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下達2021年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通知。其中指出:完善能源供儲銷體系,加快淘汰煤炭落后產能,有序釋放優質產能,確保煤炭產量穩定在10億噸左右。切實穩定電力供應,力爭全年投產煤電633萬千瓦、新增新能源裝機1000萬千瓦。加強重點地區重要礦產資源勘察,全面完成礦產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制造業領域高耗能行業、火電行業現役機組、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技術改造。
政策原文如下:
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黨中央明確提出,做好2021年經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系統觀念,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科學精準實施宏觀政策,努力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堅持擴大內需戰略,強化科技戰略支撐,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確保“十四五”開好局,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黨中央提出的總體要求,是自治區做好2021年經濟工作的總體遵循,要全面準確地落實到各項決策部署和實際工作中。
2021年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增長6%左右;城鎮調查失業率6%左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居民收入穩步增長;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糧食產量保持在700億斤以上。實現上述目標,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統籌整體和重點,兼顧當前和長遠,緊密結合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屆十三次全會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緊扣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聚焦落實“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戰略定位,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換動能,堅定不移走符合戰略定位、體現內蒙古特色,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
一、堅持擴大內需,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
把握擴大內需戰略基點,扭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需求側管理,用好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合理引導消費、儲蓄、投資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舉措,全力推動經濟恢復運行在合理區間。
(一)聚焦優化供給結構抓投資。
1.把準方向擴投資。精準對接國家重點投資方向,聚焦補短板、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重點在“兩新一重”、農業農村、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公共衛生、物資儲備、防災減災、民生保障、產業轉型等領域,積極謀劃儲備、開工建設、建成運營一批重大項目,持續擴大制造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
2.做好服務促投資。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啟動項目審批年活動,強化各類要素保障,確保要素跟著項目走,對于不再實施的項目,堅決予以調整,盤活沉淀指標和要素。落實重大項目廳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和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領導”包聯重大項目制度,強化重大項目推進工作專班,全面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
3.多元融資保投資。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一般債、中央預算內投資等國家各類資金,用好“紅黑名單”,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并直達項目。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更好發揮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健全在線平臺向民間資本推薦項目機制,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二)聚焦需求結構升級抓消費。
1.推動線上線下消費融合。支持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線下延伸拓展,加快傳統線下業態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支持實體商業積極探索直播帶貨等新模式,鼓勵創建網紅經濟集聚區。合理增加公共消費,提高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公共服務支出效率。
2.加快培育新型消費。積極發展互聯網健康醫療、在線教育、在線文娛、智能體育等新業態,加快智慧廣電建設,探索發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廳等新零售模式。發展銀發經濟,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的困難,支持智慧健康養老示范企業、示范街道和示范基地建設。
3.加快建設新型消費網絡節點。建設區域消費中心和縣域消費聚集區,積極發展智慧街區、智慧商圈,深化推動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規劃建設便民生活服務圈、城市社區鄰里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性服務網點,加強縣域鄉鎮商貿設施和到村物流站點建設,積極爭取電商進農村示范項目。
(三)聚焦暢通循環渠道抓流通。
1.推進現代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加快呼和浩特新機場、集大原高鐵、集寧至通遼鐵路擴能改造、丹錫高速公路克什克騰至承德(內蒙古段)等項目建設進度,推動包銀高鐵(含巴銀支線)、錫林浩特至太子城快速鐵路、綏滿高速公路(新發至科右中旗段)等項目全面開工,積極推進包頭至西安高鐵、阿拉善左旗機場升級改造等項目前期工作,爭取齊齊哈爾至海拉爾至滿洲里高鐵、包頭機場改擴建等一批項目納入國家規劃,力爭公路建設規模達到1.3萬公里,鐵路建設規模達到1700公里(其中高鐵470公里),建成通用機場9個。
2.完善現代物流體系。推進呼和浩特市等7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建設,爭取包頭航空口岸通過國家驗收、二連浩特航空口岸獲批。持續推進“快遞進村”工程,建制村快遞服務通達率達到75%以上。推動各盟市打造1個“快遞進廠”金牌或銀牌項目。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所在盟市建設國際郵件互換局和快件監管中心。加快農產品骨干物流網絡和冷鏈物流體系建設。
(四)聚焦拓展市場空間抓開放。
1.著力提升開放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努力提高開放合作水平。爭取國家增設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抓緊培育與東部共建的加工貿易產業園區,積極承接勞動密集型外貿產業。大力發展泛口岸經濟,促進通道經濟向落地經濟轉變。推動二連浩特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落地加工試點和滿洲里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全面啟動。拓展中歐班列貨源,推動開行糧食、鉀肥等回程定制班列。
2.切實優化開放環境。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支持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培育本地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建立政銀保企長效合作機制,用好中小外貿企業融資平臺。
3.不斷擴大開放成果。做好各類招商引資活動成果跟蹤服務工作,加快落實自治區與有關單位、企業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爭取一批新項目簽約落地。積極引進產業鏈缺失、升級項目,特別是整體轉移、協同轉移項目。高質量利用國外貸款資金,加快法開署、德促貸款烏梁素海生態治理項目前期工作進度。
二、堅持創新引領,推進綠色特色優勢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堅持依靠創新提升實體經濟發展水平,以“兩個基地”建設為重點,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
