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電網運行的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完善山東“兩個細則”,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管理,提高輔助服務補償力度,經廣泛征求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有關意見,山東能源監管辦對《華北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華北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條款進行了修訂,主要涉及AGC、調峰和一次調頻等有關條款。
此次條款調整,對AGC、調峰等輔助服務的補償標準進行了上調,以調動發電企業提供輔助服務積極性,為適應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接入,確保可再生能源全額收購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進一步細化了機組一次調頻并網運行管理考核條款,加強一次調頻管理,提升機組一次調頻正確動作水平,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此次條款調整,對AGC、調峰等輔助服務的補償標準進行了上調,以調動發電企業提供輔助服務積極性,為適應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接入,確保可再生能源全額收購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進一步細化了機組一次調頻并網運行管理考核條款,加強一次調頻管理,提升機組一次調頻正確動作水平,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