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浙江省住建廳等5部門印發《關于加強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著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氫走廊”,有序建設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氫網絡體系。到2025年,全省累計建成加氫站不少于50座。
解讀文件顯示,浙江已建成加氫站22座,居全國第4位,但僅有7座加氫站以試運營方式運轉,其余建成未營業,難以滿足市場用氫需求,“建而難用”和“加氫焦慮”已成為制約我省氫能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
關于加強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市、區)建委(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展改革委(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級各有關單位:
為了加強我省汽車加氫站(以下簡稱加氫站)這一新型燃氣設施的建設運營管理,促進氫能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和《中共浙江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明確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管理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浙編辦函〔2021〕107號)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著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氫走廊”,有序建設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氫網絡體系。到2025年,全省累計建成加氫站不少于50座。各地應強化設施規劃布局,加氫站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健全規劃動態調整機制,確需調整的,應組織開展專項論證,確保項目可實施、能落地。
二、規范建設審批流程。加氫站項目作為特殊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等活動應依法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辦理項目立項、規劃許可、用地審批、施工許可、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
三、加強經營管理。燃氣主管部門要加強加氫站運營管理,除僅供自用外的其他加氫站,均應根據燃氣管理的相關規定申請燃氣經營許可證。
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氫站經營企業應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設備維護、保養、檢驗和檢查,依法定期開展防火巡查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風險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必要時停止運行。加氫站經營企業應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當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并按有關規定報告燃氣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五、加強運營安全監管。各地建設、城管執法、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省編辦《關于明確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管理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職責分工,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加氫站運營安全。
六、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加氫站規劃、建設、運營和安全管理等應當符合國家及省相關規范和標準。省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完善建設和運營相關標準規范。
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政策扶持、強化要素保障,將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地燃氣主管部門應牽頭做好加氫站建設、運營監管工作,定期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建設、城管執法、發展改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省級有關單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關于加強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送審稿)》的政策解讀
一、出臺《實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氫能是全球能源變革的重要方向,加氫站是氫能利用關鍵的基礎設施,對氫能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國家和浙江省高度重視氫能產業,相繼出臺《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浙江省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浙江省加快培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實施方案》等文件,并于2021年9月通過省編辦文件《關于明確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管理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明確省建設廳為加氫站建設、運營主管部門。同年11月份通過省建設廳、省發改委等6部門聯發《浙江省加快培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實施方案》明確由省建設廳制定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辦法。
浙江已建成加氫站22座,居全國第4位,但僅有7座加氫站以試運營方式運轉,其余建成未營業,難以滿足市場用氫需求,“建而難用”和“加氫焦慮”已成為制約我省氫能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
出臺《實施意見》旨在規范指導全省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工作,為厘清各職能部門的監管、審批職責,明確加氫站建設和運營的相關要求。
二、《實施意見》起草的依據
現階段,國家未出臺關于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涉及加氫站的建設管理和經營許可各省市也不相同。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浙江省城鎮燃氣管理辦法》《省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加快培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發改產業〔2021〕388號)《中共浙江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明確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管理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浙編辦函〔2021〕107號)《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 50156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在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中實際需要規范的內容,并借鑒全國各省市的經驗做法,起草了《關于加強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
三、《實施意見》主要內容是什么?
《實施意見》主要內容為明確了的立法目的、加氫站規劃與建設要求、加氫站的經營許可證、加氫站經營企業安全應急管理、運營管理原則以及各部門的工作分工。
四、《實施意見》的解讀機關是哪個部門?
《實施意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解讀。
五、《實施意見》的施行時間是哪時候?
《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10日之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