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和目的
規范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與管理,對于提高社會對電力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有著重要意義。當前,我國重要電力用戶在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面普遍存在不同程度隱患,相當一部分重要電力用戶甚至尚未配備自備應急電源,同時,很多重要電力用戶對自備應急電源的管理也存在諸多問題。
為規范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與管理,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提高對電網大面積停電次生災害的快速應對能力,原國家電監會于2008年印發《關于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為進一步落實《意見》中的技術要求部分,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委會于2012年底又發布《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GB/Z29328-2012,以下簡稱《規范》),于2013年6月1日起實施。《規范》立足于國內電力系統現狀,依據重要電力用戶自身對供電可靠性的實際需求與應急電源的運行特性,提出了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原則和技術要求,明確了重要電力用戶的范圍和分類,規范了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方式和自備應急電源配置要求,系統地引導重要電力用戶科學合理地配置自備應急電源,以較低的社會綜合成本減少重要電力用戶的斷電損失,對高效發揮供電企業對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二、《規范》的主要內容
(一)什么是重要電力用戶
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某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其中斷供電將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較大環境污染、較大政治影響、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用電單位或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由于其自身特殊的用電特點,重要電力用戶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需求,所關注的是供電連續性,停電將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嚴重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對單次允許的停電時間有嚴格要求。
(二)如何認定重要電力用戶
重要電力用戶的申報和認定工作是在省級政府部門主導下,由相關政府部門組織供電企業和用戶統一開展,采取一次性認定,同時每年對新增和變更的重要電力用戶進行審核的工作模式。供電企業應依據對重要電力用戶的界定及分級范圍,按照《規范》要求提出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案,報政府電力主管部門備案。因此,對重要電力用戶進行界定和分級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規范》在編制過程中,在整體性、停電成本、供電質量、政策性、時效性等方面,提出了重要電力用戶的界定和分級基本原則,可以作為電力企業、電力用戶申報和政府審核的主要依據。
(三)重要電力用戶如何具體分級
按照供電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斷供電的危害程度,重要電力用戶可分為特級、一級、二級和臨時性四個等級。
在開展重要電力用戶分級認定工作時,政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可依據以下一個或結合實際情況依據多個原則來共同確定:
(1)整體性原則。大型重要電力用戶各個用電負荷等級通常不完全相同,既有一級負荷,又有二級負荷。故其重要性級別應根據其中的主要負荷或關鍵負荷的等級及停電損失和影響來確定。
(2)停電成本原則。由于不同電力用戶停電后對社會所造成的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并不相同,影響面較廣或者付出代價較大的用戶通常對供電可靠性要求較高,其相應的重要性級別也較高。
(3)供電質量原則。包括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兩方面。在供電可靠性方面,為保持正常工作的連續性,允許供電中斷的時間越短,用戶的重要程度就越高。在電能質量方面,對電能質量越敏感的用戶,它們的重要程度相對更高。
(4)政策性原則。一些特殊電力用戶鑒于其在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影響,國家政策或地方性法規對其在電能質量、供電可靠性等方面需要達到的安全標準有相關要求,這類電力用戶的重要級別一般相對較高。
(5)時效性原則。由于國家宏觀環境的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調整,重要用戶的級別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重新評估并合理歸類劃分。
(四)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配置原則和技術要求
《規范》規定,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電源應采用多電源、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當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電源發生故障時,至少仍有一路電源應能對保安負荷持續供電。《規范》要求至少有一路電源應能對保安負荷持續供電,主要是考慮重要電力用戶的實際運行情況和經濟性的影響,在主供電源故障情況下,可以限制一些非重要負荷的供電,備用電源至少應保障保安負荷的供電,保證人身設備的安全。
