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萊州市沙河鎮北王家村村民黃傳亮,向煙臺日報傳媒集團民生熱線96110反映:“為了響應國家發展清潔能源、為農民增加收入的號召,我在2016年7月16日,與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由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為我承建2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合同造價15萬元整。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承諾:安裝調試完工后,在30個工作日內與國家電網并網發電。可是,光伏發電系統至今安裝快8個月了,一直沒有與國家電網并網,我借錢投資的15萬元,至今無法產生效益。”
農民響應號召,籌借15萬投資光伏發電
“在國家、省、市號召下,萊州供電部門一直鼓勵農民參與光伏發電,萊州有一個口號叫‘支持光伏發電成為群眾致富小太陽’,讓農民利用陽光來賺錢。”昨日,萊州市沙河鎮北王家村村民黃傳亮,指著安裝在自家屋頂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說,“目前,萊州市已有數十家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發電,也都收到了很好的效益。”
記者了解到,光伏發電是利用太陽能發電的一種模式,目前已成為一種環保、節能、低碳的新型能源,深受老百姓歡迎。現在,光伏新能源正在農村大力推廣利用。“利用太陽能發電,不僅能給自家用電節省一大筆開支,還能并入國家電網,不但自家用電不愁,剩余電量還可以賣給國家電網,向國家電網‘收電費’。”黃傳亮說,“這讓我萌生自辦‘家庭發電站’的想法。”
“2016年7月16日,我(乙方)與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甲方),簽訂了《光伏發電站承建合同》。”黃傳亮告訴記者,“合同約定,甲方為乙方承建總共2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總金額為15萬元整。這15萬元投資,大部分是我從親戚朋友那里籌借的。”
安裝近8個月,一直未并網發電
記者看到,在黃傳亮家屋頂上,安裝的光伏發電系統,在陽光下熠熠耀眼。“從去年8月初,我家的光伏發電系統就安裝完畢,至今過去將近8個月時間了,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一直沒有完成與國家電網并網手續,整個系統產生不了效益,成了擺設,15萬元投資簡直就是‘打水漂了’。”說起此事,黃傳亮一臉的無奈。
記者在黃傳亮與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簽訂的《光伏發電站承建合同》中看到,其中第三條雙方約定:“安裝調試完工后,甲方負責到電業局辦理一切并網手續,并在30個工作日之內與國家電網并網,如不能跟電業局成功并網,全額退款!”
“合同約定,安裝調試完工后,在30個工作日之內與國家電網并網。可是,我多次打電話催促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他們一直叫我自己協調并網的事宜。并網要根據合同來,由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負責。就這樣,他們一拖再拖,一直拖到現在,快8個月過去了,還是看不到希望。”黃傳亮告訴記者。
承建方:擔心施工受阻撓讓業主自挖電纜溝
采訪中,萊州市供電公司營銷部工作人員表示,當地供電部門大力支持分布式電源并網工作,優化并網流程,確保分布式電源并網一路暢通、全額消納。并為光伏項目業主提供政策指導、技術咨詢、業務受理、并網發電等“一條龍”服務。
那么,這個由農民投資的光伏發電站,為什么至今沒有“并網”?何時能“并網”產生效益?記者陪同黃傳亮來到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了解情況。
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撥通了分管負責人的電話。該負責人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不存在違約。因為有矛盾,施工有可能受到村里阻撓,我們與黃傳亮有個‘口頭約定’,并網用的電纜溝,由黃傳亮自己負責挖。現在電纜溝一直沒挖。電纜溝挖好了,馬上并網。”
對于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的說法,黃傳亮不認同。“我們是嚴格按照合同辦事的,合同規定,一切安裝、并網事宜,全由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負責。我們之間,也根本沒有這樣的‘口頭約定’。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僅僅聽說施工有可能遇到阻撓,電纜溝就不施工了。我沒有得到確切消息,施工會受到阻撓,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也沒有通過現場施工來證實他們的懷疑。這8個月來,他們就以這個‘道聽途說’為借口,一直拖著不施工、不并網。”黃傳亮說。
農民響應號召,籌借15萬投資光伏發電
“在國家、省、市號召下,萊州供電部門一直鼓勵農民參與光伏發電,萊州有一個口號叫‘支持光伏發電成為群眾致富小太陽’,讓農民利用陽光來賺錢。”昨日,萊州市沙河鎮北王家村村民黃傳亮,指著安裝在自家屋頂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說,“目前,萊州市已有數十家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發電,也都收到了很好的效益。”
記者了解到,光伏發電是利用太陽能發電的一種模式,目前已成為一種環保、節能、低碳的新型能源,深受老百姓歡迎。現在,光伏新能源正在農村大力推廣利用。“利用太陽能發電,不僅能給自家用電節省一大筆開支,還能并入國家電網,不但自家用電不愁,剩余電量還可以賣給國家電網,向國家電網‘收電費’。”黃傳亮說,“這讓我萌生自辦‘家庭發電站’的想法。”
“2016年7月16日,我(乙方)與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甲方),簽訂了《光伏發電站承建合同》。”黃傳亮告訴記者,“合同約定,甲方為乙方承建總共2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總金額為15萬元整。這15萬元投資,大部分是我從親戚朋友那里籌借的。”
安裝近8個月,一直未并網發電
記者看到,在黃傳亮家屋頂上,安裝的光伏發電系統,在陽光下熠熠耀眼。“從去年8月初,我家的光伏發電系統就安裝完畢,至今過去將近8個月時間了,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一直沒有完成與國家電網并網手續,整個系統產生不了效益,成了擺設,15萬元投資簡直就是‘打水漂了’。”說起此事,黃傳亮一臉的無奈。
記者在黃傳亮與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簽訂的《光伏發電站承建合同》中看到,其中第三條雙方約定:“安裝調試完工后,甲方負責到電業局辦理一切并網手續,并在30個工作日之內與國家電網并網,如不能跟電業局成功并網,全額退款!”
“合同約定,安裝調試完工后,在30個工作日之內與國家電網并網。可是,我多次打電話催促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他們一直叫我自己協調并網的事宜。并網要根據合同來,由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負責。就這樣,他們一拖再拖,一直拖到現在,快8個月過去了,還是看不到希望。”黃傳亮告訴記者。
承建方:擔心施工受阻撓讓業主自挖電纜溝
采訪中,萊州市供電公司營銷部工作人員表示,當地供電部門大力支持分布式電源并網工作,優化并網流程,確保分布式電源并網一路暢通、全額消納。并為光伏項目業主提供政策指導、技術咨詢、業務受理、并網發電等“一條龍”服務。
那么,這個由農民投資的光伏發電站,為什么至今沒有“并網”?何時能“并網”產生效益?記者陪同黃傳亮來到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了解情況。
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撥通了分管負責人的電話。該負責人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不存在違約。因為有矛盾,施工有可能受到村里阻撓,我們與黃傳亮有個‘口頭約定’,并網用的電纜溝,由黃傳亮自己負責挖。現在電纜溝一直沒挖。電纜溝挖好了,馬上并網。”
對于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的說法,黃傳亮不認同。“我們是嚴格按照合同辦事的,合同規定,一切安裝、并網事宜,全由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負責。我們之間,也根本沒有這樣的‘口頭約定’。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僅僅聽說施工有可能遇到阻撓,電纜溝就不施工了。我沒有得到確切消息,施工會受到阻撓,萊州一木光電設備有限公司也沒有通過現場施工來證實他們的懷疑。這8個月來,他們就以這個‘道聽途說’為借口,一直拖著不施工、不并網。”黃傳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