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熱發電最有條件替代火電擔當重任、消除霧霾
光熱發電是一種高品質的清潔電力,其發電原理與傳統火電相似,采用成熟的儲熱技術可實現全天24小時穩定持續發電。光熱發電產業鏈的發展,能有效帶動我國當前玻璃、鋼鐵及常規火電行業技術裝備等過剩產能的消納,能為西部“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實施提供強大的產業鏈支持,甚至有望形成像“高鐵”一樣的高精尖大項目整體走出去。由于光熱發電電流穩定,電網接入更為容易,因而其具有較強的并網友好性,并且還能起到電網調節作用。當前我國風電和光伏發電不穩定、不可調的缺陷對電網造成了很大沖擊,而如果規模化應用可調的光熱發電技術,則可實現100%的光熱發電上網并確保現有電網的安全運行。此外,在西部可再生能源電站聚集區建設一定數量的光熱電站,也可與風電光伏捆綁實現安全上網,從而提高清潔能源的上網比例,有助于盡早消除蔓延東部地區的“霧霾”天氣。總之,光熱發電是最有條件逐步替代火電擔當基礎電力負荷的新能源。
二、我國光熱發電一度存在技術、政策、資金等困難
當前,光熱發電已成為全球多個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西班牙、美國、印度等國光熱發電技術成果的商業化運作已全面展開,裝機容量穩步增長。截至2014年底,全球已建成光熱發電裝機累計超過4.5GW,國際能源署預測到2050年,光熱發電可貢獻全球11%的電力需求。
相對于國外的實際成效,我國光熱發電領域發展相對緩慢,整個產業還處在示范工程的起步階段,已建成項目基本以小型示范項目為主,尚無規模化運行的光熱電站。
我國光熱發電產業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幾點問題:一是我國氣候和環境條件對光熱發電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內核心設備和關鍵配件還有待實際項目運行檢驗;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支持方向不夠明確,成本尚不具備完全市場競爭優勢;三是上網電價政策遲遲未能出臺,影響項目融資、推進;四是系統集成實戰經驗及專業人才儲備缺乏。
三、技術問題已經解決、規模化示范急需跟進
早在2003年我國政府就開始醞釀建設光熱發電示范項目,通過國內光熱發電企業和整個行業近十年的努力,制約我國光熱發電的核心設備和關鍵配件問題、系統集成問題等都已經解決,關鍵設備已實現量產國產化并擁有系統集成等經驗,缺乏的是資金和政策的支持,我國現已具備了啟動光熱發電市場的基礎條件。
2014年11月,國務院正式發布《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提出要穩步實施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工程,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國內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目標,這無疑給光熱發電提供了“推進器”。國際上成功經驗表明,集約化、規模化、商業化示范項目的成功運營是撬動光熱發電產業發展的關鍵,為響應國家能源發展的行動計劃,實現預期目標,目前國內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項目的啟動迫在眉睫。
四、政策建議
為盡快啟動一批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項目建設,盡早集中建成幾個大型光熱發電基地,建議出臺系統的政策扶持框架:
(一)盡快出臺《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技術要求及申請報告大綱》(以下簡稱《大綱》)
《大綱》是指導我國光熱發電示范項目開發的框架性綱領文件,可使我國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項目的申請開發有章可循。2014年國家能源局已組織對《大綱》進行了征求意見討論,但至今未能形成終稿予以發布,建議2015年內盡快研究出臺。同時,建議由相關部門牽頭,在西部規劃幾個大型光熱發電能源基地,實現規模化、集中化發展。
(二)加大政策激勵
第一,將光熱發電納入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范疇。國家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5年1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400億元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處于“蹣跚”起步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孵化和培育面向未來的新興產業,建議將光熱發電納入該基金支持范疇。
第二,國家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光熱發電的政策激勵力度,出臺一攬子優惠政策。對于年內即將到期的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增值稅“減半征收”的稅收優惠政策,應給予延期。
(三)明確電價政策出臺時間表
合理的上網電價是推動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工程開發的關鍵,建議明確電價及相關政策出臺時間表。為鼓勵發展儲能技術及應用,建議就2020年前建成投產光熱電站,按儲能級別設定上網標準電價:配備7.5小時以上儲能項目上網電價1.3元,配備4小時以上儲能項目上網電價1.25元,配備1小時以上儲能電價1.20元,無儲能電價1.15元,電價補貼期限25年。
(四)加強企業裝備、技術創新支持力度
目前國內一部分光熱企業的技術裝備實力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但由于我國光熱發電尚未實現產業化發展,缺乏大規模的實戰應用案例,對國內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受到很大限制。對此,建議加大對光熱核心裝備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勵企業研發光熱核心技術,實現光熱關鍵裝備國產化量產,在政府支持的第一批示范電站項目中明確一定的國產化比例,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光熱設備制造企業。
(五)創新項目融資模式
一方面,創新金融組織,通過建立政策性金融組織,弱化投入新能源產業的金融資本的逐利性,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政策性或廉價資金支持,為其提供資金成本低等市場競爭優勢。另一方面,合理推廣PPP融資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在光熱發電領域的應用。為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國家有關政府部門應從政策保障、法律法規、價格體系、參與者合同標準等各方面制定相關政策,完善光熱發電領域PPP融資模式的具體操作規程。