《規范》規定,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的切換時間和切換方式應滿足重要電力用戶允許斷電時間的要求。切換時間不能滿足重要負荷允許斷電時間要求的,應自行采取技術手段解決。強調了當切換時間不能滿足重要負荷允許斷電時間要求的,重要電力用戶應自行采取技術手段解決,劃清了供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的責任界限。
(五)重要電力用戶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原則和技術要求
對于重要電力用戶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應結合自身情況綜合考慮以下多個原則來確定,以保證重要電力用戶的用電安全:
(1)按容量配置原則,要求自備應急電源的容量至少應滿足全部保安負荷正常供電的要求。
(2)滿足運行要求原則,要求自備應急電源應按保安負荷的允許斷電時間、容量、停電影響等負荷特性,選取適合的自備應急電源。
(3)具備接入條件原則,要求重要電力用戶應具備應急電源接入條件,有特殊供電需求及臨時重要電力用戶,應配置移動發電設備接入裝置。
(4)滿足安全要求原則,要求自備應急電源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節能、環保等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
《規范》提出有條件的可設置專用應急母線,應急母線的配置對減少斷電時間,保障保安負荷的供電是非常重要的。
《規范》在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方面提出了允許斷電時間、自備應急電源需求容量、持續供電時間和供電質量三個要求。為保障在應急情況下自備應急電源能迅速投入運行,《規范》強調要求自備應急電源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預防性試驗、啟機試驗和切換裝置的切換試驗。
三、結語
《規范》的制定充分征得了煤炭、鋼鐵冶金、石油化工、電子通信、航空航天,鐵路交通、醫療衛生、金融證卷、旅游賓館等50多個行業和單位的建議和意見,反映了各行業對供電可靠性的實際需求,對下一步做好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和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工作具有較強的實際指導作用。
目前,重要電力用戶在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如部分重要電力用戶因其負荷的特殊性,無法按要求配置自備應急電源,部分行業標準與本標準的要求存在差異,電源建設滯后于用戶工程等。這需要供電企業和相關重要電力用戶在今后的工作中對《規范》進行進一步宣貫,逐步落實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電源配置,規范重要電力用戶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和運行維護。
規范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與管理,對于提高社會對電力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有著重要意義。當前,我國重要電力用戶在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面普遍存在不同程度隱患,相當一部分重要電力用戶甚至尚未配備自備應急電源,同時,很多重要電力用戶對自備應急電源的管理也存在諸多問題。
為規范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與管理,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提高對電網大面積停電次生災害的快速應對能力,原國家電監會于2008年印發《關于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為進一步落實《意見》中的技術要求部分,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委會于2012年底又發布《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GB/Z29328-2012,以下簡稱《規范》),于2013年6月1日起實施。《規范》立足于國內電力系統現狀,依據重要電力用戶自身對供電可靠性的實際需求與應急電源的運行特性,提出了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原則和技術要求,明確了重要電力用戶的范圍和分類,規范了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方式和自備應急電源配置要求,系統地引導重要電力用戶科學合理地配置自備應急電源,以較低的社會綜合成本減少重要電力用戶的斷電損失,對高效發揮供電企業對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二、《規范》的主要內容
(一)什么是重要電力用戶
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某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其中斷供電將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較大環境污染、較大政治影響、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用電單位或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由于其自身特殊的用電特點,重要電力用戶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需求,所關注的是供電連續性,停電將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嚴重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對單次允許的停電時間有嚴格要求。
(二)如何認定重要電力用戶
