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2024年迎峰度冬期間浙江省電力供應,促進春節期間可再生能源消納,近日,浙江能源監管辦印發了《關于加強浙江省2024年迎峰度冬期間發電機組并網運行補償和考核的通知》。
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浙江能源監管辦明確了迎峰度冬期間相關考核和補償具體參數。一是加大對機組非停、出力受阻情況的考核,考核系數上調至原標準的2~3倍,確保春節期間穩定供電;二是提高春節期間機組調峰補償標準,負荷率20%以下的深度調峰補償標準由160元/兆瓦時調整為320元/兆瓦時,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三是要求風電場、光伏電站提高功率預測準確性,并鼓勵風電場、光伏電站利用春節低負荷期間開展AGC聯調試驗。
下一步,浙江能源監管辦將加強監管,切實發揮“兩個細則”考核補償激勵機制的作用,引導發電企業加強機組運行管理,促進春節低負荷期間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保供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