規模20萬千瓦,年運行4750小時。III期為塔式光熱電站,總裝機規模15萬千瓦,年運行4287小時;該項目是世界最大塔式太陽能聚熱電站。
三、 重要新聞報道
國際能源署報告稱中國可再生能源領跑全球
來源: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富煤、缺油、少氣”是中學地理課本上對中國能源條件的經典描述,煤炭在支撐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沉重的環境負擔。近年來,一場能源領域的大變革在華夏大地悄然開啟,中國作為“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的綠色新名片正越擦越亮。
近日,國際能源署發布報告稱,2015年可再生能源首次超過煤炭,成為全球最大新增電能來源。報告認為,可再生能源之所以能迅速發展,主要得益于美國、中國、印度等國政策的強力支持以及太陽能和陸上風力發電成本的大幅下降。去年,全世界平均每天安裝約50萬塊太陽能電池板。
面對新的能源形勢和氣候變化,當前世界各國都在發展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全球能源轉型,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使命。國際可再生能源署數據顯示,去年全球新增的發電裝機總量62%來自于可再生能源。
“在這方面中國正引領全球。”對于中國在可再生能源上取得的成就,國際可再生能源署總干事阿德南·阿明贊不絕口,“中國的風能和水電的新增裝機容量已占到世界一半以上,太陽能新增裝機占到世界的三分之一。與此同時,去年可再生能源獲得了高達3300億美元的國際投資,而中國獨占了三分之一”。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取得飛躍式發展,光伏、風電、水電裝機均穩居世界第一,成長為世界節能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不僅為我國節能減排、經濟增長作出了突出貢獻,也對全球能源變革產生了重大影響。國際能源署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占全球可再生能源增量的40%,每小時就有2臺風力發電機安裝到位。
的確,可再生能源跨越式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能源領域最耀眼的亮點。根據國家能源局統計,“十二五”期間,我國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分別增長1.4倍、4倍和168倍,直接帶動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了2.6個百分點。
具體來看,光伏發電無疑是可再生能源行業中發展最快的。數據顯示,早在2015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達4318萬千瓦,超越德國,成為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今年上半年,我國光伏新增并網裝機量更超過2000萬千瓦。
風電方面,我國早在2010年底,風電累計裝機便達到4182.7萬千瓦,首次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2015年,全國風電產業繼續保持強勁增長勢頭,全年風電新增裝機容量3297萬千瓦,新增裝機容量再創歷史新高,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29億千瓦,這一數值也占到全球風電裝機容量的四分之一。
水電產業也獲得重大突破。早在2014年,我國水電裝機容量便歷史性地突破3億千瓦,水電發電量更是歷史性地突破1萬億千瓦時,穩居世界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被認為是未來可再生能源體系中的支柱能源的光熱發電,也在我國快速起步。國家能源局今年9月確定了首批20個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總計裝機容量134.9萬千瓦,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明確了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示范電價為每千瓦時1.15元。在政策利好下,我國光熱項目密集開工,產業集群逐步形成。
我國國家政策的強力支持是可再生能源增長背后的關鍵驅動因素。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國家在體制上給予了充分保障,如國家能源局專門成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國家也專門成立了新能源發展中心。同時,國家還出臺了眾多相關法律和政策,包括總量目標、強制上網、分類補貼、專項資金保障等制度,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消納。
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帶來了良好的環境效益和民生效益。據環保部部長陳吉寧透露,2015年全國空氣質量總體趨好,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4.1%。
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比分別下降3.1%、3.6%、5.8%、10.9%,“十二五”減排目標超額完成。
民生方面,光伏發電正成為我國扶貧攻堅的重要力量。今年10月,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下達了第一批總規模516萬千瓦光伏扶貧項目,共涉及河北、山西、遼寧、吉林、安徽、江西等14個省份約2萬個貧困村,可為約5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戶每年每戶增收不低于3000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未來我國可再生能源還將繼續趕超跨越并引領世界。2016年初,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15%,2030年達到20%,“十三五”期間新增投資約2.3萬億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電開發利用目標3.8億千瓦,太陽能發電1.6億千瓦,風力發電2.5億千瓦。
