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惠市委發〔2016〕7 號)及《十一屆市委第 22 次常委會議決定事項通知》(【2017】14-1 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市光伏扶貧項目可持續發展有序發展,應對今年國家對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的調整,結合我市實際,我辦與市財政局制定了《惠州市光伏扶貧上網電價補貼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7年7月28日-8月10日,有關意見請回復市扶貧辦(聯系電話:2892656,傳真:2808227;郵箱 :hzfpaaa@126.com)。
感謝您的支持與參與。
惠州市扶貧辦
2017年7月28日
惠州市光伏扶貧上網電價補貼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惠市委發〔2016〕7 號)及《十一屆市委第 22 次常委會議決定事項通知》(【2017】14-1 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市光伏扶貧項目可持續發展有序發展,應對今年國家對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的調整,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價格補貼暫行辦法。
一、補貼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的目的意義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幫扶部門緊緊圍繞“村村有物業、戶戶有就業、人人有收入”的核心目標,通過實施“十大扶貧模式”,多措并舉確保如期實現貧困村、貧困戶脫貧攻堅目標。其中,光伏扶貧是實現“村村有物業”和“人人有收入”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全市推廣的“十大扶貧模式”之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精神,從2017年下半年起,將調低光伏發電等項目標桿上網電價,廣東省屬三類地區,對2017年1月1日以后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及2017年以前備案并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運的),執行2017年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85元/度,比2016年度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98元/度降低了0.13元/度,國家對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暫定每年調整一次。為保證2016-2020年新時期精準扶貧的光伏扶貧項目上網電價均穩定在0.98元/度,市政府將通過財政資金補差辦法,對上網電價低于0.98元/度的光伏扶貧項目給予差額補助,確保貧困村、貧困戶的光伏扶貧項目不因國家政策調整而降低收益。
二、補貼范圍和標準
2017-2020年,有精準扶貧任務縣、鎮、村、戶建設的光伏扶貧項目享有上網電價政策補貼,對達不到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98元/度的光伏扶貧項目,由市財政進行補差,達到0.98元/度。
據統計(詳見附表1),2017年上半年建成規模410KW光伏項目發電量是61.63萬度,在建或擬建規模9056.67KW,預計年發電量1142.15萬度,以上兩項合計發電量是1203.78萬度。按目前每度上網電價0.85元,每度電補助0.13元計,2017年財政共需安排補貼156.49萬元(以最終核定的結算電量為準),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分擔。以后年度,視國家標桿上網電價調整標準作出相應調整,由市、縣(區)按5:5分擔比例列入當年度預算安排。
三、補貼的時間年限
根據目前我市已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調查顯示,我市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率在10-11%,預計回收成本年限在10年。為確保貧困村、貧困戶增加收入,達到穩定脫貧,如期收回項目投資,財政光伏扶貧上網電價差額補助年限為自項目投成上網起補貼5年。
四、申請補貼的審批流程
以光伏扶貧項目年度總發電量,計算補貼資金,每年結算一次,具體申請由項目主體提交,項目主體根據當地供電部門年度抄表數(經供電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連同申請提交鄉鎮(街道)核查后,報縣扶貧辦、縣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市扶貧辦、市財政局審批,市財政核準后下達補貼資金(詳見附件2)。
附件1:惠州市光伏扶貧項目調查統計表
附件2:光伏扶貧項目申請補貼流程圖
惠州市財政局 惠州市扶貧辦
2017年7月27日