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老虎財經獨家首發報道《中國單體最大地面光伏電站競標“疑竇”叢生,天合英利誰將勝出?》,第一次披露了這個光伏行業巨頭所關注的最大光伏電站項目的競標全過程,并揭示了這個過程中所叢生的“重重黑幕”。之后,第一財經、證券時報等媒體跟進報道,并對云南省發改委進行了采訪,所得結論互相矛盾,閃爍其詞。從目前各方的追蹤報道和調查來看,該光伏項目的競標至少存在幾個無從回避的問題:
1.該項目可能沒有經過發改委的同意即在交易所暗中操作,違背了因為此前云南白藥事件而確立的判例原則,“國有股權轉讓需經全部門審批,未經全部門審批的國有股權轉讓一律無效”;
2.該競標過程中對投標企業的規定十分苛刻,即使目前天合、英利兩家光伏巨頭都可能無人法滿足交易所的條件,這意味著,本次競標可能就是一個“過場”,真正的深意無人知曉;
3.本次轉讓“路條”價格是市場價格的近3倍,令業內人士震驚,而這幾乎更深層次的反應了光伏行業的“批文價值”,但是批文是否該有市場定價這樣的本源問題卻為人所忽略。
從招標程序的種種不透明,到“路條”成本蹊蹺高于市價,再到不能見光的利益糾結,各種匪夷所思的細節正在拷打著云南最大單體光伏電站競標的節操。
雖然國有資產轉讓過程中的黑箱操作早已不是新聞,但是“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競標操作方式卻重重黑幕。這不僅是一場可能有特定指向的轉讓;亦或是根本不存在的“過場游戲”。
云藥事件將重演?
近日,“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競標將整個光伏圈攪了個天翻地覆,各大光伏龍頭削尖腦袋想擠進該項目試圖分得一杯羹。據悉,上述招標項目吸引到了兩家光伏巨頭的注意,分別是國內光伏行業龍頭天合光能和英利綠色能源。
然而,該項目在競標過程中卻疑竇叢生,老虎財經于8月18日獨家報道了該項目在招標過程中的三大疑點:轉讓方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冶新能源)提交交易所的信息不完備;競標被疑定向設置;“路條”成本離奇高于市價等令人不解的細節。
報道一經發出,立刻引起光伏市場的普遍關注,國內主流媒體紛紛跟進報道,發現除了上述疑點外,招標程序也存在較大的問題——此次云冶新能源股權轉讓可能未經云南省發改委核準同意。
資料顯示,云冶新能源是“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的項目公司,該項目位于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南莊,公司注冊資金1億元,實繳資本2000萬元,公司經營范圍是光伏發電及節能領域的開發、投資及技術開發等,該公司員工有14人。
根據云發改能源【2013】2074號《關于建水縣南莊并網光伏電站核準的批復》文件,云南省于2013年12月23日批復核準此次300兆瓦的光伏電站項目建設,項目公司為云冶新能源,投資成本約27.7億元,文件有限期限為兩年。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文件第六條規定:“未經項目核準部門同意,項目法人不得對項目進行轉讓、拍賣或采取其他方式變更投資方和投資比例。”
在獲得發改委核準批復半年多后,云南冶金集團就選擇轉讓云冶新能源90%的股權,實際上也就是簡介轉讓了 “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
然而,在云南產權交易所公布的競標資料中,公司僅提供了簡單的審計報告、國資委[微博]備案表和評估報告,并沒有發改委核準同意轉讓的文件。
有媒體對云南省發改委進行了采訪,兩位工作人員給出了相反的回應。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發改委不會干預企業行為,必須經過當地政府批準,同時需在發改委進行備案。
而另一位工作人員稱,既然批復里明確要求了轉讓等行為須經核準部門同意,那么云冶新能源此次股權轉讓原則上就必須經過發改委同意才行。該工作人員又補充道,這種項目,按道理是應該要告知發改委的,估計是提前和發改委領導這邊進行了口頭知會。
