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報道:2016年7月4日,河南省發改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河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有序推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調整列入2015年以前年度指導規模項目的通知》(豫發改能源[2016]720號)和《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確認光伏電站并網容量的通知》(豫發改辦能源[2016]39號)文件規定,對2016年6月30日前已并網的光伏電站予以公示,按照國家批復河南省2015年以前年度指導規模(共135萬千瓦),擬將前39個項目列入河南省2015年以前年度光伏電站指導規模。
公示期限:2016年7月4日至7月9日,并請予監督。如發現情況有誤或不實,需據實提供相關依據,以書面形式正式反饋河南省發改委。監督電話:0371-69691179,69691527(傳真)電子郵箱:hnsxny@163.com
公示期限:2016年7月4日至7月9日,并請予監督。如發現情況有誤或不實,需據實提供相關依據,以書面形式正式反饋河南省發改委。監督電話:0371-69691179,69691527(傳真)電子郵箱:hnsxn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