(一)加快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實施“科技興蒙”行動,推動“科技興蒙30條”政策落實落地。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專項。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中小企業“雙倍增”行動,爭取高新技術企業突破1200家,支持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繼續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實施國家級高新區“提質進位”和自治區級高新區“促優培育”行動,力爭新增國家級創新平臺1—2家,自治區級15家左右。以創建稀土新材料、乳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3個國家級創新示范區為重點,高質量打造創新資源集聚高地。支持雙創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實施研發投入攻堅行動,加快建立政府科技投入剛性增長機制和企業研發投入激勵機制。構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體系,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完善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政策。構建“一心多點”人才工作新格局,加大對科技創新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力度,落實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落實好攻關任務“揭榜掛帥”等機制,優化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推動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和改進項目資金撥付方式等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二)推進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優化升級。持續抓好創建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工作。制定實施《關于促進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加快能源智慧化和綠色轉型發展,推動扎魯特至青州特高壓配套風電基地、烏蘭察布“源網荷儲一體化”和通遼“火風光儲制研一體化”等項目建設,啟動1—2個智慧電廠改造試點,建成50個煤礦智能化工作面。保護性開發利用稀土資源,充分發揮國家級稀土研發中心作用,推動新技術應用和新產品規模化生產,建設稀土稀有金屬材料產業集群,爭取國家增加我區稀土總量控制指標。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替代方案,加快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建設。
(三)促進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優質高效轉型。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新建高標準農田459萬畝,在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和西遼河平原開展中重度鹽堿地改良試驗示范,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推進生豬穩產保供,繼續實施奶業振興三年行動,深入扶持民族傳統乳制品產業發展,加快飼草產業發展,抓好牛羊特色產業和馬產業發展。實施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提質升級計劃。在做好現有7個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建設的同時,再爭取一批園區納入國家第三批示范名單。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開展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推動內蒙古大學草原家畜種質創新繁育基地和馬鈴薯等優勢作物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深入開展“蒙”字標認證,培育壯大“蒙字號”和區域公用品牌。
(四)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支持傳統工藝裝備進行數字化技術改造提升,在化工、冶金、裝備、建材等行業推進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項目建設。研究制定現代煤化工、鋁產業等特色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推進乳業、煤炭、煤化工領域全國性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加快綠色礦山建設,爭取綠色礦山總數達到500家。
(五)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出臺并落實自治區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三年行動方案,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數字化轉型伙伴和上云用數賦智等行動,加快5G、數據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廣5G應用,實現旗縣(市、區)、重點園區、大型企業5G全覆蓋,力爭建設5G基站1萬個、累計建成2萬個。在信息技術、現代裝備制造、新材料、中醫藥(蒙醫藥)、生物科技等領域,啟動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計劃,實施重大新藥創制行動。科學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推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協調發展。
(六)培育服務業支柱產業。制定服務業集聚區提質增效發展行動方案。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高標準建設包鋼5G智能礦山、通遼蒙藥檢驗檢測平臺等國家試點項目,培育一批自治區“兩業”融合示范項目。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打造“內蒙古服務”標準和品牌,支持具備能力的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牽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求的服務質量標準體系,開展“中國品牌日”內蒙古系列推廣活動。加快智慧旅游景區建設,推進阿拉善盟、鄂爾多斯市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在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開展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推動“內蒙古味道”“內蒙古音樂”“內蒙古影視”與“內蒙古旅游”融合發展。加快發展通用航空產業,推進通用航空在短途運輸、旅游、培訓、制造等領域全方位發展。
三、堅持生態優先,加快推動綠色發展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在高質量發展中推進高水平保護,在高水平保護中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拓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成果,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不斷擴大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成果。
1.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突出抓好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專項整治。繼續深化工業污染源深度治理,推進鋼鐵、電解鋁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強燃煤、機動車污染防治,統籌車、油、路綜合治理。
2.扎實推進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實河(湖)長制,抓好“一湖兩海”及察汗淖爾等重點湖泊治理,制定出臺“十四五”呼倫湖、岱海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實施方案。深入開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鞏固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效。
3.扎實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強化農用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全面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建立分類清單。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推進工業固廢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塑料污染治理和“無廢城市”建設,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
(二)加強生態保護建設。科學開展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創建工作,探索在部分領域開展先行先試。抓緊落實《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內蒙古自治區構筑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規劃(2021—2035)》,推進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大小興安嶺森林生態保育、內蒙古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和修復、森林草原保護5大重點工程建設。嚴格執行基本草原保護制度,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輪牧制度,推進已墾森林草原退耕還林還草和渾善達克規模化林場試點建設,推廣庫布其、毛烏素治沙經驗。加強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持續推進旗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推進西遼河流域量水而行以水定需試點。劃定并嚴守“三區三線”,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做好呼倫貝爾國家公園申報工作。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制度,開展12個盟市和2個計劃單列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加強審計成果運用。