這意味著云冶新能源股權轉讓在競標程序上可能存在漏洞,假如這次轉讓沒有得到發改委的同意,那么本次交易則屬于“鋌而走險”,無論是轉讓方還是受讓方都存在巨大風險。
此前云南白藥股權糾紛案等一系列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判決體現了一項基本原則,即“國有股權轉讓需經全部門審批,未經全部門審批的國有股權轉讓一律無效”。
巧合的是,“云藥事件”和此次云南光伏電站事件都發生在云南。雖然云南省政府一再杜絕“個別部門暗箱操作,引起國有資產流失等相關事件的發生”,但是在這個云南省最大的單體光伏電站競標上,“云藥事件”可能正在重復上演。
“路條”倒賣生意經
從價格分析,該項目目標是要建成300 MW光伏電站項目,如果90%的股權按照掛牌價14650萬計算,“路條”成本大約為0.55元/瓦。而目前正常情況下,“路條”一般為0.2-0.3元/瓦。也就是說即使按照最低價中標,“路條”成本遠遠高于市價。
據悉,“路條”市場在光伏行業相當成熟,光伏電站投資商獲取“路條”的過程為:對光伏電站項目做前期規劃、勘探等工作,繼之與地方政府對接,拿下項目土地,并獲得電網接入的初步許可意見,最后從地方發改委處拿到項目前期工作“路條”。
正常情況下,“路條”一般為0.2-0.3元/瓦,而本次招標“路條”成本大約為0.55元/瓦,接近市價的3倍。根據公告,標的公司90%股權的掛牌價為7471.5萬(45.9%股權)+5860萬(36%股權)+1318.5(8.1%股權)萬=14650萬。
雖然買“路條”成光伏電站投資潛規則,但是本次轉讓的“路條”價格接近市價的3倍,還是讓市場頗為震驚。“路條”價格如此之高,企業卻趨之若鶩。市場人士表示,1.465億元的掛牌價很大一部分是考慮了‘路條’的機會成本,由于包含隱形價值,價格高也就見怪不怪了。
由于“路條”是決定項目生死的第一道許可,因此,跑“路條”成了上項目的頭等大事,為了搶“路條”甚至不惜行賄,從而滋生了一條地下灰色利益鏈條。
業內人士透露,約有1GW的規模由“路條”轉讓產生,可衍生出2—4億元的傭金市場,這無疑會增加光伏企業的成本。事實上,國家曾出手清理整頓,但由于收益豐厚,倒賣“路條”并沒有終止。
云冶新能源的“路條”屬于行政審批程序完全走完后可立即開發建設的“大路條”,投資價值不小,此次轉讓名義上是公司股權轉讓,實際是“路條”的轉讓,能夠高于市場價如此多,難免讓人浮想聯翩。
其實,在冗長的審批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尋租”的條件,相關部門一直在醞釀取消光伏“路條”。2013年10月,媒體報道稱,發改委正在按照國務院新一輪機構改革的部署,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按照新的核準辦法,作為項目核準的前置條件、長期以來讓企業和地方政府飽受其苦的“路條”審批,可望取消,不過之后便沒有了下文。
“膚淺”的評估報告
除了上述一系列的蹊蹺事件外,本次股權轉讓的資產評估估報告也存在較大瑕疵。
評估報告顯示,云冶新能源成立于2013年3月25日,實繳資本1億元,2013年度凈資產額為2000萬元,按照基礎法評估后的凈資產評估值為1999.77萬元,按照收益法評估后的資產評估值為1.34億元。根據產權交易所公告,此次轉讓的掛牌底價參照收益法評估最終定為1.46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列明的資產基礎法評估明細表就有幾十頁,而收益法評估僅僅只有一句話的結論,并無評估過程。
報告結尾處“捕風捉影”的表示,光伏發電行業屬于國家重點政策扶持行業,其(標的股權)價值體現在未來建成后帶來的收益中,收益法結果更能體現企業的股東權益價值。
據證券時報報道,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不論是何種資產的評估,報告里一般都會采用基礎法、收益法、市場法中的兩種甚至三種方法進行詳盡分析,特別是評估值的最終選擇都會有詳盡的對比說明。
不僅如此,產權交易所甚至還規定,最終中標者必須在中標當日當場簽訂合同,如此巨大的標的,都不給競標企業回旋的時間,除非事先談好,否則誰敢接盤。
雖然中標結果尚未公示,顯然已經引起了軒然大波。
