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北京市昌平區經信局發布了《關于征集2024年度氫能產業資金支持項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北京昌平區將在11個方向對氫能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扶持,最高達到2000萬元,具體如下:
方向1:支持基礎前沿技術研究。對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承擔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產業專項的,經評審后按照所獲項目支持金額的10%給予資金配套,每個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方向2: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年度研發投入總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經評審后按照上年度研發投入的20%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資金支持,單個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方向3:支持創新型企業培育。對昌平區內對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新獲得國高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氫能企業,分別給予30、30、50萬元的一次性財政資金獎勵。
方向4:支持產業化能力建設。對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在昌平區落地建設生產線的氫能企業,對于固定資產投資額(土地購置費用除外)不低于300萬元的,給予30%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方向5:加大產業空間供給。對于昌平區氫能企業或引進落戶的氫能重點企業、創新企業,自2023年10月1日起,租賃有合法建筑手續或自區屬平臺租賃的生產用房、辦公用房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下的,經評審后給予租賃合同簽訂年度起連續三年內,生產用房、辦公用房分別不超過2元/平米/天、3.5元/平米/天的房租補貼;租賃5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出面積部分按年房租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方向6:支持企業貸款融資。對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貸款總額300萬元(含)以上且按約定用途實際使用于區內項目的氫能領域創新型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貼息利率以實際發生為準,不高于上年度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方向7:支持加氫設施科學布局。對新建加氫站、油氫混合站,按照市級建設補貼的20%給予配套資金支持;對昌平區內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正式投入運營的加氫站,經評審后給予5元/公斤的氫氣運營獎勵。
方向8:支持創新標準編制。對于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公布的標準,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以及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每項分別給予排名起草單位前兩位的企業不高于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資金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支持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方向9:支持高端活動品牌建設。對于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舉辦的具備較高影響力的氫能行業交流活動,按照不高于實際活動經費的50%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單次活動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方向10:支持氫能裝備推廣。對昌平區內企業,自2023年10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間,累計采購區內相關部件裝備產品且實際履約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經評審后給予實際履約金額5%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支持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零部件產品不予重復支持,且申報單位與供應企業應無控股關系)
方向11:支持氫能車輛推廣應用。對昌平區內企業自2022至2023年度完成燃料電池車輛上牌登記、且納入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的,按照國家獎勵資金標準的30%給予資金支持。對自2022至2023年度,滿足平均用氫運行里程條件的輕型車輛(總質量4.5噸以下)、中重型車輛(總質量4.5噸及以上,含客車),按照車輛累計用氫運行里程分別給予0.2萬元/萬公里、0.5萬元/萬公里的運營獎勵,每輛車支持資金分別最高不超過1萬元、3萬元。
關于征集2024年度氫能產業資金支持項目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促進昌平區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局發布了《昌平區促進氫能產業創新發展支持措施實施細則》,并根據細則內容制定了2024年支持氫能發展實施指南,對鼓勵產業創新發展、提供發展要素保障、支持部件整車推廣三大方面的11個重點方向進行支持。現組織開展2024年氫能產業資金申請工作,請各申報單位于2024年11月21日17:00前完成申報,詳見實施指南。附件:2024年支持氫能發展實施指南.docx
北京市昌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