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市五華區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搬遷重建項目
昆明市五華區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搬遷重建項目選址于昆明市五華區西翥街道大凹村。擬建項目日處理生活垃圾2250噸,年處理生活垃圾81.125萬噸,項目服務范圍為五華區及周邊。本項目主要由生產及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內容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貯存、焚燒系統、煙氣處理系統、垃圾熱能利用系統等。擬采用3臺日處理能力為750噸的機械爐排爐焚燒爐,工程擬安裝三臺爐中溫中壓鍋爐以及配套安裝2臺25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設備年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發電量9600萬kWh。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有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沖洗水、鍋爐產生的濃水、除鹽裝置產生的濃水和反沖洗水、生活污水;廢氣主要為垃圾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氟化氫、重金屬、顆粒物、二噁英類等大氣污染物的煙氣,以及垃圾儲運系統、滲濾液處理站等產生的惡臭。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
項目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垃圾焚燒系統產生的煙氣,垃圾儲運系統、滲濾液處理站等產生的惡臭,以及飛灰固化車間產生的無組織粉塵。產生的有組織廢氣污染物有:SO2、NOx、煙塵、HCl、CO、重金屬、二噁英類等。無組織排放的廢氣有NH3、H2S、甲硫醇等。
2、廢水
①地表水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是垃圾滲濾液、車輛及地面沖洗廢水、鍋爐產生的濃水、除鹽裝置產生的濃水和反沖洗水,以及職工生活污水等。此外,在循環冷卻水系統會產生大量的循環冷卻水排污水,在廢水處理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濃縮液。
②地下水
根據工程分析,擬建項目可能對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徑主要有:堆放于垃圾貯坑、滲濾液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等處的廢水防滲設施出現故障,廢水可能會滲透到地下而對地下水造成污染。據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項目區域內,需要重點防滲的區域包括:垃圾池、卸料平臺、滲濾液處理站、飛灰固化車間、氨罐區、點火油庫等。
3、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為發電機組、冷卻塔、泵類及其它配套設施,噪聲源強在75-100dB(A)之間。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焚燒爐爐渣、飛灰、污水處理站污泥、廢布袋、廢機油、廢金屬,以及生活垃圾等。
5、環境風險
項目運營期存在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煙氣處理系統事故排放、氨水儲罐泄露、惡臭泄露以及垃圾滲濾液的滲漏等幾個方面。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環境空氣
項目對焚燒爐產生煙氣收集后經過余熱鍋爐并入煙氣凈化系統,煙氣凈化采用“SNCR(爐內)+半干法脫酸+干法脫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塵”的處理工藝,并采用“3T+E”焚燒工藝,經凈化達標后廢氣通過120m高三筒集束式排氣筒排入大氣。。
(2)水環境
項目廠區內排水系統設計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體制。生產廢水中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沖洗廢水以及生活污水進入項目滲濾液處理站,采用“預處理+厭氧UASB+MBR+納濾/反滲透”處理工藝處理后濃水回用于石灰石制漿和回噴垃圾倉,再生水回用于循環冷卻水池作為補充水。為防止項目對區域內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對于項目區域內重點防滲區,本項目要求采取防滲措施后,區域內防滲等級不大于1.0×10-12cm/s;對于一般防滲區,鑒于廠區天然基礎層的滲透系數大于1.0×10-7cm/s,因此應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構筑防滲層,防滲層的厚度應相當于滲透系數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層的防滲性能。項目循環系統的排放的清凈下水部分回用,部分經清凈下水排放口外排廠外管網,最終進入大營河。
(3)噪聲