(三)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強和改進能耗“雙控”工作,全力推進節能問題整改,確保完成年度雙控目標任務。強化能耗源頭管控,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等標準,堅決遏制高耗能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新建項目單位產品能耗必須達到國家先進標準。強化價格調節經濟職能,取消高耗能行業優待電價,進一步完善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開展制造業領域高耗能行業、火電行業現役機組、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技術改造。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加快綠色建筑發展。落實國家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全面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和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開展節能量交易,啟動初始用能權分配研究。制定自治區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推動盟市和重點行業開展達峰行動。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進重點領域清潔生產和園區循環化改造,支持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態產品價值(GEP)核算,開展GEP、GDP并行考核前期工作。
四、堅持協調發展,優化城鄉區域發展格局
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強化以城帶鄉促進鄉村振興,構建城鄉融合、區域協同的發展格局。
(一)推動東中西部差異化協調發展。組織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政策,做好鼓勵類企業認定工作。促進東部盟市放大和發揮綠色生態優勢推動高質量發展,以國家推進東北地區西部生態經濟帶建設為契機,支持東部盟市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培育能耗低、排放少、質量效益高的新興產業。爭取赤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推進呼包鄂烏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加快呼包鄂1小時快速鐵路客運圈前期工作,創建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展準格爾—托克托—清水河工業園區產業合作試點。推動烏海市國家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試點、林西縣和烏拉特后旗國家獨立工礦區改造提升工程試點建設。
(二)突出抓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印發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以及“十四五”實施方案。堅持重在保護、要在治理,推進黃河流域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災害“四水同治”。依托重點生態建設工程,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建設沿黃生態帶。統籌岸上岸下協同治理,推進重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實施河道和灘區綜合提升治理工程,加強黃河干支流堤防和防沙控沙工程建設,持續開展河湖“清四亂”行動,重點整治河道內作物種植等“亂占”“亂建”問題。全面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確保各類工業園區污水穩定達標排放,推進城鄉生活污水、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一庫一策”治理尾礦庫。優化黃河流域生產力布局,開展沿黃河流域工業園區(開發區)低碳創建工作。組織召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作區第32次聯席會議。
(三)扎實推進鄉村振興。
1.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提升農房建設質量。深入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牧區改廁、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繼續實施牧區現代化三年行動。持續推進平安鄉村、法治鄉村建設。優化農村牧區創業創新環境,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創新。
2.深化農村牧區改革。全面推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加快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進程。穩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妥善解決土地確權登記遺留問題。加大家庭農牧場、農牧民合作社、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培育力度。推進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擴大農牧業政策性保險覆蓋面,健全農村牧區金融服務體系。
3.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繼續堅持過渡期內“四個不摘”工作要求,保持脫貧攻堅責任、政策、幫扶、監管的連續性、穩定性。加大產業幫扶、就業幫扶力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堅決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接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在自治區深度貧困旗縣中確定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并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在京蒙扶貧協作和中央定點幫扶方面加強對接、深化合作。強化扶貧資金資產管理。
(四)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大環保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社區公共服務、智能化改造等薄弱環節建設。大力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全面開展城鎮居住社區補短板行動,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持續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在試點城市推進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城市歷史文脈傳承、網格化管理等工作。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推進以旗縣(市、區)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滿洲里市和寧城縣示范縣城建設。有力有序推進第一批、第二批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規范特色小鎮清單管理。加快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五、堅持深化改革,增強市場主體活力
深刻認識全面深化改革的階段性新特點新任務,從優化營商環境破局,加強改革舉措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改革和發展深度融合。
(一)切實優化營商環境。深入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內蒙古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內政發〔2020〕9號),抓好營商環境“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扎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好告知承諾制,嚴格清理變相審批,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推進不動產登記、交易、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建立改革創新容錯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出臺實施《內蒙古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拓展“信易貸”應用場景。
(二)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施意見》。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加快推動國家第三批、第四批混改試點取得實質性進展。切實做好測繪和工程建設領域企業資質改革。完成自治區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積極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構建形成覆蓋各類預算支出的標準體系。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優化轄內大中型銀行定位,落實中小銀行資本補充方案,扶持蒙商銀行輕裝上陣,有序推進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改革。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重點推進1—2個增量配電網試點正式運營,完善增量配電網準入和退出機制,實施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改革。
