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首次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并著手加大懲罰力度,對污染企業按日連續計罰,罰款將上不封頂。新環保法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悉,我國涉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有30部左右,行政法規有90部左右,還有大量的環保標準。但是有一些規則已經落后于實踐,沒有操作性。因此,本次修改的環保法對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規定,主要包括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公民環保意識;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對霧霾等大氣污染的治理和應對;明確環境監察機構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強制措施;鼓勵和組織環境質量對公眾健康影響的研究;排污費和環境保護稅的銜接;完善區域限批制度;完善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對相關舉報人的保護;擴大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加大環境違法責任等十二個方面。
雖然近年來國家環境立法數量不少,但環境質量越來越差,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違法成本太低。因此,修訂后的環保法,加大懲治力度就成為立法重點之一。
修訂后的環保法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中,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對污染企業罰款上不封頂。
除“按日計罰”外,還將對偽造數據和偷排漏排等行為責任人進行拘留,并且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等權利。
新修訂的環保法還建立了“黑名單”制度,將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并將向社會公布違法者名單。
我國現行環保法1989年開始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12年8月和2013年6月對環保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2013年10月和2014年4月,對環保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共四次審議。
“修訂和完善環境法規,強化違法排污行為處罰額度形成機制。在環境法規中確立處罰額度高于環境修復成本的原則,建立污染排放的環境影響核算和賠償體系,從而大幅提高違法成本,研究取消處罰上限,‘上不封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小康在今年兩會上多次疾呼要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處罰力度,大幅度增加環境違法成本?!?br />
修訂后的環保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完善了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與健康監測及影響評價、跨行政區域聯合防治等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責任,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還就政府、企業公開環境信息與公眾參與、監督環境保護作出了系統規定,法律條文也從原來47條增加到70條,增強了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據悉,我國涉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有30部左右,行政法規有90部左右,還有大量的環保標準。但是有一些規則已經落后于實踐,沒有操作性。因此,本次修改的環保法對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規定,主要包括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公民環保意識;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對霧霾等大氣污染的治理和應對;明確環境監察機構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強制措施;鼓勵和組織環境質量對公眾健康影響的研究;排污費和環境保護稅的銜接;完善區域限批制度;完善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對相關舉報人的保護;擴大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加大環境違法責任等十二個方面。
雖然近年來國家環境立法數量不少,但環境質量越來越差,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違法成本太低。因此,修訂后的環保法,加大懲治力度就成為立法重點之一。
修訂后的環保法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中,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對污染企業罰款上不封頂。
除“按日計罰”外,還將對偽造數據和偷排漏排等行為責任人進行拘留,并且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等權利。
新修訂的環保法還建立了“黑名單”制度,將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并將向社會公布違法者名單。
我國現行環保法1989年開始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12年8月和2013年6月對環保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2013年10月和2014年4月,對環保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共四次審議。
“修訂和完善環境法規,強化違法排污行為處罰額度形成機制。在環境法規中確立處罰額度高于環境修復成本的原則,建立污染排放的環境影響核算和賠償體系,從而大幅提高違法成本,研究取消處罰上限,‘上不封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小康在今年兩會上多次疾呼要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處罰力度,大幅度增加環境違法成本?!?br />
修訂后的環保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完善了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與健康監測及影響評價、跨行政區域聯合防治等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責任,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還就政府、企業公開環境信息與公眾參與、監督環境保護作出了系統規定,法律條文也從原來47條增加到70條,增強了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