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16日公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對風光水電、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2016-2020年的發展給出明確規劃。相比“十二五”的對應規劃,專家認為,此次規劃直指可再生能源當前發展短板,內容更為沉穩、務實。
首先,從發展速度來看,“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可能會逐漸放緩腳步,整體節奏以穩為主。
根據規劃,到2020年,我國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為7.3億噸標準煤,較“十二五”末這一指標的目標值增長53%,而“十二五”末這一指標的目標值相對于“十一五”末目標值的增幅為59%。
同時,規劃的主要任務相對于“十二五”時期也有所改變。如,規劃明確,“十三五”時期將“積極穩妥發展水電”,較“十二五”對應規劃中增加了“穩妥”二字;而對于風電發展的把握,“十三五”時期強調“全面協調推進風電開發”,“十二五”時期則是簡單干脆的“加快發展風電”。專家認為,這些措辭的變化,體現了國家在當前電力總體過剩、能源需求減少的大背景下,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節奏的調整。
“得益于風光發電的爆發式增長,以及水電投產規模的快速擴張, 十二五 可再生能源實際發展規模超過預期目標。因此 十三五 風光水電預期增長要慢一些,規模較市場預期也要小一些,但預計能夠保證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15%的要求。”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國際能源研究所所長白俊說。
其次,從發展方向來看,“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將更加注重質量和效益,側重能源的落地應用,這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第一,規劃對可再生能源經濟性提出明確目標。
根據規劃,到2020年,我國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能源的經濟性一直是困擾我們的一個難題,無論傳統能源,還是新能源,都不同程度需要政策扶持和補貼支撐。”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表示。特別是風光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多年來一直靠國家高額補貼政策維持生產規模。
“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已位居世界第一,并且規模還將繼續擴大,此前的高額補貼辦法難以為繼。”白俊說,值得慶幸的是,近年來隨著科技的進步,可再生能源成本正在快速下降,經濟性也在提高。
以光伏發電為例,據業內人士介紹,千瓦時電成本已經從行業發展初期的幾塊錢,降到了如今的不到一塊錢。在今年的光伏領跑者項目中,甚至有企業已經報出了千瓦時電0.6元多的價格。“在規劃的支持下,照此速度發展下去,平價上網和平價銷售很快將會成為現實,甚至可能出現更低價格。”白俊認為。
第二,規劃強調對可再生能源的消納。
棄水、棄風、棄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宿疾,且遲遲不見好轉。數據顯示,2016年上半年,全國棄風棄光達到371億千瓦時,半年的棄風棄光量甚至超過了2015年全年全社會新增用電量。
此次規劃明確,到2020年,我國應基本解決水電棄水問題,限電地區的風電、太陽能發電年千瓦時利用小時數全面達到全額保障性收購的要求。并且,規劃還提出建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會用電量中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比重的指標管理體系。
專家認為,這意味著未來我國可再生能源消納情況的監管將更加規范嚴格。
此外,此次規劃首次大篇幅強調推動儲能技術發展。
規劃將“推動儲能技術示范應用”作為“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八大主要任務之一,用了近400字的篇幅,對儲能產業的發展方向做出了詳盡部署,明確提出“十三五”要實現儲能產業在市場規模、應用領域和核心技術等方面的突破。足見國家對于儲能技術的重視程度。
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具有“間歇性”等先天不足,這也是其消納困難的原因之一,儲能是轉變這種不穩定性的有效解決方法之一。
“儲能技術是第三次技術革命的關鍵技術,也是能源系統從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的奠基石。”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能源研究專家景春梅表示。
目前我國儲能產業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不管儲能材料還是儲能技術亟待加大研發力度。“如果大規模儲能技術能夠解決,對于可再生能源開發將有很大促進作用。”白俊表示,看好“十三五”儲能技術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前景。
首先,從發展速度來看,“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可能會逐漸放緩腳步,整體節奏以穩為主。
根據規劃,到2020年,我國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為7.3億噸標準煤,較“十二五”末這一指標的目標值增長53%,而“十二五”末這一指標的目標值相對于“十一五”末目標值的增幅為59%。
同時,規劃的主要任務相對于“十二五”時期也有所改變。如,規劃明確,“十三五”時期將“積極穩妥發展水電”,較“十二五”對應規劃中增加了“穩妥”二字;而對于風電發展的把握,“十三五”時期強調“全面協調推進風電開發”,“十二五”時期則是簡單干脆的“加快發展風電”。專家認為,這些措辭的變化,體現了國家在當前電力總體過剩、能源需求減少的大背景下,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節奏的調整。
“得益于風光發電的爆發式增長,以及水電投產規模的快速擴張, 十二五 可再生能源實際發展規模超過預期目標。因此 十三五 風光水電預期增長要慢一些,規模較市場預期也要小一些,但預計能夠保證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15%的要求。”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國際能源研究所所長白俊說。
其次,從發展方向來看,“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將更加注重質量和效益,側重能源的落地應用,這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第一,規劃對可再生能源經濟性提出明確目標。
根據規劃,到2020年,我國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能源的經濟性一直是困擾我們的一個難題,無論傳統能源,還是新能源,都不同程度需要政策扶持和補貼支撐。”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表示。特別是風光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多年來一直靠國家高額補貼政策維持生產規模。
“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已位居世界第一,并且規模還將繼續擴大,此前的高額補貼辦法難以為繼。”白俊說,值得慶幸的是,近年來隨著科技的進步,可再生能源成本正在快速下降,經濟性也在提高。
以光伏發電為例,據業內人士介紹,千瓦時電成本已經從行業發展初期的幾塊錢,降到了如今的不到一塊錢。在今年的光伏領跑者項目中,甚至有企業已經報出了千瓦時電0.6元多的價格。“在規劃的支持下,照此速度發展下去,平價上網和平價銷售很快將會成為現實,甚至可能出現更低價格。”白俊認為。
第二,規劃強調對可再生能源的消納。
棄水、棄風、棄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宿疾,且遲遲不見好轉。數據顯示,2016年上半年,全國棄風棄光達到371億千瓦時,半年的棄風棄光量甚至超過了2015年全年全社會新增用電量。
此次規劃明確,到2020年,我國應基本解決水電棄水問題,限電地區的風電、太陽能發電年千瓦時利用小時數全面達到全額保障性收購的要求。并且,規劃還提出建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次能源消費總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會用電量中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比重的指標管理體系。
專家認為,這意味著未來我國可再生能源消納情況的監管將更加規范嚴格。
此外,此次規劃首次大篇幅強調推動儲能技術發展。
規劃將“推動儲能技術示范應用”作為“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八大主要任務之一,用了近400字的篇幅,對儲能產業的發展方向做出了詳盡部署,明確提出“十三五”要實現儲能產業在市場規模、應用領域和核心技術等方面的突破。足見國家對于儲能技術的重視程度。
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具有“間歇性”等先天不足,這也是其消納困難的原因之一,儲能是轉變這種不穩定性的有效解決方法之一。
“儲能技術是第三次技術革命的關鍵技術,也是能源系統從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的奠基石。”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能源研究專家景春梅表示。
目前我國儲能產業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不管儲能材料還是儲能技術亟待加大研發力度。“如果大規模儲能技術能夠解決,對于可再生能源開發將有很大促進作用。”白俊表示,看好“十三五”儲能技術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