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置,加強廠區綠化,減少噪聲對外界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爐渣,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經固化后進行檢測,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要求后,可以進入西郊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置。(5)環境風險針對存在的環境風險,項目采取了一系列的風險防范措施、風險發生后須采取的救援措施、并針對可能發生的風險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通過一系列措施的實施,可將本項目環境風險發生的概率降到最低,發生風險事故也能立即進行救援,以保障項目周邊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環境。
公眾參與情況:
本項目為遷建項目環評,故采用了針對團體和個人發放調查問卷、敏感點信息公示、網站信息公示以及敏感點召開座談會的方式進行了公眾參與調查工作。其中,共計發放個人調查表59份,回收59份,回收率為100%。個人中56人明確表示同意項目建設,3人表示反對項目建設。后經現場回訪溝通后,持反對意見的受調查者仍然翻地項目建設。共計發放團體調查表7份,回收7份,回收率為100%。團體調查中7家受調查團體均明確表示支持本項目的建設。項目在敏感點公示和網站一次、二次公示期間,均未收到針對本項目建設的反對意見。
(二)怒江州六庫至蘭坪公路工程
擬改擴建公路主線總長130.247km,均按二級公路技術標準建設,設計速度40~60km/h,路基寬度8.5m~12.0m;連接線長6.368km,三級公路技術標準,設計速度40km/h,路基寬度8.5m。全線共設置橋梁21466m/151座,涵洞(通道)454道。全線共布置隧道13938m/9座。工程總占地681.60hm2,挖方1421.41萬m3,回填方634.32萬m3,棄方789.16萬m3。工程計劃于2018年1月開工,2020年12月完工。
項目主要環境影響:
(1)地表水影響:施工場地生產廢水、混凝土拌和場含SS的堿性廢水等直接排放,將會導致水體的泥沙、石油類等污染物含量增加。項目建成營運后,路、橋面污染物隨路面徑流進入附近水體造成污染,總體上影響輕微。項目服務設施污水產生量為193.7t/d。
(2)地下水環境:隧道施工期影響半徑為230~712m,隧道施工最大涌水量為1216~46116m3/d;筆鋒山隧道進出口附近均有溫泉出露,兩處溫泉均未開發利用,在隧道開挖過程中,可能導致兩處溫泉出現水量減少甚至斷流;公路施工過程中可能對沿線部分居民取水點產生影響。運營期公路沿線服務設施總體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3)環境空氣:施工期主要問題是TSP污染;營運期NO2日均濃度、高峰小時濃度在10m外均滿足評價標準;隧道口外村莊環境空氣質量受影響輕微。
(4)聲環境:施工期晝間多種施工機械同時作業,噪聲在距源70m以外可符合標準要求;夜間在300m以外可符合標準要求;營運近期敏感點均達標,中期和遠期不超標的敏感點分別為77處和74處。
(5)生態影響:公路占用自然植被以次生性的干熱灌叢為主,區域植被類型組成及分布格局不會因本公路建設發生改變;公路建設對區域植物物種多樣性的影響較??;工程未占用國家級生態公益林;公路建設不會降低區域野生動物的物種多樣性;工程建設主要對保護動物造成驚擾,而猛禽類在沿線廣泛分布,基本不受擬建項目影響;擬建項目工程占地以林地為主,工程永久和臨時占地不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工程沿線涉及占用國家II級保護植物云南榧木2株、紅椿2株。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生態影響:建議對工程占用保護植物進行就近移栽保護;對于公路占用省級生態公益林路段建議路段優化;對水土保持方案擬設的棄渣場進行優化。
(2)水環境:項目服務區采用二級接觸氧化法污水處理設備進行污水處理,出水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排放標準;隧道管理所和養護工區采用地埋式改進型化糞池進行污水處理,出水用于綠化灌溉,不外排;全線跨水橋梁兩側設置加強型防撞墩;跨越金坪河水體的4座橋梁各設置事故沉淀池1座;保護區進出路段設置警示標志;公路起點臨怒江一側增設護欄及防撞墩。
(3)聲環境:距離公路較近的幾處敏感點中遠期存在輕微超標的可能,對于中期超標且產生嚴重影響的敏感點,采取設置限速標志和安裝雙層窗,并對遠期可能超標的敏感點加強跟蹤監測;路中心線兩側10m范圍內臨路第一排不宜規劃未采取降噪措施的居民區、學校、醫院等聲敏感建筑;
(4)環境空氣:拌和站應選在空曠地帶,并隨時灑水防止揚塵;粉狀材料應罐裝或袋裝,運至拌和站應盡快與粘土混合,減少堆放時間;堆放時應采取防風防雨措施;運輸禁止超載,裝料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板,并加蓋篷布。
(5)地下水:筆鋒山隧道和鳳凰隧道下一步需做水文地質勘察工作;預留專項資金用于沿線居民生活用水受工程影響的補償。
(6)固體廢物:施工期在施工營場地建立臨時堆放點并定期清除垃圾,棄渣運至棄渣場棄置;營運期采取對生活垃圾的分類化管理,并定期運至集鎮的垃圾處理站進行處理。
公眾參與情況:擬改擴建公路沿線事業單位、政府機構、普通居民、受影響居民都積極擁護本項目的建設,并要求盡快開工建設。被調查人員全部都認為本項目有利于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數被調查者同意本項目的建設征用部分土地、拆遷部分住房,并有條件服從安置,部分被調查者對征地拆遷政策不了解,希望有關部門加強宣傳。大部分被調查者認為本項目的建設對自己影響較大的環境因素主要是噪聲和灰塵、揚塵的問題,提出以公路降噪、及灑水除塵的措施來減輕影響。
