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補貼政策中規(guī)中矩
據筆者了解,北京市是最早出臺2017年地方補貼政策的地區(qū),期間雖經歷了多輪討論,但最后的調整還比較中規(guī)中矩,主要是補貼額度下降。具體來看,純電動小客車每輛補貼從1萬元到2.2萬元不等、燃料電池小客車每輛最高可獲10萬元。
另外,北京市對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備案進行重新核定,2017年以前在北京市完成備案的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需重新核定,原備案信息不再作為享受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單獨號牌配置及市級財政補貼政策的依據。
江蘇省:奇葩規(guī)定與杜絕騙補
補貼標準:根據江蘇省《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工作的通知》,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從0.9萬元/輛到10萬元不等,地方財政給予的補助資金不得超過相應車型中央財政補貼額的50%。
筆者注意到,江蘇省的政策中有一項比較“奇葩”的說明,即:私人消費者僅限于購置新能源乘用車。雖然個人購買新能源客車與專用車的情況極少,但筆者認為也不該就此一刀切。
此外,為了規(guī)范行業(yè)發(fā)展,江蘇省明確了對閑置的車輛和充電設施不予補助。
甘肅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減少
甘肅省規(guī)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含當日)在省內購買的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準調整為:省級財政按照調整后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35%執(zhí)行,市(州)、縣(市、區(qū))財政按照調整后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5%執(zhí)行,省、市、縣補貼比例總和為中央財政補貼的50%。
福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不及預期2017年要大干快上
根據規(guī)定,福州市推廣的新能源非公交汽車,2016年地方補助標準按國家同期標準1:1進行補貼,2017年1月1日起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相應調整。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筆者從福州市政府了解到,福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目標為1000輛,但受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空檔期(上一輪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13-2015年)等因素影響,截至2016年底,福州市共新增推廣應用400輛(均為乘用車輛)左右,與目標差距較大。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福州市出臺了相應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同時,為了確保市新能源汽車的注冊登記量和方便管理,政策中規(guī)定新能源汽車所有權3年內不得向本市外用戶轉移。
山西省:最直接的地方保護?
2017年3月,山西省出臺《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表示從2017年1月1日起,對省公告內車輛生產企業(yè)生產的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實現(xiàn)終端銷售的電動汽車,按照國家同期補貼資金的50%給予省級營銷補助。同時,取消省級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補貼。
山西省的政策中最搶眼的不是補貼減少,而是對外地企業(yè)的排斥,這意味著外地企業(yè)要與當地企業(yè)競爭的話,優(yōu)勢會明顯減弱。
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優(yōu)惠政策多
西安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中提到,將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對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公共服務領域按1∶0.5、非公共服務領域按1∶0.3給予地方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
此外還給予新能源汽車免牌照費、允許新能源汽車在市內公交專用道行駛等優(yōu)惠政策。
據筆者了解,北京市是最早出臺2017年地方補貼政策的地區(qū),期間雖經歷了多輪討論,但最后的調整還比較中規(guī)中矩,主要是補貼額度下降。具體來看,純電動小客車每輛補貼從1萬元到2.2萬元不等、燃料電池小客車每輛最高可獲10萬元。
另外,北京市對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備案進行重新核定,2017年以前在北京市完成備案的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需重新核定,原備案信息不再作為享受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單獨號牌配置及市級財政補貼政策的依據。
江蘇省:奇葩規(guī)定與杜絕騙補
補貼標準:根據江蘇省《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工作的通知》,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從0.9萬元/輛到10萬元不等,地方財政給予的補助資金不得超過相應車型中央財政補貼額的50%。
筆者注意到,江蘇省的政策中有一項比較“奇葩”的說明,即:私人消費者僅限于購置新能源乘用車。雖然個人購買新能源客車與專用車的情況極少,但筆者認為也不該就此一刀切。
此外,為了規(guī)范行業(yè)發(fā)展,江蘇省明確了對閑置的車輛和充電設施不予補助。
甘肅省:新能源汽車補貼減少
甘肅省規(guī)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含當日)在省內購買的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準調整為:省級財政按照調整后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35%執(zhí)行,市(州)、縣(市、區(qū))財政按照調整后的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5%執(zhí)行,省、市、縣補貼比例總和為中央財政補貼的50%。
福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不及預期2017年要大干快上
根據規(guī)定,福州市推廣的新能源非公交汽車,2016年地方補助標準按國家同期標準1:1進行補貼,2017年1月1日起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相應調整。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筆者從福州市政府了解到,福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目標為1000輛,但受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空檔期(上一輪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13-2015年)等因素影響,截至2016年底,福州市共新增推廣應用400輛(均為乘用車輛)左右,與目標差距較大。為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福州市出臺了相應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同時,為了確保市新能源汽車的注冊登記量和方便管理,政策中規(guī)定新能源汽車所有權3年內不得向本市外用戶轉移。
山西省:最直接的地方保護?
2017年3月,山西省出臺《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表示從2017年1月1日起,對省公告內車輛生產企業(yè)生產的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實現(xiàn)終端銷售的電動汽車,按照國家同期補貼資金的50%給予省級營銷補助。同時,取消省級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補貼。
山西省的政策中最搶眼的不是補貼減少,而是對外地企業(yè)的排斥,這意味著外地企業(yè)要與當地企業(yè)競爭的話,優(yōu)勢會明顯減弱。
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優(yōu)惠政策多
西安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中提到,將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對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公共服務領域按1∶0.5、非公共服務領域按1∶0.3給予地方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補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
此外還給予新能源汽車免牌照費、允許新能源汽車在市內公交專用道行駛等優(yōu)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