“加快推動能源轉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今后的關鍵是如何落實。”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凡榮告訴記者,能源革命的本質是推動主體能源更替和能源生產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既是我國推動綠色經濟發展的新動力,落實能源革命的核心內容,也是我國減排、落實《巴黎協定》的必然要求。“中國將加快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使可再生能源在推動能源革命中發揮引領作用。”李凡榮說。
第五屆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在敦煌召開
來源:人民網
2017年7月,由國家能源局和美國能源部主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國家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等協辦,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酒泉市政府、敦煌市政府承辦的第五屆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在敦煌召開。來自中美兩國政府部門、新能源和電網企業、金融機構、研究機構、行業協會的代表圍繞可再生能源融資、風光電站優化設計與開發、先進微電網、分布式發電和智慧能源技術應用、電力市場改革等方面做了交流,總結了合作進展并提出了繼續深化合作的重點領域。
可再生能源已成為中美兩國能源重要發展方向,在數十年內仍將是兩國能源增長的支柱力量,具有十分廣闊的發展前景。現階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任務包括解決大規模并網運行問題、推廣分布式能源等,需要大力推進微電網、能源互聯網等技術創新和應用。兩國產業界認為,雙方今后可在先進風光電站示范工程,微電網設計、控制技術和行業標準,質量管控、測試和認證標準,可再生能源融資創新等方面加強交流和合作,促進雙方產業共贏發展。
據悉,2009年11月,國家能源局和美國能源部簽署《關于建立中美可再生能源伙伴關系的合作備忘錄》,該備忘錄規定要通過舉辦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為兩國產業搭建有效的溝通合作平臺。自2010年第一屆論壇舉辦以來,雙方務實合作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成果,已成為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的重要平臺。
運用五大理念破解可再生能源發展難題
來源:人民網
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對能源結構的優化調整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是,隨之出現了可再生能源利用不充分、政策依賴、環境影響、電網適應性不強等問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是我國“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能源工作的基本遵循。深入領會五大發展理念精髓并靈活運用,將有助于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一系列問題。
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主要問題
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不均衡,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匹配。水電資源集中分布在西南地區,西北、華北、東北“三北”地區風資源、光照資源豐富,但用電負荷低。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較少、稟賦較差。因此,“三北”地區棄風、棄光問題嚴重,且呈進一步惡化趨勢。同時,西南地區“棄水”現象有所加劇。據統計,2016年棄水、棄風、棄光電量約1100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巨大的浪費。
目前,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各省火電上網標桿電價,如果沒有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則項目的財務評價不可行。因此,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依賴于補貼政策。需要進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擺脫政策依賴。
風電、光伏發電是不可調節的。由于技術、管理等方面原因,區域電網中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比例過高的情況下,電網適應性不強,調控能力不夠,影響了風電、光伏發電的規模化發展。
此外,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對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水電項目對流域生態的影響;風電項目對水土保持和植被的影響;光伏組件設備生產過程中的“三廢”影響等。
“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是指導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發展理念,同樣適用于引領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推動創新引領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要推動可再生能源持續健康發展,應大力推進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
