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公布了風電和光伏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要求各地區必須達到保障小時要求,否則不得新建風電、光伏項目。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舉措有望解決部分地區風電、光伏無法消納的問題,有利于短時間內減少棄風地、棄光的現象。
電力消納問題迫在眉睫
近年來,隨著光伏和風電裝機量不斷提升,加之電力輸送通道建設、火電裝機仍在新增等多重因素影響,棄風、棄光現象也越來越嚴重。
數據顯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國風電累計并網容量達到1.34億千瓦,同比增長33%;同期全國風電上網電量55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平均利用小時數422小時,同比下降61小時;風電棄風電量192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為26%,同比上升7個百分點。“三北”地區(東北、華北和西北)平均棄風率逼近40%,內蒙古棄風率為35%、甘肅為48%、吉林為53%、寧夏為35%、新疆為49%。
業內人士表示,“棄風、棄光”已經成為制約我國風電和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最大絆腳石,也是完成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減排承諾的巨大障礙,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近幾年來,風電、光伏項目發展迅猛,大量投資者涌進導致國內風電行業新增裝機容量逐年增長,而短時間內又難以解決輸送消納的問題,從而帶來大規模的棄風限電現象。此外我國新能源消納的市場化機制已經嚴重滯后,僅在局部地區開展了風火發電權交易等,限制了新能源的送出和消納。”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針對這一情況,《通知》詳細規定了光伏發電、風電重點地區的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這是我國在多次提及保障性收購后,第一次劃定具體收購門檻。
具體來說,光伏發電、風電重點地區根據目前存在問題的嚴重性被分為一類和二類,各地的保障性收購小時標準不同,其中光伏發電最高門檻為1500小時,最低為1300小時;風電最高為2000小時,最低為1800小時。
蕭函表示,為解決西部地區棄光、棄風難題,國家發改委和能源部公布了風電和光伏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只有當地區達到保障小時數后,才能新建風電、光伏項目,該政策將有效改善行業棄風、棄光現象。同時,可以緩解因停用風電設備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進一步促進光伏、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這一舉措相當于‘兜底’,解決了部分地區光伏、風電無法消納的問題,有利于短時間內減少棄風、棄光的現象。”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但是在全國電力大范圍過剩的環境下,僅依靠這一政策難以解決問題。
林柏強建議,“未來,應減緩棄風、棄光嚴重地區的風電、光伏建設。同時,還要爭取在其他市場前景相對廣闊的城市進行布局,才能避免棄風、棄光問題的長期存在。”
風電高速發展與棄風嚴重并存
經過十多年發展,中國已成為全球風電裝機增速最快的國家。但是,與發展速度和規模相悖的是,棄風限電現象愈發突出,已成為影響我國風電產業健康發展的主要瓶頸。
蕭函告訴本報記者,新能源是時代寵兒,其未來發展前景明朗,風電裝機規模不斷增長,再加上國家對光伏、風電企業的可觀補貼,讓大量投資者趨之若鶩。然而由于我國風電大規模并網的技術難題還未解決,難以消納大量電能,而本地消納能力又不足,所以才能導致一面裝機規模不斷增長,一面棄風嚴重的現象。
據記者了解,2015年全國棄風電量達到339億千瓦時,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80億元。今年第一季度全國棄風情況愈發嚴峻,已超過去年棄風總量的一半。更讓企業雪上加霜的是,在上網電量完全無法保證的情況下,上網電價也被變相降低,以致出現“量價齊跌”的現象。
事實上,大規模的風電消納一直都是世界性難題。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我國棄風限電的成因更為復雜,特別是風資源與負荷錯位分布引發的外送問題,以及與傳統化石能源發電之間的不同步與不協調導致的調峰電源不足等問題,都在持續反作用于風電產業的健康發展,而在經濟進入新常態后,這些問題均呈現出進一步惡化的趨勢。
嚴峻的棄風限電形勢也得到了國家能源主管部門的持續高度關注,國家能源局年年發文件布置解決棄風頑疾,但實際進展十分緩慢。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處長李鵬曾表示,棄風限電是制約風電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十三五”期間如果不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整個行業發展沒有意義”。
蕭函認為,棄風、棄光難以解決的根源在于我國風電大規模并網的技術難題還尚未得到解決。“因為風能自身的波動和間接特性,會導致風電場發出的電能隨著波動,從而接入電網時直接破壞電網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可調性,最后危及電網安全,因此才會出現新能源難以送出和跨省、跨區消納的難題。”
