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1163號)、《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6]166號)、《關于印發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工作銜接會議紀要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6]409號)文件要求,濟寧市人民政府就山東省濟寧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2016年項目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進行公開評優。本次評優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歡迎合格的投資商前來投資。
本評優公告及相關信息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濟寧市政府、濟寧市發改委、微山縣政府和汶上縣政府網站發布。
基本情況
1 招商人:微山縣人民政府、汶上縣人民政府
2 評優代理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3 評優編號:PVP-SDJN/SDG-2016-01
4 建設地點:山東省濟寧市境內。
5 項目簡介:為推動國家光伏產業升級轉型,引領電價下降,調整以煤電為主導的產業結構,在濟寧市采煤沉陷區建設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2016年光伏基地計劃安裝容量為50萬千瓦。根據濟寧市光伏發電示范基地規劃總體布局和具體建設條件,共劃分7個單體項目,涉及微山、汶上兩個縣,全部采用農光互補或漁光互補方式建設。其中:光伏發電示范項目6個,平臺項目1個。建設期截至2017年9月30日,開發經營期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設期)。
6 評優內容:濟寧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2016年6個光伏電站項目,其中3個項目單體容量為10萬千瓦,3個項目單體容量為5萬千瓦。平臺項目不在本次評優范圍內,另行擇優招商。
投資商資格要求
7 投資商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接受聯合體。
8 一個企業集團只能以集團的名義,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資子公司或絕對控股公司參與企業優選。
9 投資商的總資產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投資商的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金達到5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統計時間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0 業績能力:申請建設的投資商擁有已并網運行的光伏系統總容量(按權益容量計)不低于200MWp(國內外業績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證明)。
11 投資商承諾在濟寧與濟寧市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成立合資光伏項目公司作為開發建設運行主體,并同意濟寧市以參股資本金10%的方式共同參與光伏電站建設。
12 投資商承諾如選定微山縣境內項目,遵循微山縣統一建設光伏基地公共設施的規定,接受公共設施的建設成果,按照基地統一技術要求開展建設、管理、運行、評估,并分攤費用;如中標汶上光伏電站項目,按照有關標準要求自行建設場區道路、生態修復等基礎設施。投資商均應承諾分攤公共信息管理平臺及前期專題報告編制等相關費用。
13 投資商承諾采用農光互補或漁光互補形式建設電站,按照評優文件有關光伏電站技術指標與建設標準要求及濟寧市制定的設施農業、漁業養殖及生態修復的標準要求實施光伏基地建設,接受濟寧市人民政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關于項目各階段的綜合驗收、運行效果評估及長效監管等技術服務,并支付相關費用。
14 投資商承諾所采用的主要設備(太陽能電池、光伏組件、逆變器、設施農業、漁業設施)應滿足有關技術要求規定,并與評優技術方案中的相關技術指標設備一致。
15 投資商無不誠信行為,2013年1月1日至今無議價轉賣光伏前期項目行為。
16 投資商承諾執行評優時確認的申報電價。
17 除集團內部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股權轉讓外,投資商在獲得開發權之日后不得變更絕對控股方。集團內部子公司間的轉讓,必須是具有光伏電站運行管理專業經驗的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轉讓,且應得到濟寧市人民政府的許可。
18 投資商承諾在25年電站壽命結束之時,自行或委托其他機構拆除電站內除政府認為可以不拆除部分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19 以上各資信類要求除特殊說明以外時間均按2016年6月30日截止。
投資商遞交資料的時間、地點
20 投資商購買評優資料日期:2016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北京時間)。
21 投資商資料文件遞交日期: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北京時間)。
22 投資商購買評優資料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北二環安定門外大街北京鳳展大酒店三層多功能廳
23 資料文件遞交地點:2016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告知所有購買評優資料的潛在投資人(通過購買評優文件時登記的電子郵箱與手機號),并后續通過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網站進行公告。