(三)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對不再延續的政策及早采取應對措施,確保平穩有序過渡,繼續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費項目。加強財政直達資金下達使用監管,確保資金直接惠企利民。認真落實穩健貨幣政策精準靈活、合理適度的要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制造業、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的支持力度,深化“保項目、入園區、進企業、下鄉村”專項行動,繼續落實好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政策,促進金融服務更加專業、精準、直達、高效。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加快推動歐晶科技、大中礦業、天和磁材、新華發行等企業上市進程,完善梯次推進企業上市格局,培育合格發債主體,推動自治區特色產品期貨上市。
六、堅持安全發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抓好各種存量風險化解和增量風險防范,出臺并實施筑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的意見。
(一)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1.防范化解財政領域風險。堅持政府帶頭過“緊日子”,繼續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從嚴安排“三公”經費預算。進一步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牢牢兜住基層“三保”底線。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各類結余、沉淀資金應收盡收,重新安排。逐步清理規范過高承諾、過度保障支出政策,建立民生支出清單管理制度,完善新增民生政策事前論證評估機制。規范政府債務管理,強化政府債務限額意識,依法舉借政府債務,認真落實償債責任,嚴控政府債務規模,做好新增債券發行使用工作。
2.維護金融安全。強化信用風險防控,加大不良資產清收處置力度,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跟蹤監測杠桿率較高、盈利能力較弱的行業企業的流動性風險,防止資金鏈斷裂引發連鎖反應。進一步壓實地方人民政府屬地責任、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責任,制定完善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規則,有序推進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化解。
3.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決落實“房住不炒”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舉,鼓勵政策性租賃住房建設,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加快解決房地產遺留問題,爭取2021年底基本解決入住難、回遷難問題。
(二)保障糧食和能源安全。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牢牢守住1.15億畝耕地紅線,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完善能源供儲銷體系,加快淘汰煤炭落后產能,有序釋放優質產能,確保煤炭產量穩定在10億噸左右。切實穩定電力供應,力爭全年投產煤電633萬千瓦、新增新能源裝機1000萬千瓦。加強重點地區重要礦產資源勘察,全面完成礦產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三)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繼續強化“人物同防”,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全面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線,嚴防出現聚集性疫情,嚴防散發病例傳播擴散。切實做好疫苗接種工作。健全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引導生產重要應急物資、應急裝備的民營企業強化日常供應鏈管理,增強生產能力儲備。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啟動“智慧應急”建設,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持續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行動,積極推動進口冷鏈食品追溯體系和藥品智慧監管平臺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完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開展城市治理現代化試點、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示范點和村級議事協商示范點建設,推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改革。解決好群眾信訪問題,集中化解重復信訪和信訪積案。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提升人民生活品質
把發展著眼點、著力點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
1.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穩定和擴大就業規模,確保完成全年就業目標任務。突出抓好高校畢業生、農村牧區勞動力、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深入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行動,實施農牧民工返鄉創業行動計劃,推進京蒙勞務協作常態化、制度化。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
2.規范并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面向重點群體實施專項培訓計劃,積極打造區域特色培訓品牌,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能力和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
3.推進“四位一體”公共就業服務,加強全區集中式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力爭實現公共就業服務全程信息化。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積極防范應對大規模裁員和失業風險。
(二)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穩定居民收入預期。深化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落實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持續加大根治欠薪力度。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開展養老保險擴面專項行動,推進工傷保險建筑業按項目參保、塵肺病重點行業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全面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加快失業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加大基金預警和資金調劑力度,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推動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居民服務“一卡通”建設。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新增困難群體納入保障范圍,推進蘇木鄉鎮政府臨時救助備用金全覆蓋。做好糧油、肉類等重要農畜產品保供穩價工作。
(三)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建立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長效機制,有序推進城鎮學校、公辦學校學位“擴容增量”,構建職業教育類型體系,推動實施高職院校“雙高計劃”,推進國家級和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和一流課程建設。常態化開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扎實推進雙語教學改革,完成國家統編教材推行任務。著力提升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實施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區域醫療救治中心、旗縣級醫院救治能力提升、基層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等重大項目,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推進藥品和耗材集中采購使用工作,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推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推動公共文化數字化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烏蘭牧騎標準化建設,推進長城國家文化公園、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內蒙古音樂廳、大興安嶺自然博物館等項目建設。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強體育公園、足球場地等全民健身設施建設,推進老舊小區增設體育設施,持續深化足球改革,配合籌辦好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實施的第一年,要加快“1+N+X”規劃管理清單內各類規劃編制工作,力爭上半年全部印發實施。要推動自治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盡快啟動,重大政策及早落實落地,確保“十四五”開好頭、起好步,以優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政策原文如下:
