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新增的光伏扶貧電站如何分配?《通知》給出了五點規定:
一、堅持規劃引領。按規定編制上報光伏扶貧行動計劃(2017—2019年)的35個縣(市)列入本次分配范圍。
二、堅持突出重點。建設規模重點向脫貧任務較重的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及重點貧困村未實施光伏項目的縣(市)傾斜。
三、堅持公平公正。統籌貧困戶、貧困村和貧困程度3項因素,按各地所占比重進行分配。
四、堅持統籌兼顧。對本年度申報領跑者基地的地區,在年度建設規模上予以適當調竄,如年內未獲國家批準,在明年建設規模上予以等額調增。
五、堅持獎優罰劣。對第一批扶貧項目建設進展緩慢的部分縣(市),在本次建設規模分配上予以適當的減扣。
對于扶貧電站的申報要求和實施方案《通知》也做了詳細規定:
一、做好集中式扶貧電站申報工作
1、采取競爭性方式配置項目。各縣(市、區)需按照項目安排規模(附件),綜合考慮企業整體實力、項目建設條件、承擔扶貧任務等因素,通過招標或優選等方式等額配置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項目及開發主體。項目申報規模一律不得超出省下達的總體規模。對上報項目要嚴格篩選把關,確保落實扶貧相關要求,符合相關用地政策,具備電網接入條件,力爭盡早實現并網發電。
2、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標準。扶貧對象應從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篩選,優先向老弱病殘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傾斜。集中式扶貧電站總受益戶數與總建設規模的配比關系為每戶對應25—30千瓦,要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執行。在此基礎上,鼓勵各地不設扶貧標準上限,通過競爭性比選或招標等方式,實現最高的扶貧標準,帶動更多的貧困戶數。要保障每戶受益不低于3000元,期限為20年。建設集中式扶貧電站,要嚴格按照政府投資入股、按股分成的資產收益模式,原則上政府出資占項目資本金的50%左右。
3、按時上報扶貧電站項目信息。各有關縣(市、區)務于9月5日前將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項目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省能源局和扶貧辦,投資企業向當地政府遞交的扶貧承諾書隨文上報。在正式下達全省年度建設實施方案時,各地扶貧部門與投資企業須簽訂正式扶貧協議書交換實施方案。
二、認真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
靖宇、大安、通榆、鎮賚、龍井、汪清、和龍、安圖八個國家級貧困縣,要按照國家和省里要求編制本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包括集中式電站和村級扶貧電站。村級扶貧電站應在建檔立卡貧困村建設,單體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備就近接入條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總受益戶數與總建設規模的配比關系為每戶對應5—7千瓦。務于9月5日前將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和2017—2020年計劃建設的村級電站扶貧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省能源局和扶貧辦,經省能源局和省扶貧辦匯總后報送國家能源局和國務院扶貧辦。
《通知》還透露,《吉林省光伏扶貧項目管理辦法》預計9月末可正式印發實施,屆時各地將嚴格按照此辦法推進落實和監督管理光伏扶貧項目。
附件:吉林省2017年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模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