昆明市五華區垃圾焚燒發電廠異地搬遷重建項目選址于昆明市五華區西翥街道大凹村。擬建項目日處理生活垃圾2250噸,年處理生活垃圾81.125萬噸,項目服務范圍為五華區及周邊。本項目主要由生產及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內容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貯存、焚燒系統、煙氣處理系統、垃圾熱能利用系統等。擬采用3臺日處理能力為750噸的機械爐排爐焚燒爐,工程擬安裝三臺爐中溫中壓鍋爐以及配套安裝2臺25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設備年運行時間≥8000小時,年發電量9600萬kWh。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有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沖洗水、鍋爐產生的濃水、除鹽裝置產生的濃水和反沖洗水、生活污水;廢氣主要為垃圾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氟化氫、重金屬、顆粒物、二噁英類等大氣污染物的煙氣,以及垃圾儲運系統、滲濾液處理站等產生的惡臭。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
項目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氣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垃圾焚燒系統產生的煙氣,垃圾儲運系統、滲濾液處理站等產生的惡臭,以及飛灰固化車間產生的無組織粉塵。產生的有組織廢氣污染物有:SO2、NOx、煙塵、HCl、CO、重金屬、二噁英類等。無組織排放的廢氣有NH3、H2S、甲硫醇等。
2、廢水
①地表水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是垃圾滲濾液、車輛及地面沖洗廢水、鍋爐產生的濃水、除鹽裝置產生的濃水和反沖洗水,以及職工生活污水等。此外,在循環冷卻水系統會產生大量的循環冷卻水排污水,在廢水處理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濃縮液。
②地下水
根據工程分析,擬建項目可能對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徑主要有:堆放于垃圾貯坑、滲濾液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等處的廢水防滲設施出現故障,廢水可能會滲透到地下而對地下水造成污染。據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項目區域內,需要重點防滲的區域包括:垃圾池、卸料平臺、滲濾液處理站、飛灰固化車間、氨罐區、點火油庫等。
3、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為發電機組、冷卻塔、泵類及其它配套設施,噪聲源強在75-100dB(A)之間。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焚燒爐爐渣、飛灰、污水處理站污泥、廢布袋、廢機油、廢金屬,以及生活垃圾等。
5、環境風險
項目運營期存在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煙氣處理系統事故排放、氨水儲罐泄露、惡臭泄露以及垃圾滲濾液的滲漏等幾個方面。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環境空氣
項目對焚燒爐產生煙氣收集后經過余熱鍋爐并入煙氣凈化系統,煙氣凈化采用“SNCR(爐內)+半干法脫酸+干法脫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塵”的處理工藝,并采用“3T+E”焚燒工藝,經凈化達標后廢氣通過120m高三筒集束式排氣筒排入大氣。。
(2)水環境
項目廠區內排水系統設計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體制。生產廢水中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沖洗廢水以及生活污水進入項目滲濾液處理站,采用“預處理+厭氧UASB+MBR+納濾/反滲透”處理工藝處理后濃水回用于石灰石制漿和回噴垃圾倉,再生水回用于循環冷卻水池作為補充水。為防止項目對區域內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對于項目區域內重點防滲區,本項目要求采取防滲措施后,區域內防滲等級不大于1.0×10-12cm/s;對于一般防滲區,鑒于廠區天然基礎層的滲透系數大于1.0×10-7cm/s,因此應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構筑防滲層,防滲層的厚度應相當于滲透系數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層的防滲性能。項目循環系統的排放的清凈下水部分回用,部分經清凈下水排放口外排廠外管網,最終進入大營河。
(3)噪聲