最新的情況更令人唏噓,截止8月28日,老虎財經發稿前發現,2014年7月16日發布在云南交易所“掛牌公告”一欄中的云冶新能源的股權轉讓公告已經不見蹤影,究竟是公示期已過撤下來,還是其他原因尚不得而知,老虎財經將會持續跟蹤報道。
1.該項目可能沒有經過發改委的同意即在交易所暗中操作,違背了因為此前云南白藥事件而確立的判例原則,“國有股權轉讓需經全部門審批,未經全部門審批的國有股權轉讓一律無效”;
2.該競標過程中對投標企業的規定十分苛刻,即使目前天合、英利兩家光伏巨頭都可能無人法滿足交易所的條件,這意味著,本次競標可能就是一個“過場”,真正的深意無人知曉;
3.本次轉讓“路條”價格是市場價格的近3倍,令業內人士震驚,而這幾乎更深層次的反應了光伏行業的“批文價值”,但是批文是否該有市場定價這樣的本源問題卻為人所忽略。
從招標程序的種種不透明,到“路條”成本蹊蹺高于市價,再到不能見光的利益糾結,各種匪夷所思的細節正在拷打著云南最大單體光伏電站競標的節操。
雖然國有資產轉讓過程中的黑箱操作早已不是新聞,但是“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競標操作方式卻重重黑幕。這不僅是一場可能有特定指向的轉讓;亦或是根本不存在的“過場游戲”。
云藥事件將重演?
近日,“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競標將整個光伏圈攪了個天翻地覆,各大光伏龍頭削尖腦袋想擠進該項目試圖分得一杯羹。據悉,上述招標項目吸引到了兩家光伏巨頭的注意,分別是國內光伏行業龍頭天合光能和英利綠色能源。
然而,該項目在競標過程中卻疑竇叢生,老虎財經于8月18日獨家報道了該項目在招標過程中的三大疑點:轉讓方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冶新能源)提交交易所的信息不完備;競標被疑定向設置;“路條”成本離奇高于市價等令人不解的細節。
報道一經發出,立刻引起光伏市場的普遍關注,國內主流媒體紛紛跟進報道,發現除了上述疑點外,招標程序也存在較大的問題——此次云冶新能源股權轉讓可能未經云南省發改委核準同意。
資料顯示,云冶新能源是“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的項目公司,該項目位于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南莊,公司注冊資金1億元,實繳資本2000萬元,公司經營范圍是光伏發電及節能領域的開發、投資及技術開發等,該公司員工有14人。
根據云發改能源【2013】2074號《關于建水縣南莊并網光伏電站核準的批復》文件,云南省于2013年12月23日批復核準此次300兆瓦的光伏電站項目建設,項目公司為云冶新能源,投資成本約27.7億元,文件有限期限為兩年。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文件第六條規定:“未經項目核準部門同意,項目法人不得對項目進行轉讓、拍賣或采取其他方式變更投資方和投資比例。”
在獲得發改委核準批復半年多后,云南冶金集團就選擇轉讓云冶新能源90%的股權,實際上也就是簡介轉讓了 “云南省建水縣300MW光伏電站項目”。
然而,在云南產權交易所公布的競標資料中,公司僅提供了簡單的審計報告、國資委[微博]備案表和評估報告,并沒有發改委核準同意轉讓的文件。
有媒體對云南省發改委進行了采訪,兩位工作人員給出了相反的回應。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發改委不會干預企業行為,必須經過當地政府批準,同時需在發改委進行備案。
而另一位工作人員稱,既然批復里明確要求了轉讓等行為須經核準部門同意,那么云冶新能源此次股權轉讓原則上就必須經過發改委同意才行。該工作人員又補充道,這種項目,按道理是應該要告知發改委的,估計是提前和發改委領導這邊進行了口頭知會。
這意味著云冶新能源股權轉讓在競標程序上可能存在漏洞,假如這次轉讓沒有得到發改委的同意,那么本次交易則屬于“鋌而走險”,無論是轉讓方還是受讓方都存在巨大風險。
此前云南白藥股權糾紛案等一系列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判決體現了一項基本原則,即“國有股權轉讓需經全部門審批,未經全部門審批的國有股權轉讓一律無效”。