業內人士認為,風電屬于清潔能源,且項目建設周期短、見效快,在經濟增長乏力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顯然樂于推動這類項目大批量上馬,以快速增加綠色GDP。但在消納不暢已成固化的情況下,風電的發展節奏理應有所控制,一味盲目上項目無異于引鴆止渴,對整個行業有百害而無一利。
電力消納問題迫在眉睫
近年來,隨著光伏和風電裝機量不斷提升,加之電力輸送通道建設、火電裝機仍在新增等多重因素影響,棄風、棄光現象也越來越嚴重。
數據顯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國風電累計并網容量達到1.34億千瓦,同比增長33%;同期全國風電上網電量55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平均利用小時數422小時,同比下降61小時;風電棄風電量192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為26%,同比上升7個百分點。“三北”地區(東北、華北和西北)平均棄風率逼近40%,內蒙古棄風率為35%、甘肅為48%、吉林為53%、寧夏為35%、新疆為49%。
業內人士表示,“棄風、棄光”已經成為制約我國風電和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最大絆腳石,也是完成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減排承諾的巨大障礙,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近幾年來,風電、光伏項目發展迅猛,大量投資者涌進導致國內風電行業新增裝機容量逐年增長,而短時間內又難以解決輸送消納的問題,從而帶來大規模的棄風限電現象。此外我國新能源消納的市場化機制已經嚴重滯后,僅在局部地區開展了風火發電權交易等,限制了新能源的送出和消納。”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針對這一情況,《通知》詳細規定了光伏發電、風電重點地區的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這是我國在多次提及保障性收購后,第一次劃定具體收購門檻。
具體來說,光伏發電、風電重點地區根據目前存在問題的嚴重性被分為一類和二類,各地的保障性收購小時標準不同,其中光伏發電最高門檻為1500小時,最低為1300小時;風電最高為2000小時,最低為1800小時。
蕭函表示,為解決西部地區棄光、棄風難題,國家發改委和能源部公布了風電和光伏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只有當地區達到保障小時數后,才能新建風電、光伏項目,該政策將有效改善行業棄風、棄光現象。同時,可以緩解因停用風電設備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進一步促進光伏、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這一舉措相當于‘兜底’,解決了部分地區光伏、風電無法消納的問題,有利于短時間內減少棄風、棄光的現象。”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但是在全國電力大范圍過剩的環境下,僅依靠這一政策難以解決問題。
林柏強建議,“未來,應減緩棄風、棄光嚴重地區的風電、光伏建設。同時,還要爭取在其他市場前景相對廣闊的城市進行布局,才能避免棄風、棄光問題的長期存在。”
風電高速發展與棄風嚴重并存
經過十多年發展,中國已成為全球風電裝機增速最快的國家。但是,與發展速度和規模相悖的是,棄風限電現象愈發突出,已成為影響我國風電產業健康發展的主要瓶頸。
蕭函告訴本報記者,新能源是時代寵兒,其未來發展前景明朗,風電裝機規模不斷增長,再加上國家對光伏、風電企業的可觀補貼,讓大量投資者趨之若鶩。然而由于我國風電大規模并網的技術難題還未解決,難以消納大量電能,而本地消納能力又不足,所以才能導致一面裝機規模不斷增長,一面棄風嚴重的現象。
據記者了解,2015年全國棄風電量達到339億千瓦時,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80億元。今年第一季度全國棄風情況愈發嚴峻,已超過去年棄風總量的一半。更讓企業雪上加霜的是,在上網電量完全無法保證的情況下,上網電價也被變相降低,以致出現“量價齊跌”的現象。
事實上,大規模的風電消納一直都是世界性難題。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我國棄風限電的成因更為復雜,特別是風資源與負荷錯位分布引發的外送問題,以及與傳統化石能源發電之間的不同步與不協調導致的調峰電源不足等問題,都在持續反作用于風電產業的健康發展,而在經濟進入新常態后,這些問題均呈現出進一步惡化的趨勢。
嚴峻的棄風限電形勢也得到了國家能源主管部門的持續高度關注,國家能源局年年發文件布置解決棄風頑疾,但實際進展十分緩慢。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處長李鵬曾表示,棄風限電是制約風電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十三五”期間如果不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整個行業發展沒有意義”。
蕭函認為,棄風、棄光難以解決的根源在于我國風電大規模并網的技術難題還尚未得到解決。“因為風能自身的波動和間接特性,會導致風電場發出的電能隨著波動,從而接入電網時直接破壞電網的穩定性、連續性和可調性,最后危及電網安全,因此才會出現新能源難以送出和跨省、跨區消納的難題。”
業內人士認為,風電屬于清潔能源,且項目建設周期短、見效快,在經濟增長乏力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顯然樂于推動這類項目大批量上馬,以快速增加綠色GDP。但在消納不暢已成固化的情況下,風電的發展節奏理應有所控制,一味盲目上項目無異于引鴆止渴,對整個行業有百害而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