24 評優聯系人:呂嵩,付正寧。
25 評優聯系人電話:010-51973613/15210127278。(周一至周五,9:00~11:00)。
26 評優聯系人郵箱:fuzhengning@126.com。
其它:有意向的投資商請與評優聯系人聯系獲取詳細資料。
本評優公告及相關信息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濟寧市政府、濟寧市發改委、微山縣政府和汶上縣政府網站發布。
基本情況
1 招商人:微山縣人民政府、汶上縣人民政府
2 評優代理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3 評優編號:PVP-SDJN/SDG-2016-01
4 建設地點:山東省濟寧市境內。
5 項目簡介:為推動國家光伏產業升級轉型,引領電價下降,調整以煤電為主導的產業結構,在濟寧市采煤沉陷區建設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2016年光伏基地計劃安裝容量為50萬千瓦。根據濟寧市光伏發電示范基地規劃總體布局和具體建設條件,共劃分7個單體項目,涉及微山、汶上兩個縣,全部采用農光互補或漁光互補方式建設。其中:光伏發電示范項目6個,平臺項目1個。建設期截至2017年9月30日,開發經營期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設期)。
6 評優內容:濟寧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2016年6個光伏電站項目,其中3個項目單體容量為10萬千瓦,3個項目單體容量為5萬千瓦。平臺項目不在本次評優范圍內,另行擇優招商。
投資商資格要求
7 投資商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接受聯合體。
8 一個企業集團只能以集團的名義,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資子公司或絕對控股公司參與企業優選。
9 投資商的總資產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投資商的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金達到5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統計時間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0 業績能力:申請建設的投資商擁有已并網運行的光伏系統總容量(按權益容量計)不低于200MWp(國內外業績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證明)。
11 投資商承諾在濟寧與濟寧市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成立合資光伏項目公司作為開發建設運行主體,并同意濟寧市以參股資本金10%的方式共同參與光伏電站建設。
12 投資商承諾如選定微山縣境內項目,遵循微山縣統一建設光伏基地公共設施的規定,接受公共設施的建設成果,按照基地統一技術要求開展建設、管理、運行、評估,并分攤費用;如中標汶上光伏電站項目,按照有關標準要求自行建設場區道路、生態修復等基礎設施。投資商均應承諾分攤公共信息管理平臺及前期專題報告編制等相關費用。
13 投資商承諾采用農光互補或漁光互補形式建設電站,按照評優文件有關光伏電站技術指標與建設標準要求及濟寧市制定的設施農業、漁業養殖及生態修復的標準要求實施光伏基地建設,接受濟寧市人民政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關于項目各階段的綜合驗收、運行效果評估及長效監管等技術服務,并支付相關費用。
14 投資商承諾所采用的主要設備(太陽能電池、光伏組件、逆變器、設施農業、漁業設施)應滿足有關技術要求規定,并與評優技術方案中的相關技術指標設備一致。
15 投資商無不誠信行為,2013年1月1日至今無議價轉賣光伏前期項目行為。
16 投資商承諾執行評優時確認的申報電價。
17 除集團內部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股權轉讓外,投資商在獲得開發權之日后不得變更絕對控股方。集團內部子公司間的轉讓,必須是具有光伏電站運行管理專業經驗的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轉讓,且應得到濟寧市人民政府的許可。
18 投資商承諾在25年電站壽命結束之時,自行或委托其他機構拆除電站內除政府認為可以不拆除部分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19 以上各資信類要求除特殊說明以外時間均按2016年6月30日截止。
投資商遞交資料的時間、地點
20 投資商購買評優資料日期:2016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晚上18:00至20:00(北京時間)。
21 投資商資料文件遞交日期: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北京時間)。
22 投資商購買評優資料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北二環安定門外大街北京鳳展大酒店三層多功能廳
23 資料文件遞交地點:2016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告知所有購買評優資料的潛在投資人(通過購買評優文件時登記的電子郵箱與手機號),并后續通過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網站進行公告。
24 評優聯系人:呂嵩,付正寧。
25 評優聯系人電話:010-51973613/15210127278。(周一至周五,9:00~11:00)。
26 評優聯系人郵箱:fuzhengning@126.com。
其它:有意向的投資商請與評優聯系人聯系獲取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