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黨中央明確提出,做好2021年經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系統觀念,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科學精準實施宏觀政策,努力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堅持擴大內需戰略,強化科技戰略支撐,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確保“十四五”開好局,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黨中央提出的總體要求,是自治區做好2021年經濟工作的總體遵循,要全面準確地落實到各項決策部署和實際工作中。
2021年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是:地區生產總值增長6%左右;城鎮調查失業率6%左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居民收入穩步增長;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糧食產量保持在700億斤以上。實現上述目標,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統籌整體和重點,兼顧當前和長遠,緊密結合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屆十三次全會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緊扣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聚焦落實“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戰略定位,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換動能,堅定不移走符合戰略定位、體現內蒙古特色,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
一、堅持擴大內需,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
把握擴大內需戰略基點,扭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需求側管理,用好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合理引導消費、儲蓄、投資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舉措,全力推動經濟恢復運行在合理區間。
(一)聚焦優化供給結構抓投資。
1.把準方向擴投資。精準對接國家重點投資方向,聚焦補短板、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重點在“兩新一重”、農業農村、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公共衛生、物資儲備、防災減災、民生保障、產業轉型等領域,積極謀劃儲備、開工建設、建成運營一批重大項目,持續擴大制造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
2.做好服務促投資。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啟動項目審批年活動,強化各類要素保障,確保要素跟著項目走,對于不再實施的項目,堅決予以調整,盤活沉淀指標和要素。落實重大項目廳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和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領導”包聯重大項目制度,強化重大項目推進工作專班,全面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
3.多元融資保投資。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一般債、中央預算內投資等國家各類資金,用好“紅黑名單”,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并直達項目。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更好發揮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健全在線平臺向民間資本推薦項目機制,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二)聚焦需求結構升級抓消費。
1.推動線上線下消費融合。支持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線下延伸拓展,加快傳統線下業態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支持實體商業積極探索直播帶貨等新模式,鼓勵創建網紅經濟集聚區。合理增加公共消費,提高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公共服務支出效率。
2.加快培育新型消費。積極發展互聯網健康醫療、在線教育、在線文娛、智能體育等新業態,加快智慧廣電建設,探索發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廳等新零售模式。發展銀發經濟,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的困難,支持智慧健康養老示范企業、示范街道和示范基地建設。
3.加快建設新型消費網絡節點。建設區域消費中心和縣域消費聚集區,積極發展智慧街區、智慧商圈,深化推動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規劃建設便民生活服務圈、城市社區鄰里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性服務網點,加強縣域鄉鎮商貿設施和到村物流站點建設,積極爭取電商進農村示范項目。
(三)聚焦暢通循環渠道抓流通。
1.推進現代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加快呼和浩特新機場、集大原高鐵、集寧至通遼鐵路擴能改造、丹錫高速公路克什克騰至承德(內蒙古段)等項目建設進度,推動包銀高鐵(含巴銀支線)、錫林浩特至太子城快速鐵路、綏滿高速公路(新發至科右中旗段)等項目全面開工,積極推進包頭至西安高鐵、阿拉善左旗機場升級改造等項目前期工作,爭取齊齊哈爾至海拉爾至滿洲里高鐵、包頭機場改擴建等一批項目納入國家規劃,力爭公路建設規模達到1.3萬公里,鐵路建設規模達到1700公里(其中高鐵470公里),建成通用機場9個。
2.完善現代物流體系。推進呼和浩特市等7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建設,爭取包頭航空口岸通過國家驗收、二連浩特航空口岸獲批。持續推進“快遞進村”工程,建制村快遞服務通達率達到75%以上。推動各盟市打造1個“快遞進廠”金牌或銀牌項目。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所在盟市建設國際郵件互換局和快件監管中心。加快農產品骨干物流網絡和冷鏈物流體系建設。
(四)聚焦拓展市場空間抓開放。
1.著力提升開放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努力提高開放合作水平。爭取國家增設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抓緊培育與東部共建的加工貿易產業園區,積極承接勞動密集型外貿產業。大力發展泛口岸經濟,促進通道經濟向落地經濟轉變。推動二連浩特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落地加工試點和滿洲里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全面啟動。拓展中歐班列貨源,推動開行糧食、鉀肥等回程定制班列。
2.切實優化開放環境。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配套法規、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支持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培育本地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建立政銀保企長效合作機制,用好中小外貿企業融資平臺。
3.不斷擴大開放成果。做好各類招商引資活動成果跟蹤服務工作,加快落實自治區與有關單位、企業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爭取一批新項目簽約落地。積極引進產業鏈缺失、升級項目,特別是整體轉移、協同轉移項目。高質量利用國外貸款資金,加快法開署、德促貸款烏梁素海生態治理項目前期工作進度。
二、堅持創新引領,推進綠色特色優勢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堅持依靠創新提升實體經濟發展水平,以“兩個基地”建設為重點,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
