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縣被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農業部授予“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稱號。
綠色能源縣是指在縣域能源開發利用中,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達到較高比重,能源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生活能源基本實現清潔化和優質化,并通過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資源,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縣域經濟發展。申報綠色能源縣必須達到可再生能源年開發利用總量15萬噸標準煤以上或戶均1噸標準煤以上、現代技術利用可再生能源占農村生活用能比重50%以上,包括小水電、風電、沼氣及生物質氣化和生物質發電、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液體燃料、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通過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可有效開發利用該縣可再生能源資源、農村能源產業服務體系、農村能源建設和管理,為該縣農村居民提供綠色能源、清潔能源,對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起到積極推動作用。(楚雄州大姚縣廣電局 張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