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置,加強廠區綠化,減少噪聲對外界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爐渣,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經固化后進行檢測,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要求后,可以進入西郊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置。(5)環境風險針對存在的環境風險,項目采取了一系列的風險防范措施、風險發生后須采取的救援措施、并針對可能發生的風險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通過一系列措施的實施,可將本項目環境風險發生的概率降到最低,發生風險事故也能立即進行救援,以保障項目周邊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環境。
公眾參與情況:
本項目為遷建項目環評,故采用了針對團體和個人發放調查問卷、敏感點信息公示、網站信息公示以及敏感點召開座談會的方式進行了公眾參與調查工作。其中,共計發放個人調查表59份,回收59份,回收率為100%。個人中56人明確表示同意項目建設,3人表示反對項目建設。后經現場回訪溝通后,持反對意見的受調查者仍然翻地項目建設。共計發放團體調查表7份,回收7份,回收率為100%。團體調查中7家受調查團體均明確表示支持本項目的建設。項目在敏感點公示和網站一次、二次公示期間,均未收到針對本項目建設的反對意見。
(二)怒江州六庫至蘭坪公路工程
擬改擴建公路主線總長130.247km,均按二級公路技術標準建設,設計速度40~60km/h,路基寬度8.5m~12.0m;連接線長6.368km,三級公路技術標準,設計速度40km/h,路基寬度8.5m。全線共設置橋梁21466m/151座,涵洞(通道)454道。全線共布置隧道13938m/9座。工程總占地681.60hm2,挖方1421.41萬m3,回填方634.32萬m3,棄方789.16萬m3。工程計劃于2018年1月開工,2020年12月完工。
項目主要環境影響:
(1)地表水影響:施工場地生產廢水、混凝土拌和場含SS的堿性廢水等直接排放,將會導致水體的泥沙、石油類等污染物含量增加。項目建成營運后,路、橋面污染物隨路面徑流進入附近水體造成污染,總體上影響輕微。項目服務設施污水產生量為193.7t/d。
(2)地下水環境:隧道施工期影響半徑為230~712m,隧道施工最大涌水量為1216~46116m3/d;筆鋒山隧道進出口附近均有溫泉出露,兩處溫泉均未開發利用,在隧道開挖過程中,可能導致兩處溫泉出現水量減少甚至斷流;公路施工過程中可能對沿線部分居民取水點產生影響。運營期公路沿線服務設施總體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3)環境空氣:施工期主要問題是TSP污染;營運期NO2日均濃度、高峰小時濃度在10m外均滿足評價標準;隧道口外村莊環境空氣質量受影響輕微。
(4)聲環境:施工期晝間多種施工機械同時作業,噪聲在距源70m以外可符合標準要求;夜間在300m以外可符合標準要求;營運近期敏感點均達標,中期和遠期不超標的敏感點分別為77處和74處。
(5)生態影響:公路占用自然植被以次生性的干熱灌叢為主,區域植被類型組成及分布格局不會因本公路建設發生改變;公路建設對區域植物物種多樣性的影響較??;工程未占用國家級生態公益林;公路建設不會降低區域野生動物的物種多樣性;工程建設主要對保護動物造成驚擾,而猛禽類在沿線廣泛分布,基本不受擬建項目影響;擬建項目工程占地以林地為主,工程永久和臨時占地不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工程沿線涉及占用國家II級保護植物云南榧木2株、紅椿2株。
項目預防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生態影響:建議對工程占用保護植物進行就近移栽保護;對于公路占用省級生態公益林路段建議路段優化;對水土保持方案擬設的棄渣場進行優化。
(2)水環境:項目服務區采用二級接觸氧化法污水處理設備進行污水處理,出水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排放標準;隧道管理所和養護工區采用地埋式改進型化糞池進行污水處理,出水用于綠化灌溉,不外排;全線跨水橋梁兩側設置加強型防撞墩;跨越金坪河水體的4座橋梁各設置事故沉淀池1座;保護區進出路段設置警示標志;公路起點臨怒江一側增設護欄及防撞墩。
(3)聲環境:距離公路較近的幾處敏感點中遠期存在輕微超標的可能,對于中期超標且產生嚴重影響的敏感點,采取設置限速標志和安裝雙層窗,并對遠期可能超標的敏感點加強跟蹤監測;路中心線兩側10m范圍內臨路第一排不宜規劃未采取降噪措施的居民區、學校、醫院等聲敏感建筑;
(4)環境空氣:拌和站應選在空曠地帶,并隨時灑水防止揚塵;粉狀材料應罐裝或袋裝,運至拌和站應盡快與粘土混合,減少堆放時間;堆放時應采取防風防雨措施;運輸禁止超載,裝料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板,并加蓋篷布。
(5)地下水:筆鋒山隧道和鳳凰隧道下一步需做水文地質勘察工作;預留專項資金用于沿線居民生活用水受工程影響的補償。
(6)固體廢物:施工期在施工營場地建立臨時堆放點并定期清除垃圾,棄渣運至棄渣場棄置;營運期采取對生活垃圾的分類化管理,并定期運至集鎮的垃圾處理站進行處理。
公眾參與情況:擬改擴建公路沿線事業單位、政府機構、普通居民、受影響居民都積極擁護本項目的建設,并要求盡快開工建設。被調查人員全部都認為本項目有利于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數被調查者同意本項目的建設征用部分土地、拆遷部分住房,并有條件服從安置,部分被調查者對征地拆遷政策不了解,希望有關部門加強宣傳。大部分被調查者認為本項目的建設對自己影響較大的環境因素主要是噪聲和灰塵、揚塵的問題,提出以公路降噪、及灑水除塵的措施來減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