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加強光伏發電資金管理,強化資金監管,利辛縣結合實際,制定出臺光伏發電資金管理辦法。
該辦法規定,光伏發電資金包括戶用光伏電站發電、村級光伏電站發電和大集中光伏電站發電所產生的電力銷售收入和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其補助對象為根據中央和省扶貧標準識別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光伏發電收入資金根據入網電量、電力價格和補貼標準核算。入網電量由縣供電部門抄表,并報縣發改委核定。縣供電、財政部門將光伏發電收入資金撥付至縣城投公司,縣城投公司根據用款申請撥付至鄉鎮賬戶,實行鄉鎮統一管理,統一結算,村統一分配。
該辦法明確,各鄉鎮人民政府是光伏發電收入資金使用的基本核算單位,負責資金的打卡發放和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戶用光伏發電收入資金由鄉鎮財政所按季度進行打卡直補到戶。村級光伏電站和大集中光伏電站發電收入資金,由鄉鎮財政所按月撥至村集體經濟賬戶。村級進行光伏發電收入資金二次分配時,先由戶提出申請,村兩委會議研究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公示無異議后,鄉鎮財政所將資金打卡到戶。
該辦法要求,縣扶貧、發改、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對光伏發電收入資金承擔審核、撥付、監督、檢查等相關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對檢查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優親厚友、套取騙取資金等違規情況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該辦法規定,光伏發電資金包括戶用光伏電站發電、村級光伏電站發電和大集中光伏電站發電所產生的電力銷售收入和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其補助對象為根據中央和省扶貧標準識別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光伏發電收入資金根據入網電量、電力價格和補貼標準核算。入網電量由縣供電部門抄表,并報縣發改委核定。縣供電、財政部門將光伏發電收入資金撥付至縣城投公司,縣城投公司根據用款申請撥付至鄉鎮賬戶,實行鄉鎮統一管理,統一結算,村統一分配。
該辦法明確,各鄉鎮人民政府是光伏發電收入資金使用的基本核算單位,負責資金的打卡發放和專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戶用光伏發電收入資金由鄉鎮財政所按季度進行打卡直補到戶。村級光伏電站和大集中光伏電站發電收入資金,由鄉鎮財政所按月撥至村集體經濟賬戶。村級進行光伏發電收入資金二次分配時,先由戶提出申請,村兩委會議研究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公示無異議后,鄉鎮財政所將資金打卡到戶。
該辦法要求,縣扶貧、發改、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對光伏發電收入資金承擔審核、撥付、監督、檢查等相關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對檢查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優親厚友、套取騙取資金等違規情況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