重要電力用戶的申報和認定工作是在省級政府部門主導下,由相關政府部門組織供電企業和用戶統一開展,采取一次性認定,同時每年對新增和變更的重要電力用戶進行審核的工作模式。供電企業應依據對重要電力用戶的界定及分級范圍,按照《規范》要求提出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案,報政府電力主管部門備案。因此,對重要電力用戶進行界定和分級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規范》在編制過程中,在整體性、停電成本、供電質量、政策性、時效性等方面,提出了重要電力用戶的界定和分級基本原則,可以作為電力企業、電力用戶申報和政府審核的主要依據。
(三)重要電力用戶如何具體分級
按照供電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斷供電的危害程度,重要電力用戶可分為特級、一級、二級和臨時性四個等級。
在開展重要電力用戶分級認定工作時,政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可依據以下一個或結合實際情況依據多個原則來共同確定:
(1)整體性原則。大型重要電力用戶各個用電負荷等級通常不完全相同,既有一級負荷,又有二級負荷。故其重要性級別應根據其中的主要負荷或關鍵負荷的等級及停電損失和影響來確定。
(2)停電成本原則。由于不同電力用戶停電后對社會所造成的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并不相同,影響面較廣或者付出代價較大的用戶通常對供電可靠性要求較高,其相應的重要性級別也較高。
(3)供電質量原則。包括供電可靠性和電能質量兩方面。在供電可靠性方面,為保持正常工作的連續性,允許供電中斷的時間越短,用戶的重要程度就越高。在電能質量方面,對電能質量越敏感的用戶,它們的重要程度相對更高。
(4)政策性原則。一些特殊電力用戶鑒于其在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影響,國家政策或地方性法規對其在電能質量、供電可靠性等方面需要達到的安全標準有相關要求,這類電力用戶的重要級別一般相對較高。
(5)時效性原則。由于國家宏觀環境的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調整,重要用戶的級別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重新評估并合理歸類劃分。
(四)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配置原則和技術要求
《規范》規定,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電源應采用多電源、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當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電源發生故障時,至少仍有一路電源應能對保安負荷持續供電。《規范》要求至少有一路電源應能對保安負荷持續供電,主要是考慮重要電力用戶的實際運行情況和經濟性的影響,在主供電源故障情況下,可以限制一些非重要負荷的供電,備用電源至少應保障保安負荷的供電,保證人身設備的安全。
《規范》規定,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的切換時間和切換方式應滿足重要電力用戶允許斷電時間的要求。切換時間不能滿足重要負荷允許斷電時間要求的,應自行采取技術手段解決。強調了當切換時間不能滿足重要負荷允許斷電時間要求的,重要電力用戶應自行采取技術手段解決,劃清了供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的責任界限。
(五)重要電力用戶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原則和技術要求
對于重要電力用戶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應結合自身情況綜合考慮以下多個原則來確定,以保證重要電力用戶的用電安全:
(1)按容量配置原則,要求自備應急電源的容量至少應滿足全部保安負荷正常供電的要求。
(2)滿足運行要求原則,要求自備應急電源應按保安負荷的允許斷電時間、容量、停電影響等負荷特性,選取適合的自備應急電源。
(3)具備接入條件原則,要求重要電力用戶應具備應急電源接入條件,有特殊供電需求及臨時重要電力用戶,應配置移動發電設備接入裝置。
(4)滿足安全要求原則,要求自備應急電源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節能、環保等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
《規范》提出有條件的可設置專用應急母線,應急母線的配置對減少斷電時間,保障保安負荷的供電是非常重要的。
《規范》在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方面提出了允許斷電時間、自備應急電源需求容量、持續供電時間和供電質量三個要求。為保障在應急情況下自備應急電源能迅速投入運行,《規范》強調要求自備應急電源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預防性試驗、啟機試驗和切換裝置的切換試驗。
三、結語
《規范》的制定充分征得了煤炭、鋼鐵冶金、石油化工、電子通信、航空航天,鐵路交通、醫療衛生、金融證卷、旅游賓館等50多個行業和單位的建議和意見,反映了各行業對供電可靠性的實際需求,對下一步做好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和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工作具有較強的實際指導作用。
目前,重要電力用戶在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如部分重要電力用戶因其負荷的特殊性,無法按要求配置自備應急電源,部分行業標準與本標準的要求存在差異,電源建設滯后于用戶工程等。這需要供電企業和相關重要電力用戶在今后的工作中對《規范》進行進一步宣貫,逐步落實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電源配置,規范重要電力用戶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和運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