光熱發電是一種高品質的清潔電力,其發電原理與傳統火電相似,采用成熟的儲熱技術可實現全天24小時穩定持續發電。光熱發電產業鏈的發展,能有效帶動我國當前玻璃、鋼鐵及常規火電行業技術裝備等過剩產能的消納,能為西部“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實施提供強大的產業鏈支持,甚至有望形成像“高鐵”一樣的高精尖大項目整體走出去。由于光熱發電電流穩定,電網接入更為容易,因而其具有較強的并網友好性,并且還能起到電網調節作用。當前我國風電和光伏發電不穩定、不可調的缺陷對電網造成了很大沖擊,而如果規模化應用可調的光熱發電技術,則可實現100%的光熱發電上網并確保現有電網的安全運行。此外,在西部可再生能源電站聚集區建設一定數量的光熱電站,也可與風電光伏捆綁實現安全上網,從而提高清潔能源的上網比例,有助于盡早消除蔓延東部地區的“霧霾”天氣。總之,光熱發電是最有條件逐步替代火電擔當基礎電力負荷的新能源。
二、我國光熱發電一度存在技術、政策、資金等困難
當前,光熱發電已成為全球多個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西班牙、美國、印度等國光熱發電技術成果的商業化運作已全面展開,裝機容量穩步增長。截至2014年底,全球已建成光熱發電裝機累計超過4.5GW,國際能源署預測到2050年,光熱發電可貢獻全球11%的電力需求。
相對于國外的實際成效,我國光熱發電領域發展相對緩慢,整個產業還處在示范工程的起步階段,已建成項目基本以小型示范項目為主,尚無規模化運行的光熱電站。
我國光熱發電產業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幾點問題:一是我國氣候和環境條件對光熱發電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內核心設備和關鍵配件還有待實際項目運行檢驗;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支持方向不夠明確,成本尚不具備完全市場競爭優勢;三是上網電價政策遲遲未能出臺,影響項目融資、推進;四是系統集成實戰經驗及專業人才儲備缺乏。
三、技術問題已經解決、規模化示范急需跟進
早在2003年我國政府就開始醞釀建設光熱發電示范項目,通過國內光熱發電企業和整個行業近十年的努力,制約我國光熱發電的核心設備和關鍵配件問題、系統集成問題等都已經解決,關鍵設備已實現量產國產化并擁有系統集成等經驗,缺乏的是資金和政策的支持,我國現已具備了啟動光熱發電市場的基礎條件。
2014年11月,國務院正式發布《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提出要穩步實施太陽能熱發電示范工程,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國內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目標,這無疑給光熱發電提供了“推進器”。國際上成功經驗表明,集約化、規模化、商業化示范項目的成功運營是撬動光熱發電產業發展的關鍵,為響應國家能源發展的行動計劃,實現預期目標,目前國內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項目的啟動迫在眉睫。
四、政策建議
為盡快啟動一批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項目建設,盡早集中建成幾個大型光熱發電基地,建議出臺系統的政策扶持框架:
(一)盡快出臺《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技術要求及申請報告大綱》(以下簡稱《大綱》)
《大綱》是指導我國光熱發電示范項目開發的框架性綱領文件,可使我國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項目的申請開發有章可循。2014年國家能源局已組織對《大綱》進行了征求意見討論,但至今未能形成終稿予以發布,建議2015年內盡快研究出臺。同時,建議由相關部門牽頭,在西部規劃幾個大型光熱發電能源基地,實現規模化、集中化發展。
(二)加大政策激勵
第一,將光熱發電納入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范疇。國家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5年1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400億元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處于“蹣跚”起步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孵化和培育面向未來的新興產業,建議將光熱發電納入該基金支持范疇。
第二,國家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光熱發電的政策激勵力度,出臺一攬子優惠政策。對于年內即將到期的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增值稅“減半征收”的稅收優惠政策,應給予延期。
(三)明確電價政策出臺時間表
合理的上網電價是推動光熱發電商業化示范工程開發的關鍵,建議明確電價及相關政策出臺時間表。為鼓勵發展儲能技術及應用,建議就2020年前建成投產光熱電站,按儲能級別設定上網標準電價:配備7.5小時以上儲能項目上網電價1.3元,配備4小時以上儲能項目上網電價1.25元,配備1小時以上儲能電價1.20元,無儲能電價1.15元,電價補貼期限25年。
(四)加強企業裝備、技術創新支持力度
目前國內一部分光熱企業的技術裝備實力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但由于我國光熱發電尚未實現產業化發展,缺乏大規模的實戰應用案例,對國內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受到很大限制。對此,建議加大對光熱核心裝備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勵企業研發光熱核心技術,實現光熱關鍵裝備國產化量產,在政府支持的第一批示范電站項目中明確一定的國產化比例,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光熱設備制造企業。
(五)創新項目融資模式
一方面,創新金融組織,通過建立政策性金融組織,弱化投入新能源產業的金融資本的逐利性,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政策性或廉價資金支持,為其提供資金成本低等市場競爭優勢。另一方面,合理推廣PPP融資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在光熱發電領域的應用。為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國家有關政府部門應從政策保障、法律法規、價格體系、參與者合同標準等各方面制定相關政策,完善光熱發電領域PPP融資模式的具體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