巧合的是,“云藥事件”和此次云南光伏電站事件都發生在云南。雖然云南省政府一再杜絕“個別部門暗箱操作,引起國有資產流失等相關事件的發生”,但是在這個云南省最大的單體光伏電站競標上,“云藥事件”可能正在重復上演。
“路條”倒賣生意經
從價格分析,該項目目標是要建成300 MW光伏電站項目,如果90%的股權按照掛牌價14650萬計算,“路條”成本大約為0.55元/瓦。而目前正常情況下,“路條”一般為0.2-0.3元/瓦。也就是說即使按照最低價中標,“路條”成本遠遠高于市價。
據悉,“路條”市場在光伏行業相當成熟,光伏電站投資商獲取“路條”的過程為:對光伏電站項目做前期規劃、勘探等工作,繼之與地方政府對接,拿下項目土地,并獲得電網接入的初步許可意見,最后從地方發改委處拿到項目前期工作“路條”。
正常情況下,“路條”一般為0.2-0.3元/瓦,而本次招標“路條”成本大約為0.55元/瓦,接近市價的3倍。根據公告,標的公司90%股權的掛牌價為7471.5萬(45.9%股權)+5860萬(36%股權)+1318.5(8.1%股權)萬=14650萬。
雖然買“路條”成光伏電站投資潛規則,但是本次轉讓的“路條”價格接近市價的3倍,還是讓市場頗為震驚。“路條”價格如此之高,企業卻趨之若鶩。市場人士表示,1.465億元的掛牌價很大一部分是考慮了‘路條’的機會成本,由于包含隱形價值,價格高也就見怪不怪了。
由于“路條”是決定項目生死的第一道許可,因此,跑“路條”成了上項目的頭等大事,為了搶“路條”甚至不惜行賄,從而滋生了一條地下灰色利益鏈條。
業內人士透露,約有1GW的規模由“路條”轉讓產生,可衍生出2—4億元的傭金市場,這無疑會增加光伏企業的成本。事實上,國家曾出手清理整頓,但由于收益豐厚,倒賣“路條”并沒有終止。
云冶新能源的“路條”屬于行政審批程序完全走完后可立即開發建設的“大路條”,投資價值不小,此次轉讓名義上是公司股權轉讓,實際是“路條”的轉讓,能夠高于市場價如此多,難免讓人浮想聯翩。
其實,在冗長的審批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尋租”的條件,相關部門一直在醞釀取消光伏“路條”。2013年10月,媒體報道稱,發改委正在按照國務院新一輪機構改革的部署,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按照新的核準辦法,作為項目核準的前置條件、長期以來讓企業和地方政府飽受其苦的“路條”審批,可望取消,不過之后便沒有了下文。
“膚淺”的評估報告
除了上述一系列的蹊蹺事件外,本次股權轉讓的資產評估估報告也存在較大瑕疵。
評估報告顯示,云冶新能源成立于2013年3月25日,實繳資本1億元,2013年度凈資產額為2000萬元,按照基礎法評估后的凈資產評估值為1999.77萬元,按照收益法評估后的資產評估值為1.34億元。根據產權交易所公告,此次轉讓的掛牌底價參照收益法評估最終定為1.46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列明的資產基礎法評估明細表就有幾十頁,而收益法評估僅僅只有一句話的結論,并無評估過程。
報告結尾處“捕風捉影”的表示,光伏發電行業屬于國家重點政策扶持行業,其(標的股權)價值體現在未來建成后帶來的收益中,收益法結果更能體現企業的股東權益價值。
據證券時報報道,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不論是何種資產的評估,報告里一般都會采用基礎法、收益法、市場法中的兩種甚至三種方法進行詳盡分析,特別是評估值的最終選擇都會有詳盡的對比說明。
不僅如此,產權交易所甚至還規定,最終中標者必須在中標當日當場簽訂合同,如此巨大的標的,都不給競標企業回旋的時間,除非事先談好,否則誰敢接盤。
雖然中標結果尚未公示,顯然已經引起了軒然大波。
最新的情況更令人唏噓,截止8月28日,老虎財經發稿前發現,2014年7月16日發布在云南交易所“掛牌公告”一欄中的云冶新能源的股權轉讓公告已經不見蹤影,究竟是公示期已過撤下來,還是其他原因尚不得而知,老虎財經將會持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