管理創新方面。政府層面要進一步完善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體制機制,破除現有體制機制中的制約瓶頸。一是落實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補貼政策和保障性收購政策,保障投資方的合理回報;二是實施以行政區劃及發電企業為單位的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配額制度,以調動各級政府和企業發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三是創新管理思路,落實跨區域電力調度,避免“三棄”現象。在企業層面,要創新管理模式,推行建設、生產運營、檢修維護的集約化管理,進一步降低建設、運營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技術創新方面。近年來,我國已逐步從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國向可再生能源技術產業強國邁進。盡管如此,仍然需要繼續加大技術創新的力度。一是風機設備、光伏組件制造企業要加大科研投入,進一步提高設備能量轉換效率,提升發電量,降低發電成本,達到平價上網的目標,使風電、光伏發電擺脫對補貼政策的依賴;二是電網智能化技術有待進一步提升,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提高電網可再生能源電源的比例;三是與可再生能源配套的儲能技術還需取得突破;四是地熱能、海洋能的開發利用有待重大技術突破;五是研究開發氫能等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商業模式創新方面。利用商業模式創新重點解決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問題。太陽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潔能源,發展空間巨大,預計2030年將達到5億千瓦的裝機規模,超過水電、風電的規模。如果只考慮地面集中式開發,則占地面積太大,難以滿足發展需要。要創新商業模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廣泛運用建筑物屋頂、墻面,大規模發展分布式光伏。
促進協調發展
堅持協調發展重在解決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不平衡源于資源分布的不平衡,源于客觀條件的制約。我國西南地區水能資源豐富,因此水電比較集中。“三北”地區風能、光照資源豐富,因此風電、光伏發電比較多。中東部地區水能資源貧乏,風能、光照資源較差,因此,可再生能源開發較少。與此相反,中東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好于西南和“三北”地區,對能源的需求也高于西南和“三北”地區。
要協調解決上述問題,一是要解決好跨區域電力調度的相關問題,包括特高壓輸電通道問題、區域間的利益協調問題等;二是對中東部風電、光伏發電開發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如上網標桿電價高于“三北”地區,以支持中東部地區的可再生能源發展;三是大力發展儲能技術,解決“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不可調度的問題,同時,可以利用高能蓄電池把“三北”地區的可再生能源運往內地。
秉承綠色發展理念
堅持綠色發展就是要保護好生態環境。可再生能源項目是節能減排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項目,但是,如果不給予足夠重視,也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首先,水電項目,特別是大型水電項目,庫區淹沒面積大,對庫區生態環境、地質穩定有一定影響,因此,要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
其次,中部地區的風電項目一般位于山脊,項目開發會破壞植被,要做好植被恢復及水土保持工作。對于自然保護區、珍稀動物保護區應避免水電、風電項目開發。再次,光伏組件的生產過程要重視“三廢”處理,避免環境污染。
最后,要未雨綢繆,研究解決到期報廢的風機葉片和光伏組件的無害化處理問題。
開放發展帶動“引進來”“走出去”
堅持開放發展就是要解決內外聯動問題,“引進來”,“走出去”。雖然,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世界第一,但是,風電、光伏發電的技術在某些環節還落后于發達國家。
首先,要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例如,三峽集團公司通過收購德國海上風電項目,引進海上風電大規模成片開發技術;中國建材集團公司通過收購德國企業,引進CIGS薄膜太陽能電池制造技術。
其次,輸出產能。我國水電、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從工程總承包到設備、運營管理全產業鏈輸出。在“一帶一路”倡議的引領下,我國可再生能源的開放發展將會不斷取得新進展。
實現共享發展
堅持共享發展就是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由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就是要改善能源結構,減少化石能源消耗,為子孫后代留下能源資源,為全體人民留下碧水藍天。在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運營時更多地兼顧當地人民群眾的利益,在精準扶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工作中起到積極推動作用。如水電開發移民安置,讓老百姓從深山中搬遷出來,大大改善了居住條件和生活方式;風電項目開發給當地農民修通了上山的道路;光伏發電利用荒山荒坡,給當地農民租金,雇用當地農民給光伏電場除草、清潔光伏板,增加當地農民收入。在多數情況下,可再生能源項目位于經濟落后的山區,開發建設及運營期都會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帶動作用。
可再生能源產業是一個“風光”產業,只要深入學習領會五大發展理念的精神實質,運用五大發展理念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具體問題,就一定能助力我國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持續發展。(作者系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湖北能源集團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黨委書記)
四、相關重要文件
1.《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2005年
2.《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2007年
3.《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
4.《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
(根據國家能源局網站、人民網等相關資料整理)
編輯:陳建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