(一)加快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實施“科技興蒙”行動,推動“科技興蒙30條”政策落實落地。加強核心技術攻關,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專項。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中小企業“雙倍增”行動,爭取高新技術企業突破1200家,支持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繼續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實施國家級高新區“提質進位”和自治區級高新區“促優培育”行動,力爭新增國家級創新平臺1—2家,自治區級15家左右。以創建稀土新材料、乳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3個國家級創新示范區為重點,高質量打造創新資源集聚高地。支持雙創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實施研發投入攻堅行動,加快建立政府科技投入剛性增長機制和企業研發投入激勵機制。構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體系,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完善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政策。構建“一心多點”人才工作新格局,加大對科技創新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力度,落實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落實好攻關任務“揭榜掛帥”等機制,優化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推動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和改進項目資金撥付方式等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二)推進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優化升級。持續抓好創建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工作。制定實施《關于促進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加快能源智慧化和綠色轉型發展,推動扎魯特至青州特高壓配套風電基地、烏蘭察布“源網荷儲一體化”和通遼“火風光儲制研一體化”等項目建設,啟動1—2個智慧電廠改造試點,建成50個煤礦智能化工作面。保護性開發利用稀土資源,充分發揮國家級稀土研發中心作用,推動新技術應用和新產品規模化生產,建設稀土稀有金屬材料產業集群,爭取國家增加我區稀土總量控制指標。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替代方案,加快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建設。
(三)促進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優質高效轉型。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新建高標準農田459萬畝,在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和西遼河平原開展中重度鹽堿地改良試驗示范,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推進生豬穩產保供,繼續實施奶業振興三年行動,深入扶持民族傳統乳制品產業發展,加快飼草產業發展,抓好牛羊特色產業和馬產業發展。實施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提質升級計劃。在做好現有7個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區建設的同時,再爭取一批園區納入國家第三批示范名單。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開展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推動內蒙古大學草原家畜種質創新繁育基地和馬鈴薯等優勢作物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深入開展“蒙”字標認證,培育壯大“蒙字號”和區域公用品牌。
(四)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支持傳統工藝裝備進行數字化技術改造提升,在化工、冶金、裝備、建材等行業推進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項目建設。研究制定現代煤化工、鋁產業等特色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推進乳業、煤炭、煤化工領域全國性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加快綠色礦山建設,爭取綠色礦山總數達到500家。
(五)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出臺并落實自治區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三年行動方案,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數字化轉型伙伴和上云用數賦智等行動,加快5G、數據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廣5G應用,實現旗縣(市、區)、重點園區、大型企業5G全覆蓋,力爭建設5G基站1萬個、累計建成2萬個。在信息技術、現代裝備制造、新材料、中醫藥(蒙醫藥)、生物科技等領域,啟動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計劃,實施重大新藥創制行動。科學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推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協調發展。
(六)培育服務業支柱產業。制定服務業集聚區提質增效發展行動方案。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高標準建設包鋼5G智能礦山、通遼蒙藥檢驗檢測平臺等國家試點項目,培育一批自治區“兩業”融合示范項目。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打造“內蒙古服務”標準和品牌,支持具備能力的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牽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求的服務質量標準體系,開展“中國品牌日”內蒙古系列推廣活動。加快智慧旅游景區建設,推進阿拉善盟、鄂爾多斯市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在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市開展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推動“內蒙古味道”“內蒙古音樂”“內蒙古影視”與“內蒙古旅游”融合發展。加快發展通用航空產業,推進通用航空在短途運輸、旅游、培訓、制造等領域全方位發展。
三、堅持生態優先,加快推動綠色發展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在高質量發展中推進高水平保護,在高水平保護中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拓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成果,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不斷擴大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成果。
1.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突出抓好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專項整治。繼續深化工業污染源深度治理,推進鋼鐵、電解鋁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強燃煤、機動車污染防治,統籌車、油、路綜合治理。
2.扎實推進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實河(湖)長制,抓好“一湖兩海”及察汗淖爾等重點湖泊治理,制定出臺“十四五”呼倫湖、岱海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實施方案。深入開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鞏固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效。
3.扎實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強化農用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全面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建立分類清單。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推進工業固廢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塑料污染治理和“無廢城市”建設,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
(二)加強生態保護建設。科學開展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創建工作,探索在部分領域開展先行先試。抓緊落實《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內蒙古自治區構筑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規劃(2021—2035)》,推進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大小興安嶺森林生態保育、內蒙古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和修復、森林草原保護5大重點工程建設。嚴格執行基本草原保護制度,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輪牧制度,推進已墾森林草原退耕還林還草和渾善達克規模化林場試點建設,推廣庫布其、毛烏素治沙經驗。加強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持續推進旗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推進西遼河流域量水而行以水定需試點。劃定并嚴守“三區三線”,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做好呼倫貝爾國家公園申報工作。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制度,開展12個盟市和2個計劃單列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加強審計成果運用。
(三)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強和改進能耗“雙控”工作,全力推進節能問題整改,確保完成年度雙控目標任務。強化能耗源頭管控,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等標準,堅決遏制高耗能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新建項目單位產品能耗必須達到國家先進標準。強化價格調節經濟職能,取消高耗能行業優待電價,進一步完善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開展制造業領域高耗能行業、火電行業現役機組、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技術改造。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加快綠色建筑發展。落實國家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全面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和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開展節能量交易,啟動初始用能權分配研究。制定自治區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推動盟市和重點行業開展達峰行動。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進重點領域清潔生產和園區循環化改造,支持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態產品價值(GEP)核算,開展GEP、GDP并行考核前期工作。
四、堅持協調發展,優化城鄉區域發展格局
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充分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強化以城帶鄉促進鄉村振興,構建城鄉融合、區域協同的發展格局。
(一)推動東中西部差異化協調發展。組織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政策,做好鼓勵類企業認定工作。促進東部盟市放大和發揮綠色生態優勢推動高質量發展,以國家推進東北地區西部生態經濟帶建設為契機,支持東部盟市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培育能耗低、排放少、質量效益高的新興產業。爭取赤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推進呼包鄂烏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一體化,加快呼包鄂1小時快速鐵路客運圈前期工作,創建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展準格爾—托克托—清水河工業園區產業合作試點。推動烏海市國家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試點、林西縣和烏拉特后旗國家獨立工礦區改造提升工程試點建設。
(二)突出抓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印發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以及“十四五”實施方案。堅持重在保護、要在治理,推進黃河流域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災害“四水同治”。依托重點生態建設工程,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建設沿黃生態帶。統籌岸上岸下協同治理,推進重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實施河道和灘區綜合提升治理工程,加強黃河干支流堤防和防沙控沙工程建設,持續開展河湖“清四亂”行動,重點整治河道內作物種植等“亂占”“亂建”問題。全面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確保各類工業園區污水穩定達標排放,推進城鄉生活污水、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一庫一策”治理尾礦庫。優化黃河流域生產力布局,開展沿黃河流域工業園區(開發區)低碳創建工作。組織召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作區第32次聯席會議。
(三)扎實推進鄉村振興。
1.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提升農房建設質量。深入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牧區改廁、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繼續實施牧區現代化三年行動。持續推進平安鄉村、法治鄉村建設。優化農村牧區創業創新環境,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創新。
2.深化農村牧區改革。全面推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加快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進程。穩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妥善解決土地確權登記遺留問題。加大家庭農牧場、農牧民合作社、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培育力度。推進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擴大農牧業政策性保險覆蓋面,健全農村牧區金融服務體系。
3.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繼續堅持過渡期內“四個不摘”工作要求,保持脫貧攻堅責任、政策、幫扶、監管的連續性、穩定性。加大產業幫扶、就業幫扶力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堅決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接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在自治區深度貧困旗縣中確定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并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在京蒙扶貧協作和中央定點幫扶方面加強對接、深化合作。強化扶貧資金資產管理。
(四)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大環保設施、市政基礎設施、社區公共服務、智能化改造等薄弱環節建設。大力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全面開展城鎮居住社區補短板行動,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持續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在試點城市推進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城市歷史文脈傳承、網格化管理等工作。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推進以旗縣(市、區)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快滿洲里市和寧城縣示范縣城建設。有力有序推進第一批、第二批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規范特色小鎮清單管理。加快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五、堅持深化改革,增強市場主體活力
深刻認識全面深化改革的階段性新特點新任務,從優化營商環境破局,加強改革舉措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改革和發展深度融合。
(一)切實優化營商環境。深入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內蒙古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內政發〔2020〕9號),抓好營商環境“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扎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好告知承諾制,嚴格清理變相審批,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推進不動產登記、交易、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建立改革創新容錯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出臺實施《內蒙古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拓展“信易貸”應用場景。
(二)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施意見》。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加快推動國家第三批、第四批混改試點取得實質性進展。切實做好測繪和工程建設領域企業資質改革。完成自治區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改革。積極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構建形成覆蓋各類預算支出的標準體系。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優化轄內大中型銀行定位,落實中小銀行資本補充方案,扶持蒙商銀行輕裝上陣,有序推進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改革。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重點推進1—2個增量配電網試點正式運營,完善增量配電網準入和退出機制,實施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改革。
(三)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對不再延續的政策及早采取應對措施,確保平穩有序過渡,繼續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費項目。加強財政直達資金下達使用監管,確保資金直接惠企利民。認真落實穩健貨幣政策精準靈活、合理適度的要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制造業、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的支持力度,深化“保項目、入園區、進企業、下鄉村”專項行動,繼續落實好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政策,促進金融服務更加專業、精準、直達、高效。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加快推動歐晶科技、大中礦業、天和磁材、新華發行等企業上市進程,完善梯次推進企業上市格局,培育合格發債主體,推動自治區特色產品期貨上市。
六、堅持安全發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抓好各種存量風險化解和增量風險防范,出臺并實施筑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的意見。
(一)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1.防范化解財政領域風險。堅持政府帶頭過“緊日子”,繼續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從嚴安排“三公”經費預算。進一步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牢牢兜住基層“三保”底線。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各類結余、沉淀資金應收盡收,重新安排。逐步清理規范過高承諾、過度保障支出政策,建立民生支出清單管理制度,完善新增民生政策事前論證評估機制。規范政府債務管理,強化政府債務限額意識,依法舉借政府債務,認真落實償債責任,嚴控政府債務規模,做好新增債券發行使用工作。
2.維護金融安全。強化信用風險防控,加大不良資產清收處置力度,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跟蹤監測杠桿率較高、盈利能力較弱的行業企業的流動性風險,防止資金鏈斷裂引發連鎖反應。進一步壓實地方人民政府屬地責任、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責任,制定完善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規則,有序推進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化解。
3.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決落實“房住不炒”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舉,鼓勵政策性租賃住房建設,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加快解決房地產遺留問題,爭取2021年底基本解決入住難、回遷難問題。
(二)保障糧食和能源安全。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牢牢守住1.15億畝耕地紅線,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完善能源供儲銷體系,加快淘汰煤炭落后產能,有序釋放優質產能,確保煤炭產量穩定在10億噸左右。切實穩定電力供應,力爭全年投產煤電633萬千瓦、新增新能源裝機1000萬千瓦。加強重點地區重要礦產資源勘察,全面完成礦產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三)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繼續強化“人物同防”,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全面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線,嚴防出現聚集性疫情,嚴防散發病例傳播擴散。切實做好疫苗接種工作。健全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引導生產重要應急物資、應急裝備的民營企業強化日常供應鏈管理,增強生產能力儲備。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啟動“智慧應急”建設,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持續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行動,積極推動進口冷鏈食品追溯體系和藥品智慧監管平臺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完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開展城市治理現代化試點、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示范點和村級議事協商示范點建設,推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改革。解決好群眾信訪問題,集中化解重復信訪和信訪積案。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提升人民生活品質
把發展著眼點、著力點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
1.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穩定和擴大就業規模,確保完成全年就業目標任務。突出抓好高校畢業生、農村牧區勞動力、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深入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行動,實施農牧民工返鄉創業行動計劃,推進京蒙勞務協作常態化、制度化。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
2.規范并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面向重點群體實施專項培訓計劃,積極打造區域特色培訓品牌,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能力和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
3.推進“四位一體”公共就業服務,加強全區集中式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力爭實現公共就業服務全程信息化。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積極防范應對大規模裁員和失業風險。
(二)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穩定居民收入預期。深化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落實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持續加大根治欠薪力度。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開展養老保險擴面專項行動,推進工傷保險建筑業按項目參保、塵肺病重點行業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全面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加快失業保險自治區級統籌。加大基金預警和資金調劑力度,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推動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居民服務“一卡通”建設。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新增困難群體納入保障范圍,推進蘇木鄉鎮政府臨時救助備用金全覆蓋。做好糧油、肉類等重要農畜產品保供穩價工作。
(三)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建立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長效機制,有序推進城鎮學校、公辦學校學位“擴容增量”,構建職業教育類型體系,推動實施高職院校“雙高計劃”,推進國家級和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和一流課程建設。常態化開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扎實推進雙語教學改革,完成國家統編教材推行任務。著力提升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實施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區域醫療救治中心、旗縣級醫院救治能力提升、基層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等重大項目,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推進藥品和耗材集中采購使用工作,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推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推動公共文化數字化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烏蘭牧騎標準化建設,推進長城國家文化公園、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內蒙古音樂廳、大興安嶺自然博物館等項目建設。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強體育公園、足球場地等全民健身設施建設,推進老舊小區增設體育設施,持續深化足球改革,配合籌辦好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實施的第一年,要加快“1+N+X”規劃管理清單內各類規劃編制工作,力爭上半年全部印發實施。要推動自治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盡快啟動,重大政策及早落實落地,確保“十四五”開好頭、起好步,以優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